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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法委:中共绥阳县委政法委员会2014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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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内容说明

(一)部门概况

1.部门主要职能:在县委的领导下,对全县政法机关实施领导和监督。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类型

1

中共绥阳县委政法委员会

行政单位

2

……

注:单位类型划分为行政单位、参公管理事业单位、财政全额补助事业单位、财政部分补助事业单位等四类,请对照填列。

3.部门人员构成

编制数

在编实有人数

离退休人员

合计

行政编制

事业编制

16

16

16

6

(二)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1.收入预算情况

2014年收入预算总额222.27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222.27万元,占100%;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占0%;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

2.支出预算情况

2014年部门预算总额222.27万元,其中……(按支出功能划分)。对应收入来源划分情况如下:

(1)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安排支出222.27万元

①基本支出130.59万元

基本支出是保障机构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编制的基本支出计划。包括按现行政策编制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或绩效工资、离退休费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水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等公用经费。

②项目支出91.68万元

项目支出是根据有关政策和单位行政工作任务、事业发展目标等编制的特定支出计划。项目支出安排情况是:

综治经费:69.35万元

国安经费:4.75万元

维稳经费:17.58万元

(2)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支出0万元

(3)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支出0万元

(4)其他收入安排支出0万元

3.“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对因工作需要的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上级有关主管部门对因公出国(境)单位和具体人员审批情况确定。本项经费年初难以预计,不细化到单位。

(2)公务接待费:4.2万元。

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5.0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按单位车辆编制数实行控购管理,年初难以预计,不细化到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其他交通费用包括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出租车费用等。

三、预算公开表(见附件3)

(一)部门预算收支预算总表(表一)

(二)部门预算公共财政预算支出表(表二)

(三)“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表(表三)

附件3:(预算公开)绥阳2014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公开表样.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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