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贵州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绥阳县林业局牵头编制了《绥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常年禁火区和森林防火区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现依法将《通告》向社会公示,广泛听取各方意见。
一、公示时间:2024年10月9日—2024年10月21日,共10个工作日。
二、公示方式:绥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三、意见建议反馈方式:公示期间,社会各界可通过邮寄或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反馈。
邮寄地址:绥阳县林业局(绥阳县洋川街道儒溪路58号)
邮政编码:563300(请在信件封面上注明“绥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常年禁火区和森林防火区的通告意见建议”字样)
电子邮箱:731740894@qq.com
联系人:龚华燕 电话:0852-26224729
四、根据国家有关保密规定,《通告》涉及保密内容不予以公示。
五、本次公示内容为《通告》草案公示版,《通告》数据和内容以最终批复文件为准。
热忱期待您的参与,感谢您为《通告》建言献策!
附件:
《绥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常年禁火区和森林防火区的通告》(公示版).docx
关于《绥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常年禁火区和森林防火区的通告》的起草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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