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由绥阳县自然资源局编制。本报告包括本单位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五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在绥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uiyang.gov.cn/)全文公开。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绥阳县自然资源局联系(地址:绥阳县儒溪路2号,邮编:563300,电话:0851-26221106)。
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的基本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为了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我局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朱富刚任组长、副局长敖刚、汪继银、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主任夏治权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全局上下齐抓共管,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落实、机构落实、人员落实,责任落实。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今年我局根据《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并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2项制度,分别为:绥阳县自然资源局网络舆情应急预案和绥阳县自然资源局政务舆情回应制度等两项制度。工作制度的制订,提高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程度,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有效地开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绥阳县自然资源局政务舆情回应制度
我局严格按照《条例》要求,认真遵循公正、公开、便民的原则,扎实开展我局政府信息指南和公开目录编制和更新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
我局按要求在绥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定期对我局专题专栏进行检查维护,以保障门户网站安全正常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7 |
6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4 |
3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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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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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 |
1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1 |
1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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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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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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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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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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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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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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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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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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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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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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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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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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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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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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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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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1、主动向社会公开的自然资源领域信息有待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力度还需进一步增强。
2、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协调、组织不够严密,工作还不够细致。
3、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不够深入。
(二)改进措施
2020年,我局将依据相关工作要求,继续开展好我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考核相关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主动提高政务公开的意识,多发布政务信息,鼓励本局干部职工参与信息发布的监督,建立长效的监督管理机制。二是培养专业技术人员,加强政府信息的管理与维护工作。
2020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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