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发改投资〔2025〕38号
绥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下达2025年第一批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枧坝镇人民政府:
根据《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25年第一批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黔发改投资〔2025〕77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县2025年第一批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请抓紧实施,确保工程如期建成,发挥效益,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 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以工代赈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按照《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全国“十四五”以工代赈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坚守“赈”的初心充分发挥以工代赈政策功能的意见》《关于支持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实施以工代赈的政策措施》及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有关规定,深刻把握以工代赈“工程是手段、赈济是目的”“项目建设是平台载体、就业增收是根本目标”的政策内涵,认真组织实施,加强项目管理。
严格按照批复的绥阳县枧坝镇双新村方竹产业配套基础设施以工代赈项目实施产业路建设5条,总长6.5km,宽3.5m;建设采摘步道8.6km,宽1.2m。项目总投资522.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03.2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8.78万元。中央预算内以工代赈专项资金503.00万元,地方配套19.00万元。主要工种劳务报酬参照下列标准:普工200元/工日、砼工350元/工日、支模工350元/工日、其他技术工350元/工日。项目建设需6175工日,根据村内劳动力意愿及务工时间安排等实际情况,预计可带动劳动力就业150人,发放劳务报酬177.36万元,人均增收1.18万元,发放劳务报酬金额占中央预算内以工代赈专项资金比例为35.26%。严禁将中央预算内投资截留、挤占或挪作他用,项目建设所需其他资金要确保足额及时到位。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如确需调整,须按程序报批。
根据《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57号令)和贵州省《关于支持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实施以工代赈的政策措施》(黔发改地区〔2022〕880号)文件,从2023年3月1日起,所有新开工的以工代赈项目一律由村集体组织实施,项目业主委托绥阳县枧坝镇双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作为施工单位,任何单位不得强制要求招标。以工代赈项目旨在赈的初心,劳务报酬发放比例不得低于中央资金的30%。建设过程中“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用当地群众的尽量不用专业队伍”。依托以工代赈项目广泛实施劳动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开发等多种赈济模式,进一步延伸扩大就业容量,更好发挥“赈”的作用。
本次计划的项目均纳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监管体系,请严格做好项目信息数据填报和审核工作,提高填报数据质量。请于每月5日前将项目开工情况、投资完成情况、工程形象进度等数据通过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报送我局。
接此通知,抓紧开展下步工作,确保项目按期开工并早日建成投用。
附件:1.绥阳县2025年第一批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
2.绥阳县2025年第一批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绩效目标表
绥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2月14日
附件1 | ||||||||||||||||||
绥阳县2025年第一批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计划下达单位 |
建设 |
建设内容汇总 |
拟开工年份 |
拟建成年份 |
投资类别 |
总投资(万元) |
已下达 |
累计完 |
本次下 |
部门和地方采取的资金安排方式 |
项目投资效益(万元) |
项目(法人)单位 |
项目责任人 |
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 |
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监管责任人 |
备注 |
1 |
绥阳县枧坝镇双新村方竹产业配套基础设施以工代赈项目 |
枧坝镇人民政府 |
新建 |
实施产业路建设5条,总长6.5km,宽3.5m;建设采摘步道 8.6km,宽1.2m。 |
2025年 |
2026年 |
总投资 |
522 |
|
|
|
直接投资 |
预计发放劳务报酬177.36万元 |
枧坝镇人民政府 |
丁访福 |
绥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
李洪平 |
|
中央预算内投资 |
503 |
0 |
0 |
503 | ||||||||||||||
地方预算内投资 |
1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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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其他地方财政性建设资金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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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其他投资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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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绥阳县2025年第一批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绩效目标表
(2025年度)
项目名称 |
绥阳县枧坝镇双新村方竹产业配套基础设施以工代赈项目 | ||||
申报地方或单位 |
枧坝镇人民政府 | ||||
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万元) |
503 | ||||
总体目标 |
实施产业路建设5条,总长6.5km,宽3.5m;建设采摘步道8.6km,宽1.2m。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实施效果指标 |
产出指标 |
劳务报酬占中央投资比例 |
≥30% | ||
效益指标 |
项目区农村基础设施条件 |
持续改善 | |||
满意度指标 |
参与工程建设的务工群众满意度 |
≥95% | |||
计划管理指标 |
“两个责任”按项目落实到位率 |
100% | |||
资金管理指标 |
中央预算内投资支付率 |
≥95% | |||
年度计划投资完成率 |
100% | ||||
项目管理指标 |
项目开工率 |
100% | |||
超规模、超标准、超概算项目比例 |
0 | ||||
监督检查指标 |
审计、督查、巡视等指出问题项目比例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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