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县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确保道路安全、畅通、有序,结合辖区县城区道路实际通行情况,决定新增启用3组智能交通违法抓拍设备,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2组智能交通违法停车抓拍设备
(一)具体点位
1、解放中路富万家门口路段;
2、解放中路与广播路交汇路段。
(二)抓拍时间
0:00时-24:00时
二、1组智能交通卡口抓拍设备
(一)具体点位
1、金承路老殡仪馆路段。
(二)抓拍时间
0:00时-24:00时
三、抓拍违法
对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机动车逆向行驶、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自动抓拍取证,并依法进行处罚。
上述规定区域电子设备将于2025年4月21日零时起启用,望广大驾驶员朋友自觉遵守,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绥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5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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