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关怀版
个人中心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公开 > 营商环境 > 营商环境建设
中共绥阳县营商环境建设委员会关于做优“贵人服务”品牌、建立四个层次 服务企业工作机制的通知
打印 关闭 【字号: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洋川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县委各部门,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驻绥垂直管理部门,省级经济开发区:

良好的营商环境是软环境、硬实力,也是一个地区政务环境、法治环境、商务环境、社会环境等方面的综合体现。为营造“亲商、安商、扶商、富商”的浓厚氛围,打造“贵人服务”品牌,坚持“四贵四心”(以企业为贵、尊重市场主体,让企业最舒心;以契约为贵、打造诚信政府,让企业最放心;以效率为贵、坚持挑战极限,让企业最省心;以法治为贵、维护市场公平,让企业最安心)的服务理念,进一步主动服务企业,促进企业提速转型、科学发展,推动企业做大做优做强,推动重大项目建设,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县委、县政府要求,建立四个层次服务企业工作机制。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立四个层次服务企业工作机制

(一)建立全县企业代表座谈会工作机制。原则上由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企业家代表座谈会,与会代表对县相关单位部门开展营商环境满意度测评,第一次测评排名靠后的单位部门,全县通报并在大会上作表态发言;第二次测评排名连续靠后的单位部门,由县政府分管领导进行约谈并在县电视台作表态发言;连续三次测评排名靠后的单位部门,严肃追责问责。测评以发放测评表进行“好、中、差”的评价,获“好”1票计3分,获“中”1票计2分,获“差”1票计-3分,弃权的计1分。最终计算出总分后按分数高低进行排序。(责任单位:县委办、县营商环境建设局)

(二)建立县级领导干部联系服务重点项目和重点企业工作机制。按照“全党抓经济”的总要求,由县级领导带头,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共同参与,切实帮助困难企业走出困境,推进建设缓慢的项目加快进度,促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县级领导每月至少全覆盖开展一次服务重点项目和重点企业活动,着力破解影响重点项目建设和重点企业经营的瓶颈,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每月25日前将包保服务情况报县营商环境局汇总后,每月底向县委汇报。(责任单位:县营商环境建设局)

(三)建立县政府分管领导和指标牵头部门定期召开工作调度会和企业座谈会工作机制

一是县政府分管领导带领分管部门,每两月召开一次企业座谈会,听取企业汇报并研究解决企业诉求。二是根据《绥阳县营商环境比拼年活动实施方案》,各县政府“指标长”每季度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一次工作调度会,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责任单位:县政府办)

(四)建立政协、统战部、工商联与民营企业沟通交流工作机制。县政协、县委统战部、县工商联要用好自身紧密联系各行各业的优势,搭建沟通交流平台,以定期和不定期召开座谈会、开展专项问题调研等方式,收集企业的意见建议,精准对接做好企业服务。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家中推选市、县两级营商环境监督员,积极为我县优化营商环境建言献策、提出意见。(责任单位:县工商联)

二、职责要点

(一)推动企业正常运营生产。各级各部门要围绕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加强生产要素保障,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加快企业科技创新步伐,推进产业结构调整,推动企业扩大规模,完善产业链,提高附加值,促进企业优化管理,完善经营机制,提升核心竞争力。

(二)推动企业重大项目建设。各级各部门要鼓励企业加强技术改造,促进企业产品升级换代,协助企业加强与上游及行业龙头企业对接,引进更多合作项目,督促企业加快重大项目建设进度,帮助解决企业项目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

(三)推动落实企业优惠政策。各级各部门要帮助企业坚定发展信心,着力破解融资、用工、市场等方面的发展难题,指导企业申请和用好各项涉企优惠政策,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

(四)主动开展靠前服务。全县上下要主动走访企业,开展问题收集和调研,主动靠前服务,落实惠企政策时力争实现帮办代办、“免申即享”,对企业反馈的诉求,要及时分析和研究,帮助企业尽快解决;需要多部门集中研究的,要加强调度与沟通衔接;因法律法规不能办理和审批的,要正面答复、解释清楚,不得拖延不办。

(五)着力化解企业诉求。对召开的企业代表座谈会、县级领导以及各单位部门收集的企业诉求和问题,每月由各责任单位统一交由县委营商环境建设局委员会办公室收集汇总,并由营商环境委员会办公室书面交办责任单位限期办理。

三、工作要求

(一)要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各级各部门切实增强服务工业、服务项目、服务企业的服务意识,大力构建“亲”“清”的政商关系,善于和企业家交朋友,向企业学习,倾听企业家意见建议;要严格遵守有关纪律和法律的规定,不把企业拒之于门外,着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二)要严格依法行政、依规办事。各级各部门要依法行政,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凡是法律法规规定的,要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要强化法治思维,强化法律知识学习,切实做到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三)要加强工作信息报送。各部门每月末要及时将工作开展情况和走访服务企业情况报县委营商环境建设委员会办公室。(联系人:马庆春;联系电话:0851-26222133)


附:绥阳县营商环境满意度测评表


2021年11月1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