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阳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2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决策部署,围绕全县医疗保障中心工作,以群众满意为目标,以制度建设为抓手,努力推动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为主线,认真落实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全面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重要任务,扎实推进全县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现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认真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党组在本单位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把法治建设与深化医保制度改革同部署、同推进,着力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决策审核、政务公开、民主决策、执法监督、扫黑除恶等工作,主要负责同志定期听取有关法治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问题,纵深推进医保系统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强化纪律,守牢底线防止违纪违法现象发生。
(二)强化理论学习,切实提高法治建设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理念。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和常用结合的原则,坚持党组中心组学、干部职工集体学、线上线下同步学的学习思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党组中心组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遵义市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任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遵党办法﹝2020﹞25号)等内容。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了习近平重要讲话(强调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等。同时组织职工依托“法宣在线”等平台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
(三)严格规范执法行为,推进行政行为法治化,畅通权益诉求渠道。通过政务热线“12345”、医保热线“12393”和在各定点医药机构公布举报电话(0851-23102806), 实时收集投诉举报线索,及时调查核实处理。2022年,处理12345热线 263人次,满意率100%。暂未接到群众举报电话,强化法律在维护群众权益的权威地位。
(四)加强人员培训,提升执法人员业务水平。按要求参加全县组织“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研讨班“、“遵义市行政执法人员能力提升在线培训班”。组织全局24名干部职工参加2022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合格率为100%。二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组中心组和常态化学习内容,进一步增强全局干部职工法治思想。组织干部职工参加“遵义医保”微信公众号“掌上学习”模块。
(五)强化监管,压实医保部门基金监管责任。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保基金使用监管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基金监管年”为载体,进一步加大日常监管、专项检查、“飞行检查”力度。进一步加大日常监管、专项检查、“飞行检查”力度。全年组织医药机构开展自查自纠127家/次,自查违规金额79.83万元。检查定点医药机构231家次,处罚103家/次,约谈整改81家,暂停零售药店医保服务0家,行政处罚23家。追回违规本金、处违约金、行政罚违等违规金额共计75.42万元(其中追回医保违规本金26.00万元,处违约金7.35万元,行政处罚42.07万元)。移送县行政综合执法局案件25件,已完结22件。
(六)简政放权,深化放管服改革。一是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创新服务方式,打造医保15分钟服务圈。高标准打造1处县级医保经办服务窗口,建设15个镇级医保民服务站,建成31处村级医保便民服务点。二是大力推进电话办、网上办等“不见面”备案,办理更改、暂停、恢复和终止业务只需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
(七)发挥法律顾问作用,防范法律风险。聘请职业律师为本单位法律顾问,在行政执法决定作出前充分听取职业律师就证据收集、法律依据、行政程序等方面的意见建议。截至目前,共接受法律顾问决策咨询6次。
(八)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全局形成浓厚法治氛围。一是深入到学校、医疗机构、街道商铺、居民家中开展线下法制宣传活动。利用局微信公众号开展线上法治宣传。二是全局干部职工参加12.4全县“弘扬宪法精神,我为宪法点赞”线上活动,宪法宣誓线下等活动,纪念现行宪法公布实施四十周年。
二、存在问题
(一)执法力量薄弱。医保部门行政编制少、执法人员数量不足、业务能力不足。医保领域点多面广,专业性要求较高,未设置执法机构及建立专门执法队伍,开展行政执法受到制约。
(二)需要进一步加大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力度,切实避免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理论学习,切实提高法治建设重要性。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二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学习内容,举办法治思想专题讲座,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
(二)继续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抓好医疗保障政策宣传普及,组织开展《民法典》《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政策学习宣传贯彻。
(三)依法惩处骗取医保基金犯罪行为,促进社会诚信和法治建设。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职责权限,强化对医疗保障领域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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