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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阳县今冬明春重大事故灾害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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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阳县今冬明春重大事故灾害隐患排查整治专项

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近期关于安全防范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安全防范工作部署,切实做好全县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针对岁末年初部分企业抢工期、赶进度、增产量,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冒险突击组织生产等行为冒头,群众用火、用电、用气陡增,低温雨雪凝冻天气频发等特点,加强风险研判,增强工作预见性、前瞻性和主动性,及时化解苗头性风险,着力破解安全防范深层次矛盾问题。聚焦容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点行业领域和关键环节,全面排查治理各类事故灾害隐患,确保全县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时间安排

2024年12月至2025年3月底。

三、主要内容及任务

全面排查整治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城镇燃气、工贸、特种设备、文化旅游、民爆物品等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全面排查商业展销、文体活动、游园、灯会、花会、焰火晚会等群众性活动重大事故隐患。全面排查新能源汽车、网约车、电动自行车、玻璃栈道、滑道等新兴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全面排查整治动火作业、电动自行车和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保温材料以及“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及库房厂房、木质连片村寨、人员密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等方面重大火灾隐患。全面排查整治小型生产加工单元“五保持、两到位、一报告”落实情况。全面排查整治森林火灾、地质灾害、低温雨雪凝冻灾害等方面重大风险隐患。全面排查整治重大基础设施等涉灾风险隐患。

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紧密结合辖区和行业领域实际情况,对照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重点检查事项》, 严格按照今冬明春重大事故灾害隐患排查整治重点内容及任务分工(附件1)的要求,强化生产经营单位超限管理、危险作业管控、外包外租管理和“三违”整治,进一步深入地细化整治具体内容,清晰明确每一项具体整治任务,全面、系统、高效开展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通过严谨的排查、及时的整治、严格的监管、有效地复查,确保整个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切实显著的成效,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发展。

四、工作方式

(一)全面自查自改。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组织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所有企业和单位进一步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宣贯培训,逐个场所、逐类风险、逐项隐患,开展拉网式、地毯式、起底式自查自改,既要排查整治现场的隐患,也要排查整治制度上的缺陷和管理上的漏洞。对查出的问题隐患,要督促企业严格按照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要求,推进问题整改。同时,督促各企业和单位健全完善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高危行业领域每月至少1次),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整改销号,要严格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行业监管部门复核人和负责人签字的“三签字”制度,县级政府分管领导要对所分管行业的重大事故隐患整改逐企逐条“过筛子”, 审查通过后签字确认。

(二)深入督导检查。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按照自身职责,组织力量采取随机抽查、“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方式,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企业和单位开展督导检查,督促指导企业和基层单位落实隐患排查整治主体责任。结合区域和行业特点抽调有关专家参与督导检查,深入贯彻落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要求, 检查与服务并重,既帮助查找问题又指导解决问题,切实提升检查质效。县安委办、县防减救灾办成立今冬明春重大事故灾害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督查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深入生产经营单位、乡镇(街道)、部门,对专项行动开展督导检查。

(三)强化统筹协调。安委办、防减救灾办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切实承担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督办落实职责,推动各项措施落地见效。推动《重大事故隐患统计分析机制》落实,对进展缓慢的乡镇(街道)、部门和单位及时采取函告、通报、约谈、曝光等措施,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管理。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统筹协同、各司其职、各尽其责,进一步建立健全企业自查自纠、部门监管执法、隐患清单管理、依法追责问责的隐患排查整治闭环管理机制,切实消除责任空白、监管盲区。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紧压实责任。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结合全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措施任务,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将工作要求落实到具体的时间节点、责任人员。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对专项行动工作亲自部署、亲自研究,并亲自带队开展督查检查。各分管负责人是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要对所分管行业专项行动进行全面抓实抓细,切实做到责任落实到位、排查整治到位。

(二)强化技术支撑,增强行动实效。对危险性较大、专业   性较强的高危行业和领域,企业可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与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签订协议方式,组织专家技术力量参与企业专项行动工作。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邀请安全生产专家参与到此次专项行动工作中来,全面提升此次专项行动的工作成效。在专项行动中,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以查促改”,督促企业要积极采取安全生产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新材料,加快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 和淘汰落后产能,切实提升企业的本质安全水平。

(三)严格监管执法,严肃责任追究。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坚持“多通报、多发督促函、多暗访、多拍摄隐患场景”,对反馈的问题隐患立行立改、持续整治。精准实施严格执法,落实“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安全监管执法责任倒查机制,推动责任措施落实到每一台设备、每一个环节、每一个流程、每一名操作人员。对重大典型问题隐患要提级督办、警示曝光,推动问题隐患实行清单管理、闭环整改、逐一销号,严防漏管失控引发灾害事故。

(四)强化灾害救助,做好应急准备。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统计报送灾情,切实加强各级救灾款物管理,全面摸排救助对象,科学分配救助款物,确保不落一户、不漏一人,严防优亲厚友等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要关注低保对象、留守老人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体的救助需求,精准有序做好冬春救助工作,确保受灾群众及时有效救助到位。元旦、春节、“两会”和应急响应启动等重点时段,要配齐配强值班值守力量,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领导在岗带班制度,落实联合值守机制,坚决落实重大事故灾害和重要敏感突发事件“1小时内”信息报送要求,杜绝迟报漏报谎报瞒报。加强应急处置队伍建设,配齐处置装备和应急力量,强化经常性培训,适时组织开展实战演练,切实做好事故灾害应急救援准备和现场处置工作,科学开展灾害评估和事故调查。加强舆情监测引导处置,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有效回应社会关切,对负面敏感信息早发现、早研判、早处置,扎实做好涉及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的信访维稳工作。

(五)严格督查指导,做好信息报送。县安委办、县防减救灾办成立督查组每月督查次数不得少于1次,2025年3月底前实现全覆盖,对发现的隐患及时建立台账,现场提出整改要求,将督查发现问题进行交办,明确监管部门督促整改责任人,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每月底前向县安委办、县防减救灾办报送1次工作开展情况(附件2), 遇特殊情况随时报送相关信息,2025年3月底报送排查整治工作总结。其他部门遇重要情况及时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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