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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撤销企业登记决定书 (绥市监撤登字〔202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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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贵州帆萌科技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主体资格证照名称: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322MACXLKCD0;

法定代表人:郭冬旭

住所:贵州省遵义市绥阳县洋川街道御府霖小区14栋3单元4楼

执法人员:赵浪浪       执法证号:24020630088              

执法人员:张贤俊      执法证号:24020630039              

2024426日,我局接到关于贵州帆萌科技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网络短视频培训投诉举报及信访事项,该公司在网上利用虚假承诺诱导消费者购买公司的短视频培训课程,未按协议内容提供培训服务并且不予退款。

接到投诉后,我局执法人员2024429日对此进行调查,调取了贵州帆萌科技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注册登记的档案,公司法定代表郭冬旭,通过多次拨打预留的所有电话号码,均显示号码为空号或无人接听。经函询住建局,申报建设项目中,无洋川街道御府霖小区项目,当事人涉嫌设立登记时提交的“场地证明”材料为虚假材料,202458日经本局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

经查明,贵州帆萌科技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注册登记预留地址为虚假地址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登记档案,证明当事人设立登记时提交的材料信息。

2.《绥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绥阳县洋川街道御府霖小区查询函》、《绥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绥阳县洋川街道御府霖小区的回复函》证明我辖区内不存在贵州省遵义市绥阳县洋川街道御府霖小区14栋3单元4楼的事实

3.2024911日,我局已将该公司虚假登记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公示期45日,公示期内并无相关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

4.2024年12月22日,《绥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求拟撤销贵州帆萌科技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设立登记意见的函》,相关部门未提出异议。

2025319日,本局通过绥阳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s://www.suiyang.gov.cn/zwgk/zdlygk/scjg/202503/t20250319_87241095.html公告《绥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企业登记告知公告》(绥市监撤告字〔2025〕1号),依法告知当事人拟作出撤销登记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同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并可要求听证的权利。截止2025年4月17日,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未提出陈述、申辩以及要求听证。

综上,贵州帆萌科技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注册登记预留地址为虚假地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一款、第二款:“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市场主体登记的,受虚假市场主体登记影响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向登记机关提出撤销市场主体登记的申请。登记机关受理申请后,应当及时开展调查。经调查认定存在虚假市场主体登记情形的,登记机关应当撤销市场主体登记。相关市场主体和人员无法联系或者拒不配合的,登记机关可以将相关市场主体的登记时间、登记事项等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45日。相关市场主体及其利害关系人在公示期内没有提出异议的,登记机关可以撤销市场主体登记。”之规定,本局作出决定如下:

撤销2024年3月5日注册的贵州帆萌科技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登记(备案)。

当事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绥阳县人民政府或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法院申请行政复议,或依法在六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绥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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