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工作部门: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贵州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号),落实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全面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持续优化用电营商环境的意见》(发改能源规〔2020]1479号)、《贵州省全面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持续优化用电营商环境行动计划》(黔能源电力[2021]13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进一步优化电力接入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遵府办函[2021]147号)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和务求实效以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制度突破为抓手,大胆创新、勇于突破,通过简化审批、压缩时限、落实责任、加强协调等综合举措,进一步提升电力接入的服务效率和水平,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优化办电流程,进一步提高效率和透明度
(一)低压(220伏、380伏)非居民用户电力接入
环节:“申请与受理”、“现场勘查和装表接电”
时间:电力接入若不涉及外线工程,无需行政审批,全流程接电时间不超过3个工作日;若涉及外线工程,全流程接电时间不超过14个工作日,其中政府行政审批用时不超过2个工作日。
1.申请与受理(不超过1个工作日)
低压用户提交电力接入申请,由电网企业按相关规定受理通过“互联网+”线上办理和片区客户经理上门服务等方式,实现用电办理“零上门”;精简用电业务办理的手续,实现电网企业用电报装“零审批”;简化用电申请资料,仅需提供客户有效身份证明和用电地址物业权属证明;取消所有对外常规作业收费,实现用电报装“零投资”。(责任单位:绥阳供电局)
2.现场勘查和装表接电(若不涉及外线工程,无需行政审批,现场勘查和装表接电总时长不超过2个工作日;若涉及外线工程,行政审批、现场勘查和装表接电时间不超过14个工作日)
(1)选线方案和外线工程设计(若涉及外线工程,选线方案和外线工程设计用时不超过2个工作日)。
电网企业会同选线设计单位,向相关供排水、污水、燃气、通信等管线单位征询意见,开展并完成选线方案和外线工程设计工作,同时,管线单位与综合行政执法、住房城乡建设、自然资源、交通运输、公路管理、交通管理、林业等部门要按照《绥阳县水电气占掘路行政审批实施方案》(绥营委通[2020]11号)文件,积极沟通协调,提前做好联合技术指导和服务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提供行政审批事项的告知承诺书示范文本等材料,并公布行政审批事项被予以批准的法定条件和标准。对于电网企业与其他管线单位之间的管线矛盾,由县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减少和避免重复开挖。(责任单位:县经济贸易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林业局、县自然资源局,绥阳供电局)
(2)行政审批(若涉及外线工程,行政审批用时不超过2个工作日;若不涉及外线工程,无行政审批环节)。
低压电力接入由电网企业全程办理相关工程行政审批手续涉及行政审批的有关部门加强协作配合,对电力接入工程相关行政审批事项采取并联审批,开展“清单刑+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试点,压缩办理时限,梳理并公布低压非居民用户电力接入工程的审批事项清单和告知承诺制审批事项清单,对于实行备知承诺的电力接入工程(涉及不超过150米外部电源或不占用:挖掘车行驶且不中断人行道交通的接入工程)行政审批事项,有关行政审批部门制定并公布告知承诺审批方式的具体要求。电网企业向有关部门提交告知承诺书,并同步提交相关行政审批事项的有关申请材料。各审批部门依法作出行政审批决定,并公开告知承诺书。对于涉及道路修复和绿化赔偿的电力接入工程,缴费不作为审批前置条件,采用“先施工后缴费”的方式,由电网企业在符合相关要求的承诺时间内完成缴费。对道路交通安全有较大影响的复杂工程可继续采用原审批方式。(责任单位:县经济贸易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林业局、县自然资源局)
(3)施工及装表接电(若不涉及外线工程,用时不超过2个工作日;若涉及外线工程,用时不超过10个工作日,2023年用时不超过6个工作日)
电网企业应加强工程管理,确保用户按时接电,优化用户接电体验。(责任单位;绥阳供电局)
(二)10-20千伏高压小微企业用户电力接入,
环节:“用电申请”“供电方案答复”“竣工检验和装表接电”
时间:高压电力接入电网企业业务办理合计时间为环节办理总时限(包含行政审批时间,不包合项目设计、施工时间)单电源不超过17个工作日、双电源不超过25个工作日,政府行政审批实行并联办理,用时不超过5个工作日
1.申请与受理(用时不超过1个工作日)
高压用户提交电力接入申请,由电网企业按相关规定受理。通过“互联网+”线上办理和片区客户经理上门服务等方式实现办电“最多跑一次”,力争“一次都不跑”,让高压用户用电报装更“省力”;精简用电业务办理的手续,实现电网企业用电报装“零审批”;简化用电申请资料,仅需提供客户有效身份证明、用电地址物业权属证明、用电工程项目批准文件(高危及重要客户、高耗能客户需提供)。(责任单位:绥阳供电局)
2.供电方案答复(单电源用时不超过10个工作日;双电源不超过18个工作日)
用电企业客户向电网企业提交正式申请后,电网企业在要求时限内答复供电方案。电网企业供电方案编制应遵循安全经济、合理、可靠原则,实行就近接入,让高压小微企业用户电力接入更“省钱”。(责任单位:绥阳供电局)
3.竣工检验及接电(工程验收合格,具备带电条件的,“竣工检验及接电”用时不超过6个工作日<不含客户端设计、施工时间>)
(1)外线工程选线及设计。
用电企业客户自行委托第三方具有电力专项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外线工程设计,对于较为复人的接入工程,电网企业需为客户无偿提供咨询服务,同时,高压小微企业选线和外线工程设计工作,参照低压选线方式,由多部门开展联合技术指导和服务工作。(责任单位:县经济贸易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林业局、绥阳公路养护段,县自然资源局、绥阳供电局及管线单位)
(2)行政审批(若涉及外线工程,行政审批用时不超过5个工作日;若不涉及外线工程,无行政审批环节)。
客户可自行办理、或委托电网企业和第三方机构(设计、施工单位)代办相关工程行政审批手续。各审批事项“同步受理”“并联审批”“先办许可后缴费”,办结时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其中对涉及不超过150米外部电源接入工程的行政审批试行告知承诺管理,让高压小微企业用户办电更“省时”同时,相关单位参照低压行政审批工作要求,落实各项行政审批事项。(责任单位:县经济贸易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
(3)竣工检验及接电(工程验收合格,具备带电条件的“竣工检验及装表接电”用时不超过6个工作日).
电网企业应加强与用户企业的沟通,在客户提出需求时及时上门对客户无偿提供工程建设咨询服务,确保用户按时保质完成工程施二,并按时限要求完成客户电力接入工程的竣工检验及装表接电,提升用户接电体验感,(责任单位:按阳供电局1
优化服务支撑,进一步提升企业满意度和获得感拓展受理途径,实行“一窗式”受坚、执行“一次性告知”,推行告知承诺审批方式;采取信息化手段和信用管理措施,建立透明高效的工作机制、优化审批服务。(责任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绥阳供电局及管线单位)
(二)推行占掘路行政审批事项并联办理。涉及规划、绿化、林木砍伐、掘路、占路等行政审批的,严格执行水电气讯占掘路联合审批规定,实行并行办理、并联审批(联合会审并现场勘查)。此文件适用于高压用户,除严格按照此文件执行外,针对低压行政审批严格按照2个工作日并联办理完成。
(责任单位:县经济贸易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绥阳供电局及管线单位)
(三)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有关部门应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依法加强对电力接入工程的事中事后监管。涉及告知承诺审批方式的,有关审批部门按相关规定对电网企业、用户或第三方受托方承诺内容的兑现情况进行监管。(责任单位:县经济贸易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绥阳供电局及管线单位)
(四)推行告知承诺制。涉及不超过150米外部电源工程或不占用,挖掘车行道且不中断人行道交通的电力接入工程行政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审批方式;由工作人员现场勘查时进行现场资料核验,实行告知承诺制。(责任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绥阳供电局及管线单位)
(五)落实“六稳六保”的任务要求。聚焦“获得电力”指标的多个维度,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电力营商环境,为小微企业提供更加优质、便捷、低费用的用电服务,在电网企业投资界面延伸范围内的小微企业不承担电力接入工程费用,助力小微企业发展。(责任单位:县经济贸易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绥阳供电局及管线单位)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本项工作由县经济贸易局、县营商环境建设局、绥阳供电局牵头开展,有关单位配合。建立定期调度、监督评价等机制,各相关部门对照本方案内容,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落实具体工作要求,共同推进提升用户电力接入营商环境水平。
(二)建立常态会商机制。县经济贸易局、县营商环境建设局、县综合执法局、绥阳供电局等单位要研究、部署和指导全县优化电力营商环境工作,综合协调解决推进优化电力营商环境工作中存在的共性问题,专题协调解决重大优化举措、改革推进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完善配套措施。按照本方案总体要求,由县营商环境建设局督导县综合执法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等部门按照本方案优化调整后的时限和流程,及时完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配套办事指南、办理时限、申请材料,告知承诺书等,推动真正实现“一窗式”受理、“一次性告知”和“并联审批”。加快对信息化技术的推广应用,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工改办)要持续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功能,将高压小微企业用户电力接入选线设计和施工过程中涉及的城市绿地、树木砍伐、市政设施建设类等审批事项纳入系统流程进行监督。
2022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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