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部门(单位)名称概况
2、机构情况:属于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当年无变动
3、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二、机构设置
我单位没有下属单位,按照单位决算编报要求,单独编制本级决算。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公开报表详见附件
2024年度收入决算总计24526.84万元,支出决算总计24514.17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收入减少3071.31万元,收入下降11.13%,与2023年度相比支出减少3056.36万元,支出下降11.09%。主要原因:业务收入及上级补助收入减少导致本年度总收入减少,因业务收入减少药品、卫生材料及相应支出减少。
2024年度收入合计24526.8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82.81万元,占7.27%;事业收入21979.88万元,占89.61%;其他收入764.15万元,占3.12%。
2024年度支出合计24514.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541.71万元,占59.32%;项目支出9972.46万元,占40.68%。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计1782.81万元。与2023年度1655.51万元相比,增加127.30万元,增长7.69%,主要原因是:正编人员增加、工资调整、各项社会保障缴费基数调整。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计1782.81万元。与2023年度1655.51万元相比,增加127.30万元, 增长7.69%,主要原因是:正编人员增加、工资调整、各项社会保障缴费基数调整。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82.8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27%。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27.30万元,增长7.69%,主要原因是:正编人员增加、工资调整、各项社会保障缴费基数调整。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78.88万元,占总支出10.03%。
2、210卫生健康支出(类)1483.33万元,占总支出83.20%。
3、221住房保障支出(类)120.60万元,占总支出6.7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984.46万元,支出决算为1782.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84%。其中: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82.81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732.8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退休费、抚恤金、各项社会保障缴费等。
(二)公用经费49.76万元,主要包括:工会经费和福利费。
本单位2024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没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4年度没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4年度没有政府采购支出,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12辆,其中:行政用车2辆,体检车1辆,救护车9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40台(套)。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单位)组织对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涉及资金1782.81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2024年度,我单位未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故无项目绩效自评结果说明。
(三)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2024年度,我单位未开展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故无项目绩效评价结果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 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 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绥阳县人民医院附件绩效自评表(含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
附件4:绩效自评表表样(含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表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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