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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阳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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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2023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2023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2023年度非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三、2023年度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县医疗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医疗保障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政策和标准,制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地方性补助方案和部门规章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实施上级制定的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组织实施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实施上级拟定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四)执行上级制定的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完善支付标准,执行上级制定的动态调整机制。

(五)组织实施上级制定的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执行上级制定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执行上级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政策,指导、监督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工作。

(七)制定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并组织实施,执行上级制定的支付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协助和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交流合作。

(九)组织实施上级制定的离休人员医疗保障待遇相关政策。

(十)结合部门职责,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

(十一)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市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责调整

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职责,原县卫生计生局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职责,县发展和改革局的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职责,县民政局的医疗救助职责等划入县医保局。

(十三)职能转变

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全县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四)与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县医保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内设机构3个股(室),具体是:办公室、业务股、监管股。

下属事业单位1个,具体是:绥阳县医保服务中心。

按照决算编报要求,纳入本部门(单位)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2个,具体构成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类型

1

绥阳县医疗保障局

行政单位

2

绥阳县医保服务中心

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公开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决算总计2118.34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减少2005万元,下降48.63%,主要原因是:医疗救助市级统筹后收入、支出减少。

二、2023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118.3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18.34万元,占100%;

三、2023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118.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9.17万元,占16.96%;项目支出 1759.17万元,占83.04%。

四、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2118.34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减少2005万元,下降48.63%,主要原因是:医疗救助市级统筹后收入、支出减少。

五、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68.3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2.92 %。与2022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2042.93万元,下降50.93%,主要原因是:医疗救助市级统筹后收入、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35.54万元,占1.81%;卫生健康支出(210)1902.64万元,占96.66%;住房保障支出(221)30.16万元,占1.5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183.63万元,支出决算为1968.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14%。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年初预算为33.73万元,支出决算为33.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7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标准调整。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残疾人事业(11)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99)。年初预算为0.43万元,支出决算为0.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5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标准调整。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27)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01)。年初预算为0.98万元,支出决算为0.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27)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02)。年初预算为0.53万元,支出决算为0.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6.6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标准调整。

5.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1)。年初预算为3.61万元,支出决算为3.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6.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事业单位医疗(02)。年初预算为9.38万元,支出决算为7.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6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标准调整。

7.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公务员医疗补助(03)。年初预算为4.21万元,支出决算为3.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0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标准调整。

8.卫生健康支出(210)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12)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02)。年初预算为1101.39万元,支出决算为1077.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8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实际资助人数小于预算资助人数。

9.卫生健康支出(210)医疗救助(13)城乡医疗救助(01)。年初预算为728.61万元,支出决算为457.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2.8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政策变化调整,年中减少预算。

10.卫生健康支出(210)医疗保障管理事务(15)行政运行(01)。年初预算为245.21万元,支出决算为278.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6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标准调整。

11.卫生健康支出(210)医疗保障管理事务(15)医疗保障经办事务(06)。年初预算为19万元,支出决算为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2.卫生健康支出(210)医疗保障管理事务(15)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99)。年初预算为7.2万元,支出决算为55.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4.3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局下达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年中追加预算48.7万元。

13.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年初预算为29.36万元,支出决算为30.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7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

六、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59.17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支出。其中:

人员经费348.1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10.9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5.21万元,支出决算为2.51万元,完成预算的48.1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车况严重老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标剩余2.7万元由县财政收回。与2022年相比,减少0.8万元,下降24.17%,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车况严重老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数的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4.5万元,支出决算为1.8万元,完成预算数的4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车况严重老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标剩余2.7万元由县财政收回。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相比,减少1.01万元,下降35.94%,减少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车况严重老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标剩余2.7万元由县财政收回。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截至2023年12月31日,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0.71万元,支出决算为0.71万元,完

成预算数的100%。公务接待费与2022年相比,增加0.21万元,增长4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级加大检查力度和15分钟服务圈现场会上级指导调研增加。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103人次,支出0.7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接待0批次,0人次,支出0万元;无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

八、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额为150万元,与2022年相比,增加150万元,主要是用于城乡医疗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增加150万元。

(二)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额为150万元,与2022年相比,增加150万元,主要是用于城乡医疗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增加150万元。

九、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无相应支出。

十、2023年度非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我单位无非财政拨款收入,也无相应支出。

十一、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99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2.8万元,下降20.30%,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车况严重老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标剩余2.7万元由县财政收回。与2022年相比,增加0.64万元,增长6.18 %,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导致工会费和福利费增加。

十二、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三、2023年度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医疗监管及服务;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0台。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3年度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共计4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450.59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

(三)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2023年度,我部门未开展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故无项目绩效评价结果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拨款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的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九)结余分配:指单位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预算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财政事务(06)其他财政事务支出(99):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十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6):反映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二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残疾人事业(11)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99):反映机关事业单位残疾人事业支出。

(二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27)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01):反映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二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27)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02):反映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二十三)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

(二十四)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事业单位医疗(02):反映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二十五)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公务员医疗补助(03):反映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二十六)卫生健康支出(210)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12)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02):反映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二十七)卫生健康支出(210)医疗救助(13)城乡医疗救助(01):反映城乡居民医疗救助支出。

(二十八)卫生健康支出(210)医疗保障管理事务(15)行政运行(01):反映机关事业单位行政运行支出。

(二十九)卫生健康支出(210)医疗保障管理事务(15)医疗保障经办事务(06):反映医疗保障经办事务支出。

(三十)卫生健康支出(210)医疗保障管理事务(15)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99):反映建国初期退休老干部医疗补助及医疗监管支出。

(三十一)农林水支出(213)扶贫(05)社会发展(06):反映脱贫人口参保资助支出。

(三十二)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附件1:绥阳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

附件2:绥阳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绩效自评表.xlsx

     附件3:2023年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自评表_绥阳县医疗保障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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