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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阳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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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2023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2023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2023年度非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三、2023年度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交通运输行业发展方针、政策和法规。起草全县交通运输业规范性文件草案;拟订全县交通运输业发展规划、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指导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参与拟订其他交通运输和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培育和规范物流市场;指导交通运输业体制改革工作。

(二)负责提出县内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以及国家、省、市、县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负责地方交通建设项目的资金筹措;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按照权限参与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运营和管理工作;引导交通运输业优化结构和协调发展;协调配合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有关工作。

(三)承担权限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按照权限负责公路、水路及汽车站场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维护、技术、质量与安全监督和造价管理;负责权限内公路、水路建设项目的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监管和行政确认,监督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使用;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及省、市重点公路、水路工程建设。承担全县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执行道路、水路运输相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

(四)负责道路、水路交通运输业管理工作,承担道路运输业、城市客运、路政、水路运输和地方航道行政管理、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裁决等工作;培育和管理交通运输市场,维护道路、水路交通运输业平等竞争秩序;负责城市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以及城市客运(城市公共交通和出租车)管理工作。

(五)负责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统计;负责全县汽车维修市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市场的行业管理;负责汽车综合性能检测行业管理、道路运输行业从业人员培训。

(六) 按管理权限负责公路、水路的运行监测,开展车辆(船舶)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组织协调国家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完成指令性运输任务。

(七)负责权限内船舶及水上设施检验、通讯导航、水上消防、救助打捞、危化品运输、防止船舶污染、航道、港口及岸线管理等工作,归口管理船员培训考核、船舶建造质量安全监督;承担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

(八)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指导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业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综合管理,按规定参与行业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应急管理工作。

 (九) 承担交通战备职责。提出国防交通路网布局建议,拟订国防交通保障计划,组织协调国防运输:承担县内军事行动交通运输保障,指导督促国防交通保障队伍的建设和管理;负责民用运力国防动员和国防交通物资储备与调动相关工作。

(十)提升交通科技和信息化水平。推广交通科技新技术、新产品,组织科技开发,推动行业科技进步、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承担交通运输通讯、信息工作,引导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

(十一)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加大科技投入,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以及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十二)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市交通运输局(市交通战备办)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三)职能转变。加快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完善综合运输服务衔接机制。优化交通服务方式,统筹城乡交通运输协调发展。加强交通运输管理,推动交通运输转型升级。强化交通运输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统筹推进交通运输“放管服”改革和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

(十四)有关职责分工。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会同县发展改革、铁路、民航、邮政等部门建立综合运输体系协调配合机制。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单位)内设机构4个,具体是:办公室(党建办);安全法规股;规划建设股;运输管理股。

按照决算编报要求,纳入本部门(单位)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5个,具体构成见下表。(含本级及编报决算的二级单位)。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类型

1

绥阳县交通运输局

行政单位

2

绥阳县交通运输服务中心

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3

绥阳县交通建设服务中心

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4

绥阳县邮政业安全中心

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5

绥阳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公开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决算总计15233.83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减少2684.23万元,下降14.98%,主要原因是: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收支减少。

二、2023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5233.8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179.93万元,占79.95%;其他收入3053.90万元,占20.05%。

三、2023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5233.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04.91万元,占7.91%;项目支出 14028.92万元,占92.09%。

四、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12179.93万元。与2022年相比,减少345.81万元,下降2.76%,主要原因是: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收支减少。     

五、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22.0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与2022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343.38万元,下降43.62 %,主要原因是: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收支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1.97万元,占3.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5.67万元,占2.68%;卫生健康支出51.21万元,占1.18%;农林水支出1119.90万元,占25.91%;交通运输支出2813.37万元,占65.09%;住房保障支出89.89万元,占2.0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969.47万元,支出决算为4322.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9.45%。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招商引资(项)。年初预算为25万元,支出决算为131.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27.8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项目工作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04.52万元,支出决算为97.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3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退休1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1.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退休1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27万元,支出决算为1.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没变化。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2.11万元,支出决算为2.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9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伤保险基数上涨。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3.12万元,支出决算为3.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2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失业保险基数上涨。

7.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年初预算为4.74万元,支出决算为1.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1.9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疫情防控运输保障经费已支付完成。

8.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5.81万元,支出决算为5.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没变化。

9.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33.71万元,支出决算为27.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9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基数下降。 

10.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18.45万元,支出决算为15.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6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基数下降。

1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村道路建设(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92.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路养护经费项目未纳入年初预算。

12.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生产发展(项)。年初预算为162.70万元,支出决算数713.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38.6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扶贫项目未纳入年初预算。

13.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扶贫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52.37万元,支出决算数314.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6.1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市级匹配的公路养护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14.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48.62万元,支出决算数158.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8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工资调整。

15.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建设(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1576.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一般债券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16.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养护(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38.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路养护费未纳入年初预算。

17.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运输管理(项)年初预算为735.94万元,支出决算为791.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5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工资调整。

18.交通运输支出(类)车辆购置税支出(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0.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未将执法工作经费纳入年初预算。

19.交通运输支出(类)其他交通运输支出(款)其他交通运输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33.50万元,支出决算为108.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0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客运站退休人员工资未使用完。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90.61万元,支出决算为89.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2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的调整。

2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47.0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项目未支付。

六、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04.91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支出。其中:

人员经费1157.2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28.17万元、津贴补贴144.14万元、离退休费92.26万元、奖金34.51万元、绩效工资260.7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97.5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11.1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3.78万元、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5.4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7.03万元、 住房公积金89.89万元、生活补助42.6万元。

公用经费47.7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4.27万元、水费0.36万元、电费2.44万元、邮电费1.94万元、工会经费4.42万元、福利费6.06万元、差旅费3.50万元、会议费1.00万元、培训费1.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9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82万元。

七、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17.92万元,支出决算为17.9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与2022年相比,减少1.08万元,下降5.68%,与上年决算数相比减少,主要原因是压减了公务车运行费用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数的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因公出国(境)费与2022年相比,无变化。与上年决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16.92万元,支出决算为16.92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相比,减少1.08万元,下降5.68%,比上年决算数减少,减少1.08万元,主要原因是压减了公务车运行费用支出。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购置公务车0台。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92万元,主要用于下乡检查调度项目进度及办理执法案件等。截至2023年12月31日,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1.00万元,支出决算为1.00万元,完

成预算数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公务接待费与2022年相比,无变化。国内公务接待25批次,200人次,支出1.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接待0批次,0人次,支出0万元;无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

八、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额为7857.92万元,与2022年相比,增加2997.92万元,增长61.6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安排的基金支出项目增多。

(二)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额为7857.92万元,与2022年相比,增加2997.92万元,增长61.6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安排的基金支出项目增多。其中: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支出619.58万元,主要用于国有建设用地划拨费用。

(2)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支出2408.00万元,主要用于绥阳收费站至县城公路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资金。

(3)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支出3600.00万元,主要用于绥阳收费站至县城公路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资金。

(4)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支出1230.34万元,主要用于高投司债务还本资金。

九、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额为0万元,与2022年相比,无变化。

(二)2023年度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无相应支出。

十、2023年度非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非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额3053.90万元,其中: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3053.90 万元。非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额3053.90万元,其中:

(1)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生产发展(项)支出10.96万元。

(2)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支出3042.94万元。

十一、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7.73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1.32万元,下降2.69%,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行政支出。与2022年相比,增加10.59万元,增长28.51 %,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执法大队划转27人,办公经费增加。

十二、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三、2023年度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4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下乡巡查路段情况、查看项目进度情况,行政执法;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3年度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共计2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33.50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

(三)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2023年度,我部门未开展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故无项目绩效评价结果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拨款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的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九)结余分配:指单位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预算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招商引资(项):反映招商引资方面的支出。

(十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十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二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二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反映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支出。

(二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反映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支出。

(二十三)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费经费。

(二十四)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二十五)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反映疫情防控方面支出。

(二十六)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反映征地拆迁的土地补偿支出。

(二十七)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反映土地收入用于完善国有土地使用功能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二十八)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反映土地出让金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

(二十九)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反映土地出让金用于农村道路建设方面支出

(三十)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村道路建设(项):反映用于农村公路建设方面的支出。

(三十一)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生产发展(项):反映农村地区发展产业等生产发展项目等方面的支出。

(三十二)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支出。

(三十三)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情况。

(三十四)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建设(项)反映公路建设方面支出情况。

(三十五)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养护(项)反映农村公路维修养护方面支出。

(三十六)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运输管理(项)反映事业单位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情况。

(三十七)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反映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方面的支出。

(三十八)交通运输支出(类)其他交通运输支出(款)其他交通运输支出(项)。反映其他交通运输中除对公共交通运营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三十九)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四十)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附件1:绥阳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

附件2:绥阳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度绩效自评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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