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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阳县红十字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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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2023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2023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2023年度非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三、2023年度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根据中国红十字会工作方针、政策和原则,制定本县红十字会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组织开展备灾救灾工作,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队伤病员和其他受害者实施救助;

(3)开展人道主义领域内的服务和公益活动,参与输血献血工作,宣传动员和推动无偿献血;

(4)进行群众性初级卫生救护培训和现场救护工作,普及群众性卫生救护知识;

(5)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红十字青少年活动,进行爱国主义、人道主义和国际主义教育。促进青少年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6)积极开展与省内外红十字会建立联系。开展人道主义方面的往来、交流与合作;

    (7)完成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省红十字会和遵义市红十字会以及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宜。

二、机构设置

我单位没有下属单位,按照单位决算编报要求,单独编制本级决算。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类型

1

绥阳县红十字会

行政单位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公开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2023年度收、支决算总计97.31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增加8.30万元,增长0.9%,主要原因是:正常薪资增长。

二、2023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97.3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7.31万元,占100%。

三、2023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97.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2.31万元,占94.86%;项目支出 5万元,占5.14%。

四、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97.31万元。与2022年相比,增加8.30万元,增长0.90%,主要原因是:正常薪资增长。     

五、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7.3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与2022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8.30万元,增长0.90 %,主要原因是:正常薪资增长。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55万元,占8.79%; 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0.1万元,占0.01%;行政运行71.77万元,占73.78%;其他红十字事业支5.00万元,占5.14%;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0.22万元;占0.22%;行政单位医疗3.22万元;占3.31%;公务员医疗补助1.00万元;占1.08%  ;住房公积金7.46万元,占7.6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93.32万元,支出决算为97.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27%。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8.80万元,支出决算为8.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1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正常薪资调整。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  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10万元,支出决算为0.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红十字事业(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67.33万元,支出决算为71.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5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正常薪资调整。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红十字事业(款)其他红十字事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  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0.22万元,支出决算为0.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3.22万元,支出决算为3.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1.02万元,支出决算为1.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03%。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7.64万元,支出决算为7.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6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正常薪资调整。

六、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2.31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支出。其中:

人员经费:85.7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6.5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 工会经费、 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

七、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数的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数的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购置公务车0台;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

成预算数的0%。

八、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我部门(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无相应支出。

九、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我部门(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无相应支出。

十、2023年度非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我部门(单位)无非财政拨款收入,也无相应支出。

十一、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59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0.04万元,下降0.6%,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与2022年相比,增加1.14万元,增长20.58 %,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后公务交通补贴的增加

十二、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十三、2023年度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3年度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共计1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5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

(三)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2023年度,我部门未开展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故无项目绩效评价结果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拨款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的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九)结余分配:指单位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预算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附件1:绥阳县红十字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

附件2:绥阳县红十字会2023年度绩效自评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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