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2023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2023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2023年度非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三、2023年度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负责全县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林业和草原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发展战略规划。拟订全县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
2.组织开展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相关工作。
3.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国有森林资源。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4.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指导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
5.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负责县政府直接行使所有权的自然保护地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
6.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草原等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开展退耕(牧)还林(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7.拟订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拟订相关林业产业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拟订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8.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
9.指导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全县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相关行政执法监管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10.负责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必要时,可提请县应急管理局,以县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11.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建设的财政金融、价格等经济调节政策;组织、指导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建设补偿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指导管理全县林业建设工作; 组织申报重点林业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县级林业国有资产;编制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建设的年度生产计划。
12.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对外合作工作,指导全县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13.结合部门职责,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14.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市林业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单位)内设机构7个,具体是:办公室、营林生产管理股、森林资源管理股(加挂林长制工作股牌子)、森林防火股、森林病虫检疫防治站、自然保护地中心、林业产业发展中心。
按照决算编报要求,纳入本部门(单位)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4个,具体构成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类型 |
1 |
绥阳县林业局 |
行政单位 |
2 |
绥阳县自然保护地中心 |
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
3 |
绥阳县森林病虫检疫防治站 |
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
4 |
绥阳县林业产业发展中心 |
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
公开报表详见附件。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决算总计7473.8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减少11561.71万元,下降60.74%,主要原因是:2023年未按排新增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
二、2023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7473.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473.8万元,占100%。
三、2023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747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7.21万元,占10.67%;项目支出6676.59万元,占89.33%。
四、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7473.8万元。与2022年相比,减少18033.27万元,下降58.56%。主要原因是:2023年未按排新增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
五、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473.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与2022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7629.03万元,下降2.03 %。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他收入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0.98万元,占0.95%;卫生健康支出30.12万元,占0.4%;节能环保支出2405.13万元,占32.18%;农林水支出4914.66万元,占65.76%;住房保障支出52.92万元,占0.7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473.8万元,支出决算为747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预算为57.53万元,支出决算为57.53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当年预算为9.38万元,支出决算为9.38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年预算为0.75万元,支出决算为0.75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预算为1.43万元,支出决算为1.43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预算为1.89万元,支出决算为1.89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预算为4.69万元,支出决算为4.69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预算为15.33万元,支出决算为15.33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预算为10.09万元,支出决算为10.09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9.节能环保支出(类)天然林保护(款)生态保护(项),年预算为430万元,支出决算为43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10.节能环保支出(类)天然林保护(款)森林管护(项),年预算为108.52万元,支出决算为108.52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11.节能环保支出(类)退耕还林还草(款)退耕现金(项),年预算为1865.41元,支出决算为1865.41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12.节能环保支出(类)退耕还林还草(款)其他退耕还林还草支出(项)年预算为1.2万元,支出决算为1.2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13.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当年预算为643.19万元,支出决算为643.19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
14.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预算为25.5万元,支出决算为25.5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15.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培育(项)年预算为1362.97万元,支出决算为1362.97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16.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管理(项)年预算为405.19万元,支出决算为405.19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17.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年预算为1385.27万元,支出决算为1385.27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18.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动植物保护(项)年预算为37.87万元,支出决算为37.87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19.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草原管理(项)当年预算为8.25万元,支出决算为8.25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20.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年预算为518万元,支出决算为518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2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 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年预算为78.13万元,支出决算为78.13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22.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 生产发展(项),年预算为171.88万元,支出决算为171.88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23.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 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支出(项),年预算为278.4万元,支出决算为278.4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2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住房公积金支出当年预算为52.92万元,支出决算为52.92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六、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97.21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支出。其中:
人员经费770.8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退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
公用经费26.3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劳务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11.3万元,支出决算为10.88万元,完成预算的96.2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接待标准。与2022年相比,减少0.42万元,下降3.72%,主要原因是接待费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数的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9万元,支出决算为9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相比,与上年决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购置公务车0台。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森林资源管理、调查、林权纠纷,营造林等工作下乡用车。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单位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2.3万元,支出决算为1.88万元,完
成预算数的81.7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公务接待费与2022年相比,减少0.42万元,下降3.7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276人次,支出1.8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接待0批次,0人次,支出0万元;无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
八、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我部门(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无相应支出。
九、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我部门(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无相应支出。
十、2023年度非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我部门(单位)无非财政拨款收入,也无相应支出。
十一、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为行政、事业单位,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开支公用经费26.39万元。
十二、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2.7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4.7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7.9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三、2023年度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离退休干部用车3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森林防火水车。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3年度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共计4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336.9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
(三)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2023年度,我部门未开展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故无项目绩效评价结果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拨款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的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九)结余分配:指单位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预算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十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十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
(二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反映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二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反映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二十二)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二十三)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二十四)节能环保支出(类)天然林保护(款)生态保护(项):反映用于生态护林员的劳务报酬等支出;
(二十五)节能环保支出(类)天然林保护(款)森林管护(项):反映用于森林资源管护所发生的各项补助支出;
(二十六)节能环保支出(类)退耕还林还草(款)退耕现金(项):反映专项用于退耕户的现金补助支出;
(二十七)节能环保支出(类)退耕还林还草(款)其他退耕还林还草支出(项):反映用于退耕还林还草方面的支出;
(二十八)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十九)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二十八)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培育(项):反映育苗(种)、造林、抚育、退化林修复、义务植树以及生物质能源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九)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管理(项):反映森林资源核查、监测、评估、经营利用、林地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三十)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反映用于公益林保护和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三十一)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动植物保护(项):反映动植物资源生存环境调查、监测、保护管理、野外放(回)归、巡护、野生动物疫源病监测防控、濒危野生动植物拯救、繁育及进出口管理方面的支出;
(三十二)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草原管理(项):反映草原草场调查、规划、监测、管护等方面的支出;
(三十二)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林业和草原方面的支出;
(三十三)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 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反映病虫害等有害生物灾害、野生动物疫病灾害等方面的支出;
(三十四)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 生产发展(项):反映用于农村欠发达地区发展种植业、养殖业、畜牧业、农副产品加工、林果地建设等生产发展项目以及相关技术推广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三十五)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 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支出(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支出;
(三十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附件1:遵义市绥阳县林业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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