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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阳县水务局 2022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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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绥阳县水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绥阳县水务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一、资产情况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明细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五、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绥阳县水务局2022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情况

四、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五、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六、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七、部分专有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绥阳县水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部门主要职能:

(一)县水务局本级主要职能:

1.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定水利发展总体规划和政策。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规划、重要江河湖库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点水利规划。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定全县和跨县域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大中型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城镇供水工作。

3.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县人民政府以及市直有关部门规定权限协助开展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承办水利行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等事务。

4.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指导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站)建设、改造、维护及管理工作;指导中水回用等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工作。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黑臭水体整治等相关工作。协助和配合做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

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定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6.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河流水库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库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库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库水系连通工作。

7.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跨县域、扩流域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提出并协调落实中小型水利工程运行和后续工程建设的有关政策措施,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组织水利工程验收有关工作。督促指导乡镇(街道)配套水利工程建设。

8.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定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9.组织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组织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农村千人以下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组织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组织指导和协调烟水配套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

10.组织指导水利行业管理的水库、水电站大坝和管理权限内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协调跨县域水事纠纷,协助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

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库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配合做好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

12.协调构建河长组织体系,明确河长工作职责,建立健全河长制相关制度。承担县“河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协调推进“河长制”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13.结合部门职责,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14.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市水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县水利工程运行服务中心主要职能:

执行水情调度指令;保证水利工程正常运行,承担水利工程的维修、养护、观测和控制运用等日常工作;负责建立健全工程运行档案、对涉及水利工程安全的各项活动进行技术检查;协助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与利用;负责辖区内小水电管理与维护,灌区内灌溉有偿服务;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指导河流水库的治理、开发和保护。负责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水利工程县级验收,水土保持及规费征收技术服务工作。提供相关社会服务。

(三)县水利工程建设服务站职能:

组织实施全县水利工程建设,制定有关制度并组织买施;组织买施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及安全的技术服务;组织水利工程验收工作。开展全县江河干堤、病险水库、主干渠、水闸的除险加固建设。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负责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建设,指导和协调烟水配套水利工程建设。

(四)县供排水管理服务中心职能:

承担全县供水和排水的技术服务,为供排水行业地方性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出台提供专业支撑,参与编制供排水发展规划和计划;为全县城乡供排水的监督和考核提供技术支持,承担全县城镇供排水企业规范化管理的事务性工作;负责供排水行业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和应用;承担全县供排水设施(含二次供水)行政许可服务的技术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城镇供水工作;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建设工作。负责县城区重点排水户的技术监管和服务;组织开展重点排水户、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的水质监测,组织开展全县供水水质监测;承担县级自备水源污水处理费的征收工作;开展城镇污水处理厂网建设、改造工作并指导污水运行管理单位做好日常维护工作;牵头探索农村分散式污水治理。其他相关社会服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单位类型为行政单位、财政全额补助事业单位。

绥阳县水务局部门预算单位包括:绥阳县水务局本级及下属 3个事业单位,具体是:行政单位1个:绥阳县水务局本级;财政全额预算管理补助事业单位3个:绥阳县水利工程运行服务中心(副科级)、绥阳县水利工程建设服务站、绥阳县供排水管理服务中心。全部财务由绥阳县水务局本级统一核算。

内设机构设置5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河长制工作股(政策法规股)、建设管理与质量监督股、水资源水保股,供排水管理股;

局属事业单位3个,水利工程运行服务中心(副科级)内设(运行管理与水旱灾害防御服务股、水资源节约与保护服务股、后水河水库管理所、万里水库管理所、芙蓉江引水工程管理所)、水利工程建设服务站(正股级)、供排水管理服务中心(正股级)。

三、部门人员构成

绥阳县水务局总编制人数87人,(行政编制9人、机关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77人;其中:绥阳县水务局(正科级行政单位)行政编制9人、机关工勤编制1人,绥阳县水利工程运行服务中心服务中心(副科级事业单位)事业编制36人、绥阳县水利工程建设服务站(正股级事业单位)事业编制31人,绥阳县供排水管理服务中心(正股级事业单位)事业编制10人。

2021年末实有人数131人,(在职73人、离休1人、退休57人、)其中:绥阳县水务局行政23人(在职8人、退休15人),绥阳县水利工程运行服务中心55人(在职31人、离休1人、退休23人),绥阳县水利工程建设服务站48人(在职29人、退休19人),绥阳县供排水管理服务中心5人(在职5人、退休0人)。


第二部分 绥阳县水务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绥阳县水务局2022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绥阳县水务局2022年初部门预算收入总额为2519.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19.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2021年结转0万元。

相应安排支出预算2519.6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1.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3.39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000万元、农林水支出816.09 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8.72万元。

绥阳县水务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总额与2021年1569.89万元相比,增加949.71万元。主要原因是:污水处理厂政府扶持补贴及运行费用增加。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绥阳县水务局2022年收入预算总额为2519.6万元,较2021年1569.89万元增加949.71万元,主要原因:污水处理厂政府扶持补贴及运行费用增加,人员正常调资。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19.6万元,占2022年部门收入的80%,较2021年986.89万元增加1032.71万元,主要原因污水处理厂政府扶持补贴及运行费用、人员经费正常调资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00万元,占2022年部门收入的20%,较2021年583万元减少83万元,主要原因:污水处理厂处理量减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2022年部门收入的0%,较2021年0万元增加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占2022年部门收入的0%,较2021年0万元增加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占2022年部门收入的0%,较2021年0万元增加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2022年部门收入的0 %,较2021年0万元增加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2022年部门收入的0%,较2021年0万元增加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2022年部门收入的0%,较2021年0万元增加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占2022年部门收入的0%,较2021年0万元增加0万元;2021年结转0万元,占2022年部门收入的0%,较2021年0万元增加0万元。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绥阳县水务局2022年支出预算总额为2519.6万元,较2021年1569.89万元增加949.71万元,主要原因:污水处理厂政府扶持补贴及运行费用增加。其中:基本支出961.6万元,占2022年部门支出的38%;项目支出1558万元,占2022年部门支出的62%。基本支出主要是人员经费及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支出,具体为行政运行支出758.09万元,占总支出的30.%;卫生健康支出53.39万元,占总支出的2.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81.4万元,占总支出的3.2%;住房公积金支出68.72万元,占总支出的2.7%。项目经费为单位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产生的专项经费支出,具体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558万元,占总支出的62%;信息化建设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绥阳县水务局2022年财政拨款总收入(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为2519.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519.6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100%;2021年结转0万元,占财政拨款总收入的0%。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19.6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1.4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3.2%;卫生健康支出53.39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2.1%;住房保障支出68.72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2.7%;农林水支出816.09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32%;节能环保支出1000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40%。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0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500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20%。

绥阳县水务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额与2021年的1569.89万元相比,增加949.71万元,主要原因:污水处理厂政府扶持补贴及运行费用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绥阳县水务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2019.6万元,较2021年986.89万元增加1032.71万元,主要原因:污水处理厂政府扶持补贴及运行费用增加。其中:基本支出961.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48%;项目支出105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52%。基本支出中行政运行支出为758.0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81.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3.39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68.72万元。项目支出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058万元,信息化建设支出0万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绥阳县水务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961.6万元,较2021年928.89万元增加32.71万元,主要原因:人员正常调资及人员变动,其中:调入5人(张强、吴廷强、徐欢、王丹、李光恩、王军),调出2人(冯再强、陈应梅),在职转退休1人(李火容),退休死亡1人(曾友仲),遗嘱死亡1人(吴应堂)。其中:人员经费941.4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的98%;公用经费20.1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的2%。人员经费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04.17万元,占人员经费的85%;其他交通费用(公务交通补贴))5.25万元,占人员经费的0.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1.99万元,占人员经费的14%。公用经费主要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和资本性支出等,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0.19万元,占公用经费的100%;资本性支出0万元,占公用经费的0%。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绥阳县水务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8.13万元,较2021年预算数8.13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过“紧日子”有关要求,加强管理,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其中:公务接待费3.9万元,比2021年3.9万元减少0万元,下降0%;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2021年0万元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23万元,比2021年4.23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0%。绥阳县水务局2022年“三公”经费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为0.4%。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绥阳县水务局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额500万元,较2021年583万元减少83万元,主要原因:污水处理厂处理量减少。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额的0%;项目支出50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额的100%。)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绥阳县水务局2022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因此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绥阳县水务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0.19万元,较2021年19.35万元增加0.84万元,主要原因:人员变动增加工会费、福利费。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具体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初,绥阳县水务局国有资产原值合计15286.43万元,较2021年10189.52万元增加5096.9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4681.16万元,固定资产605.27万元(其中:原值759.37万元,累计折旧154.1万元),长期投资0万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绥阳县水务局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共0万元,比2021年0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共安排0万元,比2021年0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0%;工程类预算共安排0万元,比2021年0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0 %;服务类预算共安排0万元,比2021年0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0 %。

四、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绥阳县水务局2022年政府购买服务项目0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

五、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绥阳县水务局2022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5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1558万元,均为项目支出预算。(详见附件)

六、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绥阳县水务局2022年项目支出预算为1558万元,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产生的专项经费支出。其中:占比较大的主要是污水处理厂政府扶持补贴及运行费用项目1000万元,占项目预算总支出的64.2%、污水处理厂(县城、乡镇)运行费用项目500万元,占项目预算总支出的32.1%。

七、部分专有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绥阳县水务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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