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绥阳县郑场镇人民政府本级 “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一、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乡本级2019年因公出国(境)费为
二、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按照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地方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接待“不得超过当年单位预算中公务费的2%”的规定,由单位自行在部门预算公务费中支出开支,乡财政不单独安排部门公务接待费。2019年乡本级各单位年初预算申报数汇总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总额为 10 万元,与2018年预算数无变化 。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
镇本级2019年车辆使用及政策情况与上年新购置一辆公务车,在编实有车辆 3 辆。其中:车改后保留的机要通信、应急、调研接待等公务用车 3 辆;执法执勤用车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未纳入车改范畴的事业单位车辆 0 辆。2019年乡本级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24.75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长17.95万元,原因为:今年新购置一辆公务车。
四、公务用车购置经费: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执法执行用车、专业特种车等
镇本级2019年公务用车购置经费为1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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