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党委工作职责:(1)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决贯彻执行。(2)保证监督职能。(3)教育和管理职能。(4)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的职能。(5)负责抓好本镇党建工作、群团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闻宣传工作及安全生产。(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政府职能:(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镇乡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村组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本单位有1个内设机构,下属9单位。本单位内设机构包括1个行政、8个事业。所属事业单位包括绥阳县旺草镇财政所、绥阳县旺草镇农技站、绥阳县旺草镇村建中心、绥阳县旺草镇文化服务中心、绥阳县旺草镇安监站、绥阳县旺草镇水利站、绥阳县旺草镇林业站、绥阳县旺草镇人资中心。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及人员构成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类型 |
1 |
绥阳县旺草镇政府 |
行政单位 |
2 |
绥阳县旺草镇财政所 |
事业单位 |
3 |
绥阳县旺草镇农技站 |
事业单位 |
4 |
绥阳县旺草镇村建中心 |
事业单位 |
5 |
绥阳县旺草镇文化服务中心 |
事业单位 |
6 |
绥阳县旺草镇安监站 |
事业单位 |
7 |
绥阳县旺草镇水利站 |
事业单位 |
8 |
绥阳县旺草镇林业站 |
事业单位 |
9 |
绥阳县旺草镇人资中心 |
事业单位 |
注:单位类型划分为行政单位、参公管理事业单位、财政全额补助事业单位、财政部分补助事业单位等四类,请对照填列。
(二)部门人员构成
编制数 |
在编实有人数 |
离退休人员 | ||
合计 |
行政编制 |
事业编制 | ||
117 |
112 |
52 |
60 |
72 |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1表)
二、收入决算表(公开02表)
三、支出决算表(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按经济分类公开〉(公开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
九、政府采购情况表(公开09表)
十、资产情况表(公开10表)
十一、非财政拨款财政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11表)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决算总额为23,662,953.08元,比上年减少1,941,086.09元,同比降低7.58 %,其原因是一次性指标减。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23,662,953.08元,占100%;
(2)上级补助收入 0元,占0%;
(3)事业收入 0元,占0%;
(4)经营收入 0元,占0%;
(5)附属单位缴款 0元,占0%;
(6)其他收入 0元,占0%;
(二)2018年度支出决算总额为2,3662,953.08元,比上年减少1,941,086.09元,同比降低7.58 %,其原因是一次性指标减少。其中:
(1)基本支出16,842,624.06 元,占71.18%;
(2)项目支出6,820,329.02元,占28.82%;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4)经营支出0万元,占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3,662,953.08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162,953.08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00,000.00元。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增加2,448,913.91元,同比增加11.82 %,其原因是普调人员经费、增人增资等因素。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3,662,953.08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162,953.08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0,000.00元。财政拨款支出比上年增加2,448,913.91元,同比增加11.82 %,其原因是普调人员经费、增人增资等因素。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162,953.0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89 %。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比上年增加2,448,913.91元,同比增加11.82 %,其原因是普调人员经费、增人增资等因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
(1)基本支出16,842,624.06 元,占72.71%;
(2)项目支出6,320,329.02元,占27.29%;
(1)基本支出16,842,624.06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支出。其中:人员经费15,479,298.06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等;公用经费1,363,326.00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
(2)项目支出6,320,329.02元,用于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开展的专项工作经费支出。具体是:1、人大会议20,000.00元,2、法制建设70,000.00 元,3、信访事务40,000.00元,4、其他财政事务支出2,027,520.00元,5、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574,824.00元,6、禁毒管理30,000.00元 ,7、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153,619.07元,8、计划生育事务190,000.00元,9、农村环境保护50,000.0元,10、城乡社区环境卫生680,000.00元,11、其他农业支出75,000.00元,1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0,000.00元,13、生产发展1,210,000.00元,14、农业保险补贴379,365.95元,15、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专项150,000.00元,16、地质灾害防治20,000.00元,17、其他支出60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预决算增减变化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当年预算为21,056,700.00元,支出决算为23,162,953.08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10.00 %。具体情况如下:
(1)当年预算为21,056,700.00元,支出决算为23,162,953.08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10.00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一次专项性指标和普调人员经费、增人增资等因素。
(2)当年预算为21,056,700.00元,支出决算为23,162,953.08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10.00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一次专项性指标和普调人员经费、增人增资等因素。
2.支出按性质分类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842624.06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支出。其中:人员经费15,479,298.06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等;公用经费1,363,326.00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6,320,329.02元,用于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开展的专项工作经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人大会议20,000.00元,2、法制建设70,000.00 元,3、信访事务40,000.00元,4、其他财政事务支出2,027,520元,5、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574,824.00元,6、禁毒管理30,000.00元 ,7、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153,619.07元,8、计划生育事务190,000.00元,9、农村环境保护50,000.00元,10、城乡社区环境卫生680,000.00元,,11、其他农业支出75,000.00元,1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0,000.00元,13、生产发展,1210,000.00元,14、农业保险补贴379,365.95元,15、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专项150,000.00元,16、地质灾害防治20,000.00元,17、其他支出600,000.00元。
四、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00,000.00元,支出决算为397,796.00元,完成预算的56.8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接待人数减少。比上年减少172,204.00元,增降低30.21%,减少原因是严格控制接待,减少接待费用。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
2018年度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为××元,支出决算为××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决算数大于(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 。因公出国(境)费占“三公”经费支出××%,比上年增加(减少)××元,增长(降低)××%,增加(减少)原因是……。××单位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个,累计××人次。开支内容包括:
……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为25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17,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6.8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次数减少。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占“三公”经费支出29.41%,比上年增加(减少)0元,增长(降低)0%,增加(减少)原因是……;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元,购置公务车0台,购置原因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7,000.00元。主要用于下乡用等。2018年度,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3.公务接待费
2018年度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为450,000.00元,支出决算为280,79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2.4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接待批次减少。公务接待费占“三公”经费支出70.59%,比上年减少172,204.00元,降低38.01%,减少原因是接待批次减少。其中2018年度国内公务接待612批次,5616人次,支出280,796.00元,主要是接待批次减少等。
五、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2018年度收入决算总额为500,000.00元,比上年减少4,390,000.00元,同比减少89.78 %,其原因是政府性基金减少。
2.2018年度支出决算总额为500,000.00元,比上年减少4,390,000.00元,同比减少89.78 %,其原因是政府性基金减少。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0元;
(2)城乡社区支出500,000.00元
六、2018年度非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非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额0元,其中:事业收入0元,经营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非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额0元,其中:……(支出功能划分),年末结转和结余 ××元等。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47326元,比上年减少16,000.00元,降低1.17 %。主要原因是:水管所上挂等。
(二)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元,占预算的 %。其中:货物采购类 ×× 元,占预算的 ×× %;工程采购类 ××元,占预算的 ×× %;服务采购类 ××元,占预算的 ×× %。
授予节能环保合同金额 ××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 %;授予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合同金额 ××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 %;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 %。
(三)2018年度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8年度资产总额6,137,135.06元,其中:流动资产2,346,293.93元,固定资产3,790,841.13元,长期投资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
本部门(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3辆、机要通信用车3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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