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及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1表)
二、收入决算表(公开02表)
三、支出决算表(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按经济分类公开〉(公开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
九、政府采购情况表(公开09表)
十、资产情况表(公开10表)
十一、非财政拨款财政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11表)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2018年度非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负责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和县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二)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
(三)负责全县监察工作
(四)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
(五)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六)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或者修改纪检监察法规制度,参与起草制定规范性文件。
(七)负责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八)加强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九)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县纪委县监委派驻机构、乡镇纪委、县管企业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十)完成市纪委市监委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本单位有11个内设部门,统管七个派驻纪检监察组,管理县委巡察办、县委常规巡察组。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及人员构成
(二)决算单位构成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类型 |
1 |
绥阳县纪委县监委 |
行政单位 |
(三)人员构成
编制数 |
在编实有人数 |
离退休人员 | ||
合计 |
行政编制 |
事业编制 | ||
79 |
47 |
34 |
13(参公) |
18 |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1表)
二、收入决算表(公开02表)
三、支出决算表(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按经济分类公开〉(公开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
九、政府采购情况表(公开09表)
十、资产情况表(公开10表)
十一、非财政拨款财政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11表)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决算总额为9022092.44元,比上年9071975.48 减少49883.04元,同比降低0.5 %。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9022092.44元,占100%;
(二)2018年度支出决算总额为9166993.58元,比上年9548226.66减少381233.08元,同比降低4%。其中:
(1)基本支出7220441.8元,占78%;
(2)项目支出 1946551.78元,占22%;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9022092.44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022092.44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元。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减少49883.04元,同比降低0.5 %。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 9166993.58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166993.58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元。财政拨款支出比上年减少381233.08元,同比降低4%。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166993.5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比上年减少381233.08元,同比降低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876302.54,占86%;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8301.54,占7 %;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69252.5,占3 %;
4.住房保障支出403137,占7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预决算增减变化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当年预算为8940924元,支出决算为9166993.58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3%。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当年预算为 7,656,412.40元,支出决算为7876302.54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3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增加了巡察工作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当年预算为618,093.09元,支出决算为618301.54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当年预算为269230.5元,支出决算为269252.5,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4)住房保障支出。当年预算为403,137.00,支出决算为403137,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2.支出按性质分类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220441.8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支出。其中:人员经费6465684.04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等;公用经费752,831.64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1946551.78元,用于为完成纪检监察工作而开展的专项工作经费支出。具体是案件检查专项经费1946551.78元。
四、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60000.00元,支出决算为390837.52元,完成预算的10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监察体制改革,人员增加、车辆增加。比上年增加112337元,增长40%,增加(减少)原因是:监察体制改革后,人员增加、车辆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
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为25万元,支出决算为301867.2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监察体制改革后,人员增加、车辆增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占“三公”经费支出77%,比上年增加56267.24元,增长22%,增加原因是监察体制改革后,人员增加、车辆增加。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元,购置公务车0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1867.24元。主要用于车辆维护、加油、充值ETC卡等等。2018年度,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
3.公务接待费
2018年度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为110000元,支出决算为88970.2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公务接待费占“三公”经费支出23%,比上年增加56070.28元,增长170%,增加(减少)原因是:省、市纪委在绥办案。其中2018年度国内公务接待185批次,1480人次,支出88970.28元,主要是支付接待就餐费、住宿费等。
五、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无
六、2018年度非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无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52,831.64元,比上年减少112092.13元,降低14 %。
(二)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无
(三)2018年度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8年度资产总额6,482,284.21元,其中:流动资产 608,557.13元,固定资产5873727.08元,长期投资 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3782453.53元。
本部门(单位)共有车辆7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7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效
1.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度本单位未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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