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能
依法管理城乡交通秩序,组织、指挥全县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动;协调侦破处置交通肇事案件和交通事故,加强交通安全宣传,增强公民的交通安全意识;依法对全县机动车辆进行管理,抓好机动车辆驾驶员交通安全法规、技能和职业道德的教育培训工作,维护公路治安秩序;预防和制止公路上发生违法犯罪活动,打击车匪路霸、堵截逃犯和其他犯罪嫌疑人,依法查处乱设站卡乱罚款、乱收费行为,接受公民报警救助遭受意外受伤、突然患病或遇险人员;负责全县大型保卫任务中道路交通沿线和复杂地段的疏导安全工作;承担道路治安巡逻任务;分析研究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上级公安机关提供决策依据;承办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其他事宜。
二、部门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类型 |
1 |
绥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
行政单位 |
(二)部门人员构成
编制数 |
在编实有人数 |
离退休人员 | ||
合计 |
行政编制 |
事业编制 | ||
12 |
11 |
11 |
三、部门决算公开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1表)
(二)收入决算表(公开02表)
(三)支出决算表(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按经济分类公开〉(公开06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
(九)政府采购情况表(公开09表)
(十)资产情况表(公开10表)
(十一)非财政拨款财政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11表)
四、2016年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1. 2016年度收入决算总额为5,221,969.65元,比上年减少2,418,002.93 元,同比降低31.65%,其原因是项目预算减少。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5,218,457.65元,占99.93%;
(2)其他收入3,512元,占0.07%;
2. 2016年度支出决算总额为5,642,683.65 元,比上年减少1,050,822.23元,同比降低15.70%,其原因是项目预算减少。其中:
(1)基本支出3,051,769.65元,占54.08%;
(2)项目支出2,590,914.00元,占45.92%。
(二)2016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1. 2016 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218,457.65元,比上年减少1,609,573.55元,同比降低23.57%,其原因是项目预算减少。
2. 2016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5,633,775.15元,占年初预算的119.27%,其原因是调资增加支出。比上年减少253,185.85元,同比降低4.3%,其原因是项目经费预算减少。其中:
(1)基本支出3,051,769.65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支出。其中:人员经费2,645,392.65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等;公用经费406,377.00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
(2)项目支出2,590,914.00元,用于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开展的专项工作经费支出。具体是:
道路交通管理2,023,951.87元,其他公安支出554,065.63元,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7,500.00元,城市公共设施5,396.50元。具体情况如下:道路交通管理主要用于智能交通监控系统维护、交通安全宣传、交通事故预防等,其他公安支出主要用于交通违法办案及购置装备等,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及城市公共设施主要用于交通路口红绿灯建设。
(三)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1. 2016年度收入决算总额为0元,比上年减少805,396.50元,同比降低100%,其原因是本年未安排基金预算。
2. 2016年度支出决算总额为5,396.50元, 比上年减少800,000元,同比降低99.32%,其原因是本年使用的是上年结转结余资金。
(四)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02,865.00元,比上年增加111,212.82 元,增长38.13%。主要原因是:新招录辅警相应增加运转费用及养老保险等。
(五)2016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60,349.00元,占预算的72.21%。其中:货物采购类360,349.00元,占预算的72.21%;工程采购类0元,占预算的0%;服务采购类0元,占预算的0%。
(六)2016年度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6年资产总额2,104,793.36元,其中:流动资产1,795,305.36元,固定资产309,488.00元,长期投资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
本部门(单位)共有车辆1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2辆、其他用车5辆,其他用车主要是路面执勤摩托车;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七)2016年度非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6度非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额3,512.00元,其中:其他收入3,512.00元。决算支出决算总额3,512.00元,其中:行政运行3,512.00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元。
(八)2016年度“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176,511.51元,比上年减少173,850.43元,降低49.62%,减少原因是控制支出。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7,210.41元,占89.07%,比上年减少179,158.53元,降低53.26%,减少原因是控制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19,301.10元,占10.93%,比上年增加5,308.1元,增长37.93%,增加原因是今年县里召开了几次大型会议,各级各部门检查力度加大,相应增加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57,210.41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7,210.41元。主要用于交通事故处置及执勤等。2016年,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4辆。
2. 公务接待费19,301.10元。具体是: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9,301.10万元,主要是用于接待各级各部门检查及办案民警加值班等。2016年国内公务接待62批次,476人次。
五、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报告中所指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往年预算报告中的“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主要是由地方固定收入和中央、省与地方共享收入地方分成部分组成,具体又可分为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两类。
3、基本支出:是保障机构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编制的基本支出计划。包括按现行政策编制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或绩效工资、离退休费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水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等公用经费。
4、财政票据:是指由财政部门监(印)制、发放、管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具有公开管理或者公共服务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收取政府非税收入或者从事非营利性活动收取财物时,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开具的凭证。
5、项目支出:是根据有关政策和单位行政工作任务、事业发展目标等编制的特定支出计划。
6、“三公”经费一般公共财政拨款预算数:是指当年年初预算安排的用于“三公”经费支出的财政拨款数,不含执行中追加预算安排。
7、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8、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9、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等。
10、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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