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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监督所:2015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公开(补充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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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阳县卫生监督所201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

一、单位主要职责

我单位是属于卫生行政综合执法部门,对全县医疗机构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采供血卫生、非法行医、传染病防治、消毒管理、母婴保健、职业病体检机构等开展监督管理并对职业病防护进行宣传,工作范围涉及15个乡(镇)及村(居)。现有住宿业、美容美发、沐浴、歌舞厅等公共场所360余家,学校卫生159户,生活饮用水卫生15户,合法医疗机构207户。职业病卫生和职业病体检机构1户。

二、编制和实际情况

人员编制和实际情况:县编委下达我单位编制数27人,其中参公编制数25人,工勤编制数2人(参公工勤数),我单位实有人数23人,其中在职人数17人(15人为参公编制,2人为参公工勤编制),退休6人(均为行政退休)。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1.收入预算情况

2015年收入预算总额153.53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153.53 万元,占 100 %;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占 0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0 万元,占0 %;其他收入 0 万元,占 0 %。

2.支出预算情况

2015年部门预算总额153.53 万元,其中公共卫生和卫生监督机构对应收入来源划分情况如下:

(1)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安排支出153.53万元

①基本支出132.63万元

基本支出是保障机构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编制的基本支出计划。包括按现行政策编制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或绩效工资、离退休费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水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等公用经费。

②项目支出20.9 万元

项目支出是根据有关政策和单位行政工作任务、事业发展目标等编制的特定支出计划。

三、“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支出11.92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0 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7.42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决算 4.5 万元,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0 万元,(2)公务接待费。2015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7.42万元,主要用于省、市局的检查工作和各兄弟县市及各乡镇联系工作的接待。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15年度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预算 4.5 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费 4.5 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3 辆公务用车及执法车进行日常公务活动所发生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及租赁费等支出。



                           绥阳县卫生监督所

2016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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