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全县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类型 |
1 |
绥阳县社会保险事业局 |
参公管理事业单位 |
(三)部门人员构成
编制数 |
在编实有人数 |
离退休 人员 | ||
合计 |
参公事业编制 |
工勤人员 | ||
36 |
31 |
30 |
1 |
8 |
注:离退休人员8人,其中:4人为我局退休人员;另有4人为原国有企业离休人员,工资由社保基金支付,同时由我局社保基金账户代发县级财政负担的津补贴。
二、部门2015年决算公开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1表)
2.收入决算表(公开02表)
3.支出决算表(公开03表)
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4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05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按经济分类公开〉(公开06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
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
9.政府采购表(公开09表)
10.资产情况表(公开10表)
11.非财政拨款财政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11表)
三、单位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部门决算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收入决算总额为3522.6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3464.75 万元,上年结转结余 57.90 万元。
2015年度支出决算总额为 3475.89 万元。其中:其他财政事务支出30.40万元(此项为2014年度和2015半年目标考核奖励金),行政运行268.86万元(此项包括:我局人员经费166.33万元,公用经费20.40万元,代发的企业离休及供给制待遇人员县级财政承担的各项津补贴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补助共计70.85万元,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专项经费11.28万元);信息化建设14.34万元(此项为网络运行专项经费);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73.47万元(此项为“五险”专项业务经费);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0.64万元(此项是我局在职人员工伤保险缴费);医疗保障3045.72万元(此项包括:由我局代编决算的全县行政单位医疗保险缴费580万元,代编决算的全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2465.7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2.46万元(此项为我局所有财政供养人员[含在职和退休]全年的住房增量补贴)。
2015年末财政性资金结转结余46.76万元。主要构成:一是本级财政预算资金结转29.01万元,其中:行政运行1.92万元(含:公用经费1.8万元、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专项经费0.12万元)、网络运行专项经费2.98万元、“五险”专项业务经费12.58万元、 医保手册及IC卡工本费11.53万元; 二是其他收入形成的结转17.75万元,其中:市局拨入的知识竞赛奖励金5万元、县信合联社拨入的城乡养老工作经费12.75万元。
(二)2015 年度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总计 3464.75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
(三)2015 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3475.8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基本支出3376.80万元,是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支出,具体是:
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核定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等支出为3221.36万元; 离退休费、抚恤金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为135.04万元;办公费、水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等公用经费20.40万元。
注:2015年住房公积金未列入部门支出,由财政统一列支
(2)项目支出99.09万元,是用于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开展的专项工作经费支出,具体是:
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专项经费11.28万元,信息化建设14.34万元(此项为网络运行专项经费,主要用于我局及医疗机构网络化办公的平台建设及工作经费);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73.47万元(此项为“五险”专项业务经费,主要用于开展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工作经费)。
(四).2015年度资产情况说明
2015年年初资产总额220.60万元,当年减少19.29万元,即:(流动资产[现金]增加1万元、固定资产[电脑等]申请报废及划拨而减少20.29万元),年末资产总额201.31元,其中:流动资产119.71元,固定资产81.60元。
(五)2015年度“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社保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13.6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0万元,占 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 4.66万元,占34%;公务用车购置费 0万元,占 0%,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决算 9 万元,占66%。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1)公务接待费。2015年度,我局共产生公务接待35批次,接待499人次,实际支出4.66万元,主要用于各县区市社保局到我局交流学习及各项工作检查的接待。较上年支出的4.65万元增加0.01万元,增幅1%,增加的主要原因为本年较上年物价上涨。201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 4.70 万元,实际支出完成预算的 99 %。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15年度未购置车辆,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决算 9.00 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费9.00万元。其中,燃料费 2.24 万元、维修费 3.68 万元、路桥费 1.60 万元、保险费 1.07万元, 安全奖励 0.4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 2 辆公务用车进行日常公务活动发生的支出。较上年支出的8.93万元增加0.07万元,增幅1%,增加的主要原因为本年较上年物价上涨。2015年公务用车支出预算为 9 万元,实际支出完成预算的 100 %。
五、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预算已安排、需跨年度完成和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其他收入结转和结余。
行政运行:指我局用于保障机构正常和日常开展工作的经费。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需跨年
度完成和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其他收入结转和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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