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标题
中共绥阳县委政法委员会2015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信息
注:部门名称按单位公章文字规范使用全称
二、部门主要职能
在县委的领导下,对全县政法机关实施领导和监督。
三、部门概况
1.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类型 |
1 |
中共绥阳县委政法委员会 |
行政机关 |
2 |
||
…… |
注:单位类型划分为行政单位、参公管理事业单位、财政全额补助事业单位、财政部分补助事业单位等四类,请对照填列。
2.部门人员构成
编制数 |
在编实有人数 |
离退休人员 | ||
合计 |
行政编制 |
事业编制 | ||
16 |
16 |
16 |
6 |
四、部门决算公开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1表)
2.收入决算表(公开02表)
3.支出决算表(公开03表)
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4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05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按经济分类公开〉(公开06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
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
9.政府采购表(公开09表)
10.资产情况表(公开10表)
11.非财政拨款财政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11表)
五、2015年决算情况说明
1.2015年度部门决算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收入决算总额为300.9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0.9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经营收入0元,附属单位缴款0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结余42.89万元等。
2015年度支出决算总额为323.35万元,其中:其他财政事务支出15.72万元,其他组织事务支出6万元,行政运行144.49万元,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122.11万元,其他司法支出7万元,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0.38万元,购房补贴27.6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6.46万元等。
2015年末财政性资金结转结余26.46元,主要构成:一是综治工作经费16.46万元;二是维稳工作经费10万元;
2.2015 年度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总计300.92万元,具体为财政拨款收入300.92万元;
3.2015 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323.35万元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基本支出188.23万元,是用于保障政法委机关各部门及县见义勇为等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支出,具体是:
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核定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等支出为112.6万元; 离退休费、抚恤金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为55.34万元。
办公费、水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等公用经费20.1万元。
(2)项目支出135.11万元,是用于维稳、国安、综治、反邪、处突等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开展的专项工作经费支出。具体是:
其他组织事务支出6万元,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122.11万元,其他司法支出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主要用于维稳、国安、综治、反邪、处突等特哪些方面。
4.2015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5年,根据《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当年政府采购金额3.49万元,占预算的1.16%。其中:货物采购类3.49元,占预算的1.16%;工程采购类0元,占预算的0%;服务采购类0元,占预算的0%。
5.2015年度资产情况说明
2015年年初资产总额109.53万元,当年减少18.6万元,即:购买的办公电脑、办公桌椅等3.64万元,结转资金减少14.96万元,年末资产总额90.9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6.66万元,固定资产64.28万元,长期投资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
6.2015年度非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5度非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额0元,其中:事业收入0元,经营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决算支出决算总额0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元等。
7.2015年度“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10.4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93万元,占0.97%;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占0%,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决算7.48万元,占2.49%。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2015年度经有关部门批准,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主要是0。比上年增加(或减少)0元,同比增长(或降低)0%。
(2)公务接待费。2015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93元,接待批次为66批,接待人371人,主要的接待有省、市工作检查及接乡镇政法委书记及综治干部。比上年减少2.43元,同比降低24.52%,其原因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规范接待程序和陪餐人员。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15年,公务用车保用量0辆,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决算7.48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按照汽车配备标准和编制要求,我单位 2015年新购置汽车0辆,购置费0元,平均购置费用0元/辆。比上年增加(或减少)0元,同比增长(或降低)0%。
公务用车运行费7.48万元。主要用于综治办、国安办、维稳办等部门3辆公务用车进行综治、维稳、国安、反邪等日常公务活动所发生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以及驾驶员的人员开支费用。其中,燃料费2.13万元元、维修费1.27万元、路桥费1.98万元、保险费2.1万元、驾驶员出车补助及聘用驾驶员工资0元。扣除人员经费开支,实际全年公务用车运行费为 元,平均每辆2.49万元/年。2015年公务用车支出预算为15万元元,完成预算的49.87 %,主要原因:一是严格控制无意义的下乡检查和杜绝公车私用现象的发生;二是我单位原借用县公安局一台车辆,已于2015年下半年归还县公安局。比上年减少2.43万元,同比降低24.5%,其原因是一是严格控制无意义的下乡检查和杜绝公车私用现象的发生;二是我单位原借用县公安局一台车辆,已于2015年下半年归还县公安局。
六、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预算安排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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