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洋川街道办事处,县相关工作部门:
《2020年全县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减量控大”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0年6月15日
2020年全县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减量控大”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道路交通安全大整治的总体部署和《2020年全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减量控大”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工作方案》要求,坚决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全力推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实落细,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进一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减量控大”,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确保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努力实现“五个严防、三个确保”工作目标,为助推全面脱贫攻坚、实现“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保驾护航。
二、工作目标
深化道路交通安全治理和平安畅通建设,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全力打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坚决实现2020年“两个下降、一个不发生、一个零发生”的“减量控大”工作目标,即:道路交通事故总量及死亡人员数量较去年同比下降不低6%,较大事故起数不发生,重大以上事故零发生。
三、组织领导
成立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减量控大”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谢明江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钱小波 县政府办副主任
喻 丹 县道交办主任、县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应急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教育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文体旅游局、县经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司法局、市生态环境局绥阳分局、县财政局、县气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绥阳公路管理段、绥阳银保监组、遵义市环城高速路政大队、遵义市公安交通管理局高速第五大队、遵义市公安交通管理局高速第三大队等单位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道交办,喻丹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县道交办副主任龚华亚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负责统筹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减量控大”维护我县道路交通管理事故预防工作的整体调度推进。
四、工作措施
(一)开展隐患清零行动
1.全面清理重点车辆和驾驶人源头隐患。县公安局要建立重点车辆和驾驶人通报制度,统计排查八类重点车辆逾期未检验、未报废及重点驾驶人逾期未换证、未审验等源头隐患情况,明确重点隐患清单,挂图作战、销号清理,每周公示清理进度和整治效果。持续深化重点车辆专管制度,准确掌握辖区重点企业、重点车辆及重点驾驶人基础情况,切实加强客运车辆安全条件审查,建立重点运输企业隐患清理台账,督促企业落地清零安全隐患,推动加快淘汰“营转非”大客车、57座以上大客车及卧铺客车。县农业农村局要认真排查农用拖拉机存在的安全隐患,要调度各乡镇(街道)农服中心开展对农用车驾驶人源头培训和教育监管工作,每月开展工作不少于15次,要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对农用拖拉机的风险管控,会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交警大队形成协同共治合力,及时消除安全风险。(每月底将工作开展资料报县道交办)
2.严格机动车登记、安全技术检验管理。县公安局在开展机动车登记查验集中检查整治中,重点检查《机动车查验工作规范》落实情况、查验监管系统应用情况,以及机动车检验机构是否存在检验报告结论与原始记录不符、擅自减少检验项目、降低检验标准、伪造或篡改检验数据、车辆替代检验等出具虚假检验报告问题,严禁为“大吨小标”、非法改装和安全性能不符合标准的车辆办理登记。
3.严格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强化考试业务常态化监管,组织开展、考试工作集中大检查,严格检查考场设施设备、考试系统运行、考场秩序管理、是否降低考试标准、是否考试舞弊等,及时发现问题,深入查究违法违规行为,对不符合规范标准的,立即停止发放考试计划,责令停考整改。健全考场管理和退出机制,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问题的,取消考场考试业务,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行政刑事责任。配合交通运输部门加强驾驶培训机构监管,提高驾驶培训质量。
4.开展道路安全隐患分级分类排查治理。各乡镇(街道)要进一步加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力度,定期开展农村公路临崖临水、急弯陡坡等危险路段的隐患排查;对辖区内交通事故多发路段重点进行排查整治,对发生亡人、伤人交通事故的路段要建立100%的“一事故一排查”档案。加强汛期、农村在建公路的隐患排查。要坚持动态隐患排查,每月对排查出的新增隐患,要通过设立警示标志、增加安全防护措施等,达到100%治理措施。县交通运输局、绥阳公路管理段要加快推进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将国省道中央隔离设施缺失、道路搭接不合理支路接入主路路口“坡改平”等隐患纳入排查范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要开展城市道路行人、非机动车事故多发点段排查工作,完善行人过街设施、机非隔离设施和机动车让行提示设施。6月底前完成挂牌工作,逐步建立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分级排查治理制度,县道交办定期向县委、县政府报告辖区重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情况,推动落实整改。(每月隐患排查开展资料报县道交办)
5.全面加强高速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高速第三、第五大队要配合绥阳路政部门加大对高速公路3年内发生多起交通事故且事故原因有一定规律特点路段的排查力度,分析事故多发、高发原因及事故特征和分布特点。对新建高速公路要全面排查道路标志、标牌、标线等安全设施设置是否规范、清晰,道路急弯、陡坡、临崖、临水、长下坡等路段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并及时推动整改治理。对巡查发现的上述隐患及标志标线和安全防护设施缺失、损坏的,及时提出针对性的治理意见建议,建立排查治理台账,推动整改落实。
(二)开展路面秩序净化行动
6.开展城市道路四类常见交通乱象整治。县公安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要以城市道路酒驾醉驾、机动车“两乱一不让”、电动车摩托车乱骑行、行人乱穿马路等四类交通违法乱象为重点,集中开展城市道路交通乱象集中整治。针对学校、医院、车站、商场等区域及周边路段,持续深化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专项整治行动。严管重型货车、渣土车通行秩序,严查超限超载、闯红灯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县公安局、县经贸局要加强快递外卖行业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管理。县市场监管局要加强电动车市场源头管理,对不合格电动车、不能上户的电动车开展清理行动并进行公告曝光。
7.开展高速公路重点车辆通行秩序整治。高速第三大队、第五大队要建立健全高速公路“情指勤督宣”指挥体系,突出“两客一危一货”等车辆管控,完善应急管理工作机制,以务正高速绥阳段、道安高速绥阳段等高速公路为重点路段,重点查处“三超一疲劳”等违法行为,加大违法取证和短信提示、电话提示、LED显示屏提示力度,强化高速公路“九字警句”宣传。
8.开展农村交通安全大劝导大提示。各乡镇(街道)要以农村面包车、低速货车、农用拖拉机、三轮摩托车违法载人为重点,紧盯农村节假日、赶集日、红白喜事等重要时段,发挥基层党政组织、“两员”“一长”等管理力量作用,持续开展农村交通安全大劝导、大提示,发动广大群众交通安全群防群治、安全共治。
9.开展国、省道示范创建活动。辖区涉及国省干道的乡镇(街道)要保证国省干道路面畅通有序,不发生大面积拥堵;提升国省干道的路面见警率,加大酒驾、醉驾、面包车超员超载等重点违法行为的查处。(每月底将工作开展资料报县道交办)
(三)开展农村安全守护行动
10.推进“千灯万带”示范工程建设。2020年,各乡镇(街道)选定不少于2个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增设减速带。县交通运输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要在2019年开展示范工程建设的基础上,总结经验、明确分工、加强配合,结合交通流量、安全形势和普通国省道示范创建活动,选定需治理的农村平交路口,重点考虑城镇化水平较高、穿镇公路较多的乡镇(街道)。2020年,选定不少于2个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增设交通信号灯(含临时红绿灯)。(12月1日前将工作开展资料报县道交办)
11.开展好“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县公安局及各乡镇(街道)派出所要着力推动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并将摩托车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汽车司乘人员不系安全带作为执法重点,每月“逢五”“逢十”同步开展统一行动,持续保持严管态势,全面提升头盔佩戴率和安全带使用率。联合行业主管部门、保险企业等部门,探索推广“买电动自行车、摩托车送头盔”“买保险送头盔”等模式。县交通运输局、县应急局等部门要督促运输企业开展安全带大检查,按标准配齐配好安全带,落实企业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创作一批主题宣传片、宣传海报、公益广告,选取不系安全带、未佩戴头盔等典型交通违法和事故案例,持续开展宣传报道,推进文明交通习惯养成;县公安局要协同县文明办、团县委等部门,动员在校学生、机关、企事业等单位工作人员及志愿者,通过多种形式,开展高频次、大范围“一盔一带”宣传。(每月底将工作开展资料报县道交办)
12.推进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建设应用。继续加强农村公路安全监控设施建设,逐步延伸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的应用范围,借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期间重点车辆落地核查工作经验,完善布控查控配套工作机制,推进集成指挥平台APP实战应用。县公安局今年完成国省道新建不少于5处道路交通安全监控设施,大力推进全省公路防控体系建设。
13.深化警保合作拓展农村“两站两员”建设。围绕乡村振兴建设目标,进一步完善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充分发挥资源优势互补,持续推进我县农村地区“两站两员”建设。县公安局、绥阳银保监管组要督促各保险企业,确保每个乡镇(街道)至少打造1个标准交通安全劝导站。完善“两站两员”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建立长期经费保障机制,落实经费来源渠道并纳入预算。全面推动“农村云平台”及手机APP深度应用,不断织密事前预警、事中监管、事后倒查的安全监管网络。
(四)开展警示曝光行动
14.组织好重点人群点对点精准宣传。县司法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教育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融媒体中心、县交警大队要制定三年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计划。结合暑假、开学季、国庆等时间节点,面向中小学生、客货运驾驶人、“两个教育”等重点人群组织开展“知危险,会避险”等交通安全宣传活动。认真做好重要节假日“两公布一提示”,充分推广应用“交管12123”APP,针对“两客一危一货”、公交车、校车等重特点群体驾驶人,每月推送一次交通安全警示提示信息。要大力推动交通安全宣传警示提示进入生产生活场景,针对农村“一老一小”人口,普及安全乘车、通过路口和安全驾驶电动车等知识。(每月底将工作开展资料报送县道交办)
15.坚持每周做好一次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宣传。县公安局牵头,县融媒体中心配合,采取传统媒体与新兴自媒体同步公布的方式,设立“曝光台”,持续曝光“高危风险企业”“突出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终生禁驾人员”等,深化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公开公示作用。依托“两微一抖”等新媒体平台“速度快、传播广、参与度高”的优势,拓展各种互动式、服务式、体验式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鼓励VR、AR新技术在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中的应用,开展“指尖上文明交通”等主题活动,创作推出一批短视频说唱、抖音短剧、新媒体宣传海报等个性化宣传精品。充分发挥“宣传教官”“122交通安全宣传大使”等宣传人才的导向作用,利用一线工作中的鲜活素材,开展新媒体“七进”宣传活动。通过搭建客、货运输企业重点驾驶人、业主群、村寨安全宣传微信群等,针对不同群体开展新媒体宣传,选树一批新媒体“七进”宣传优秀案例。(每月底将工作开展资料报送县道交办)
16.加强典型事故案例深度调查警示教育。县应急局、县交通运输局要认真梳理,定期对辖区风险隐患突出的“两客一危一货”企业开展集中约谈,向企业负责人通报重大事故典型案例和责任倒查情况,督促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
(五)开展社会协同共治行动
17.开展“马路市场”道路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各乡镇(街道)、县公安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管局要加强协同配合,建立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的“马路市场”治理长效治理机制,针对国道、省道、县乡道及农村其他重要交通干道沿线摆摊设点、集镇易堵点、赶集日的各类“马路市场”开展联合排查,建立工作台账,分类研究治理办法,尽快消除安全隐患。对于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马路市场”,要通过设置交通提示标志,建立临时交通管制、专人巡查等工作机制,最大限度维护好交通秩序。(每月底将工作开展资料报送县道交办)
18.加强旅游客运等重点车辆安全管理。县公安局、县文体旅游局、县交通运输局要研究制定加强和改进旅游客运安全管理意见,强化全链条监管。县交通运输局督促“两客一危一货”运输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从业人员教育管理和车辆保养维护。县公安局要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货车超速、违停、“两占”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依托“贵州省道路交通安全综合管理云平台红黑榜”,定期开展约谈工作,对执勤执法中发现无证经营、非法营运、只挂不管等问题及时移送通报交通运输部门。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配合开展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治理。
19.深化交通事故深度调查工作。县公安局要积极推进交通事故深度调查工作,对具有典型意义或产生影响较大的事故推送县应急局报县政府实施挂牌督办。县安委办要建立健全事故联合调查、隐患整改、责任追究工作机制,深刻剖析事故发生的深层次原因,分析查找隐患、漏洞和薄弱环节,通过通报、约谈、督办、曝光等方式,推动隐患整改到位,充分发挥深度调查“查办一起案件、震慑一个行业、警醒一大群体”的作用。
20.加大超限超载治理联合执法力度。县交通运输局、县经贸局、县公安局等部门要强化联合治超、源头治超,加强货物装载源头管理,做好高速公路入口称重检测,强化路面动态巡查管控,严格执行全国统一超限超载认定标准,督促货运源头单位履行主体责任,严厉打击货车非法改装行为,严防超限超载车辆出场(站)上路行驶。按照信用体系建设的相关要求,将严重超限超载的企业和车辆驾驶员行为依法依规纳入黑名单,按规定开展联合惩戒,持续开展“百吨王”专项整治行动,以“四类企业”和“四类场站”周边道路为重点,采取“流动+守点+巡逻”相结合的勤务模式开展执法,对查获的“百吨王”车辆,及时将车辆及所属企业相关信息抄告交通运输部门落实“一超四罚”。
21.加大数据融合联合打非专项整治力度。县公安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交通运输局要进一步深化联合打非工作机制,加大对客运站点周边、旅客重要集散地等区域的联合整治力度,持续开展数据融合联合打非专项整治行动,充分依托路网监控系统、集成指挥平台等信息化手段,对纳入涉嫌非法营运“灰名单”库的重点车辆实施精确预警打击,对移交的违法线索强化警种联动依法查处。
(六)开展应急救助行动
22.完善警医长效合作应急救援机制。县公安局、县卫生健康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绥阳银保监组等部门联防联控机制,建立健全快速发现、及时救援、有效救治、妥善救助“四位一体”联动工作机制,提升交通事故协作救援能力,保障事故危重伤员快速救治。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刻认识当前面临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增强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要始终绷紧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这根弦,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本乡镇(街道)、本部门任务目标,结合实际、细化措施、明确责任、突出重点、狠抓落实,牢牢把握遏制事故维护安全稳定工作的主动权。
(二)压实责任。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树立细致、精致、极致的工作作风,狠抓领导责任、岗位责任、源头责任的落实,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加强日常检查督导,对工作开展不力的,进行全县通报、约谈;对发生致人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要及时组织开展深度调查,从严追究责任,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及时督促整改。各乡镇(街道)、部门具体工作情况将作为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考核的重要考评依据。
(三)信息报送。安排专人负责,确保此次全县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减量控大”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工作情况及时、准确报送,按照工作要求及时报送工作开展相关资料(报送方式:绥阳道交工作群)。
(四)考评问效。本次全县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减量控大”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工作与全县目标安全生产考核和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目标考核直接挂钩。由县道交办原则上采取每季度调度通报一次,也可视工作开展情况适时调度,并抄送县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对工作推动不力、工作不作为的部门,进行全县通报、约谈部门主要领导并报送县安委会进行倒查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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