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洋川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企事业单位,驻绥垂直管理部门,省级经济开发区:
根据《中共绥阳县委关于提名余波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绥干任〔2025〕67号)文件精神,经十八届县人民政府2025年6月20日第12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余 波同志任绥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谭红生同志任绥阳县国防动员办公室专职副主任;
李云飞同志不再担任绥阳县科学技术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职务。
2025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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