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姓 名: | 徐春 |
| 担任职务: | 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 |
| 领导分工: | 负责自然资源管理、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城市园林绿化、综合行政执法、住房公积金管理等方面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安全生产、招商引资工作;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 分管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城镇管理局)。 联系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绥阳县管理部。 联系绥阳融城投资公司。 |
徐春,男,汉族,1975年10月生,党校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现任绥阳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绥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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