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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尽快在县城区规划建设蔬菜批发销售市场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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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尽快在县城区规划建设蔬菜批发销售市场的建议

蓝天菜市场原是县城区最大的蔬菜批发销售市场,因各种原因关闭后,目前除了少数几个大型超市配备的蔬菜销售区域外,无专业的蔬菜批发销售市场,农民自产自销主要集中在金月湾广场、天台山公园门口、幸福小区门口等地方甚至是在街上“打游击”,呈现出的是散、乱现象,既不方便菜农,也不方便群众,既影响市容市貌,又增加城市管理负担。早市蔬菜批发主要集中在红旗东路金月湾路段公路上占道经营,加之早市蔬菜批发主要是在凌晨5点到早上7点半左右,严重影响道路两侧居民的休息,同时存在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农民自产自销目前安排在金月湾广场露天经营,每天早上11点前清场。但是部分菜农用各种不同的物件占位置,导致广场不像广场、菜市场不像菜市场。因此,在老城区规划建设专业蔬菜批发销售市场十分必要。

建 议:1.在县城区尽快规划建设专业蔬菜批发销售市场;

2.在新的市场未投用前,有关职能部门加强对红旗东路金月湾段占道经营早市蔬菜批发的引导和管控,引导菜农尽量靠路边经营,留足公路中间2个行车道,降低对车辆通行的影响从而减少车辆喇叭长鸣,降低对道路两侧居民的噪音污染,减少交通安全隐患。

3.菜市场作为城市配套的必需品,建议将菜市场的布局规划纳入城市整体规划予以考虑。


关于绥阳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70号提案的答复

敖刚、余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在县城区规划建设蔬菜批发销售市场的建议》提案收悉,现就提案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县蔬菜批发销售市场建设的关注,你的提案观点正确,切入点准,体现了我县蔬菜批发销售市场建设过程中普遍存在和最关注的问题,是目前蔬菜批发销售市场建设的焦点问题,您提出的一些解决问题的建议,具有前瞻性和可操作性,非常适合我们作为下一步工作参考。

一、科学选址布局、发挥规划引领作用。在《绥阳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中,充分保障城市基础配套和生活服务配套用地要素;在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中,结合建设规模和服务半径,科学划定蔬菜批发市场地块。

二、统一建设标准、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在下步工作打算中,我局将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通过职能部门协作制定我县城区农贸市场、菜市场建设规范和管理规范,用于指导、规范和管理我县农贸市场、菜市场建设,从根本上解决“脏、乱、差”的问题。

三、发展新型业态、建立菜市直销网点。为帮助农民解决卖菜难,居民日常买菜难问题,在今后工作中我局将联合职能部门向县政府建议设立社区蔬菜直销网点,试点先行,逐步推广。旨在建立蔬菜进社区直销网络,实现产销对接,蔬菜种植基地源头进货,减少流通环节,改善马路市场和交通状况,缓解农贸批发市场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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