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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绥阳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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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洋川街道办事处,县相关工作部门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应当实行动态调整,现结合工作实际,决定对《绥阳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作出调整,现将调整后的目录公布如下


附件:绥阳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调整后)

2023年12月26日        


附件

绥阳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调整后)

序号

事项名称

需履行的程序

承办单位

1

《绥阳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公众参与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牵头承办单位:绥阳县住建局

2

《绥阳县厨余垃圾管理办法》

公众参与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牵头承办单位:绥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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