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 告
一、总体情况
2024年,绥阳县住建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按照“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及“及时、准确”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并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建设服务政府、阳光政府的重要举措,扎实推进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从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我局累计主动公开信息31条。其中:财政预决算1条,权责清单2条,机关简介2条,工作动态1条,政策文件2条,住房保障21条,建筑业管理1条,房地产管理1条。
(二)依申请公开。我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化有关要求,安排专人负责依申请公开工作,认真做好接收、登记、办理、答复、存档等工作,为申请人提供便捷高效的申请服务,不断提升依申请公开质效。2024年,我局收到公民依申请公开申请9条,已按要求进行回复,无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把信息公开审核关,严格按照“三审三校”信息发布审核制度执行,对于需要在县级门户网站发布的除新闻动态类信息外,其余需社会广泛知晓的自拟信息,实行股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三级联审制度,对发布的信息,从标点、语句到标题、内容进行严格审核,确保发布的信息内容全面、语言表述严谨、标点使用准确、信息发布规范。
(四)平台建设。我局门户网站为县人民政府子网站,无公众号、抖音账号等。相关平台维护均按照规定由专人负责维护管理,规范运营。
(五)监督保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落实责任,明确专人负责,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日常检查、维护和更新,严格审核公开内容,杜绝错链、断链和内容混杂。政府信息公开前要依法依规严格审查,特别要做好对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要依法保护好个人隐私,除惩戒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于其他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公开时要去标识化处理,选择恰当的方式和范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83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4.01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9 |
0 |
0 |
0 |
0 |
0 |
9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6 |
6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2 |
2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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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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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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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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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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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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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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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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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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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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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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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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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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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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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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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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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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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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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9 |
9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县住建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如政策解读质量不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不大、政务公开的形式不够广泛,内容不够深化等。
下一步,我局将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进一步完善更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不断增强全局依法行政水平,增强全局工作人员效率意识、服务意识、法治意识,改良机关作风,真正服务于民。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绥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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