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

绥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

发布时间: 2019-02-20 15:17 字体:[]

公开目录.

一、绥阳县住建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四)部门人员构成

二、绥阳县住建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1.绥阳县住建局2019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绥阳县住建局2019年部门收入总表

3.绥阳县住建局2019年部门支出总表

4.绥阳县住建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绥阳县住建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绥阳县住建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

7.绥阳县住建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表

8.绥阳县住建局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绥阳县住建局2019年初资产情况表

10.绥阳县住建局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表

11.绥阳县住建局2019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表

12.绥阳县住建局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表

三、绥阳县住建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安排说明.

(一)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二)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算情况(无预算)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五)项目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无)

(七)名词解释



一、绥阳县住建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绥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城乡规划及市政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城乡规划、城镇管理方面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2.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全县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管理和资格审查

3.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责任,拟订适合县情的住房制度,拟订全县住房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4.负责组织全县总体规划的编制、审查、报批并监督实施;承担县政府交办的县城总体规划、工业园区规划和其他规划的编制、审查、报批并监督实施

5.承担申报风景名胜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审查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自然遗产项目的申报与管理工作

6.承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及房屋拆迁遗留问题处理相关工作;贯彻执行房屋征收相关法规,负责征收补偿中矛盾纠纷的调解,开展相关社会服务工作。

7.承担建筑业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和管理建筑市场,指导管理建筑市场准入、工程招投标、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工程质量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8.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墙体材料革新的责任。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的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建设领域科技成果转化和新技术的推广应用,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建设,指导全县建筑节能减排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部门预算包括绥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个行政单位。

(三)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本单位共有9个内设机构,办公室、规划站、物管科、保发股、工程管理股、征收中心、绥阳县建筑质量监督站、绥阳县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站、绥阳县风景名胜管理所

)部门人员构成

绥阳县住建局部门总编制数58,其中机关人员编制数13人,事业单位编制数45人;实有人数69人,其中行政人员10人、机关工勤2人、事业管理39离休0人、退休18人。

机关人员编制数13人,其中行政编制数11人、机关工勤编制2人;实有人数12人,其中行政人员10人、机关工勤2人。

事业单位编制数45人,实有事业管理39

二、绥阳县住建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报表(详见附1)

三、绥阳县住建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安排说明

(一)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2019年收入预算总额604.47万元,各项收入预算与部门收入预算总额占比为:社会保障和就业占部门收入预算总额10.93%;卫生健康支出占部门收入预算总额4.87%;城乡社区支出占部门收入预算总额75.68%;住房和保障支出占部门收入预算总额8.52%分功能科目支出比例分别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63.32万元占总收入的10.48%;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1.22万元占总收入的0.2%;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1.53万元占总收入的0.25%;行政单位医疗5.28万元占总收入的0.87%;事业单位医疗16.87万元占总收入的2.79%;公务员医疗补助7.31万元占总收入的1.21%;行政运行454.15万元占总收入的75.13%;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3.29万元占总收入的0.54%;农村危房改造6.58万元占总收入的1.09%;住房公积金44.92万元占总收入的7.43%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2018年收入预算总额或减少81.46万元,下降11.88%,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将规划执法大队划转至综合执法局

(二)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2019年支出总额604.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4.6万元,占部门支出总额的98.37%;项目支出9.87万元,占部门支出总额的1.63%。

2019年按支出功能分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63.32万元,占部门支出总额的10.48%;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1.22万元,占部门支出总额的0.2%;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1.53万元,占部门支出总额的0.25%;行政单位医疗支出5.28万元,占部门支出总额的0.87%;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6.87万元,占部门支出总额的2.79%;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7.31万元,占部门支出总额的1.21%;行政运行支出454.15万元,占部门支出总额的75.13%;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支出3.29万元,占部门支出总额的0.54%;农村危房改造支出6.58万元,占部门支出总额的1.09%;住房公积金支出44.92万元,占部门支出总额的7.43%

2019年支出604.47万元,与上年支出比较变化:基本支比上年减少68.3万元;项目比上年减少13.16万元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604.47万元,其中当年收入604.47万元,上年结转。

2019年收支总额604.47万元,比上年收支预算总额减少81.46万元,下降11.88%,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将规划执法大队划转至综合执法局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604.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4.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98.37%,减少的原因机构改造将规划执法大队划转至综合执法局导致人员减少;项目支出9.8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1.63%,减少的原因机构改造将规划执法大队划转至综合执法局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94.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76.7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7%;公用经费17.8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

(六)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10.28万元,占当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1.7%,较上年减少35.26%。

1.因公出国(境)费根据有关管理规定和外事部门出国任务批复据实办理,暂无预算数据。

2.2019年公务接待费预算5.28万元(其中公用经费支出的公务接待费4.5万元),占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0.87%,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

由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按照厉行节约的原则进一步加强经费管理,严格控制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17.24%。

3.2019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为5万元(其中公用经费支出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万元),占当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0.83%,主要用于本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等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实行总额控制,年初并未分配到本部门,年度中根据实际情况,按程序审批后分配到具体部门,暂无预算数据。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算情况

2019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7.83万元,其中办公费0.8万元、印刷费0.2万元、水费0.1万元、电费0.2万元、邮电费0.2万元、差旅费0.3万元、租赁费0万元、工会经费2.55万元、会议费0.21万元、培训费1.5万元、劳务费0.2万元、公务接待费4.5万元、福利费2.0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万元、维修费0.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3万元。由于机构改革将规划执法队合并到综合执法局,人员一并划转的原因,比上年减少2.88万元,下降14.27%。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9年初,国有资产合计91865.1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5749.61万元,固定资产171.48万元,在建工程45942.45万元,无形资产1.58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19年财政安排的绩效目标项目2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9.87万元。项目主要目标是:一是保障农村危房改造调查摸底、改造、验收工作的正常开展经费;二是保障建筑工程领域内的质量安全工作经费

(五)项目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部门项目支出9.87万元,是用于本单位公用经费安排不能保证农危改和建设市场管理方面正常开展工作,所以在项目中预算。具体是(分科目分项目):

1.城乡社区支出: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项目3.29万元,用于保障建筑工程领域内的质量安全工作等方面的支出;

2.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农村危房改造项目6.58万元,用于保障农村危房改造调查摸底、改造、验收工作等方面的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无)

(七)名词解释

1.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

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住建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