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阳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绥阳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2023-03-20 09:28 字体:[]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我局2022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依法治县办的指导下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的部署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行政许可、严肃行政处罚、加强执法监督、强化应急管理,努力打造一个依法行政制度完备、职能依法全面履行、法律严格公正实施、行政权力阳光运行、行政能力普遍提高的法治应急建设。现将我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与综合协调职能

1.发挥安委办综合协调与督导指导职能,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是重拳出击推进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明确各乡镇(街道)、各行业管理部门每月开展执法检查不少于3次,每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不少于5家,每月至少依法查处1起违法违规行为。聚焦隐患整治、停业整顿、关闭取缔、联合惩戒、行政(刑事)拘留和“万人查处率”等方面进行每月排名通报。通过挂牌督办、案件移交、媒体曝光等形式,全面形成工作震慑,每月选择不少于2件典型案例进行曝光。自“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查处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行为47697起(其中,道路交通违法行为46679起),停业整顿企业74家次,联合惩戒87家次,关闭取缔企业11家,吊销执照81起,下达行政处罚金额856.85万元,实际执行到位行政处罚金额660.47万元,行政拘留260人。二是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制定印发《绥阳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工作方案》和《绥阳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补充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各专题专项牵头单位“巩固提升”工作任务。结合“双控”系统建设和“六级六覆盖”基层网格化系统建设,认真督促指导各行业企业和九小场所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2022年以来我县“三张清单”共建立6128条。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纳入安全生产季度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2022年全年目标考核。三是深入推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集中力量对全县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问题隐患和薄弱环节进行再排查、再清理、再整治,共排查安全隐患1927条,整改1794条,整改率93.1%,行政罚款382.3万元。其中:重大安全隐患8条,已整改8条。

2.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源头把控本质安全,严格执行许可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等要求,规范安全生产行政审批事项现场核查、项目评审。今年以来累计办理县权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事项121件(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备案类事项31件(应急救援预案),行政许可审查11家(市权审批颁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延期办理7家,新办证4家)。

3.实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并进行动态管理。继续实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网上公示,并根据职能的变化对清单进行动态更新与管理。经梳理,行政处罚事项164项行政奖励事项1项,行政许可事项为3大项6小项,行政备案事项6项。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继续实行法律顾问制度

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日常指导、教育培训等方面专业指导作用,促进行政执法与日常管理的规范化、法治化,推动法治思维和法治行为习惯养成。

(二)制定执法“三项制度”及事故调查有关制度

根据省、市、县关于执法“三项制度”的总体要求,推动行政执法公开、过程和人员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明确事故调查效能、责任追究、落实整改、警示教育、信息公开各项要求。全局执法人员在监督执法、执法检查过程中务必着装、亮证,规范执法行为,坚持“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强化执法业务和行业规范的学习。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学法用法,提升依法处理问题的能力

党委书记、局长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持续强化应急管理组织领导,制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行政执法年度工作规划,为法治应急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党组讨论程序。支持推进法律顾问制度,推进政务公开。局党委带头学法,着力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党内法规、国家法律纳入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组织开展执法普法、窗口普法、“以案释法”、广场普法、典型案例曝光等多种形式普法宣传。

(二)计划和“双随机”结合开展执法检查

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规定,根据现有执法人员数量,核算年度执法计划检查数量。根据实际,科学确定需要检查的行业、领域、具体检查对象及检查的频率,制定2022年安全生产执法计划,充分开展“双随机”检查,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打非治违”抓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2022年度,我局行政处罚立案43件,已办结43件(其中移送公安部门烟花爆竹案1件),处罚款237.9584万元,已缴纳入库222.4274万元(含综合执法局期间21.072万元)。

1.非煤矿山:我县共有非煤矿山企业20家,其中露天矿山15家(其中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常生产的露天矿山11家;因证照到期停产矿山3家;因资金和股东矛盾停建矿山1家),地下矿山5家(其中建设矿山2家;勘探矿山1家;停建矿山1家;长期停探矿山1家)。

对全县20家非煤矿山企业开展全覆盖检查和巡查,下达现场检查记录34份,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32份,复查意见书32份,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2份;发现隐患185条;已整改隐患185条,全部整改完毕;行政处罚案件4宗,处罚11万元,责令停产整顿1家,警示约谈1家。

2.冶金等工贸行业:全县统计在册企业112家,其中纳入县级重点监管的企业42家(规模企业24家、人员密集型和风险等级较高的企业18家),70家微型企业由各乡镇(街道)进行监管。2022年对纳入县级管理的24家规模企业进行全覆盖监管,其他企业每月进行抽查检查不少于2家次。

2022年开展工贸行业执法检查和巡查检查企业共78家次,共排查隐患248条,已整改安全隐患243 条,整改率达98.0%,下达行政执法文书161份(其中现场检查记录53份,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3份,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53份,复查意见书52份),巡查检查记录25份,安全生产违法案件10件,处罚金额31.5万元,警示约谈企业4家。

3.烟花爆竹:生产企业1家,批发经营企业2家,零售经营121户。检查烟花爆竹生产、批发企业16家次,下发行政执法文书16份,发现问题隐患98条,已整改完成98条;联合镇乡安监站对去年许可的130家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店全覆盖检查,共发现问题隐患166条,整改完成166条,整改率100%。

烟花爆竹违法行为立案11件,已办结11件(移送公安部门1件),处罚款11.4628万元,共收缴非法违法烟花爆竹14695件(储存于县“打非治违”仓库)。与县公安局联合查处无证经营烟花爆竹行为,行政拘留4人。

4.危险化学品:全县加油站持证营业28家,“三同时建设”1家;危化经营企业2家。

严格执法检查,一是我局联合相关部门,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系统随机抽查等方式进行执法检查;二是对危化企业严格检查,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以来,检查企业79家次,下发行政执法文书79份,共发现问题隐患392条,已整改完成392条,整改率100%;共立案查处4件,罚款18万元,停产停业整顿1家。

5.根据县政府事故调查组的调查报告,在权限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程序对发生一般事故的6家责任单位、8个责任人进行了立案查处,罚款165.9956万元。

(三)强化风险管控,建立健全非煤矿山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

根根据省、市、县关于“双控”体系建设工作要求,我县已将正常生产企业纳入“双控”系统管理,要求每一家企业,管理人员要熟悉操作“双控”系统企业信息录入、隐患的上报与销号等工作。通过线上监管与现场执法相结合的方式,确保监管部门能及时掌握企业安全生产动态,督促企业消除事故隐患,确保生产安全。

(四)创新执法方式,规范执法行为与流程

完善执法装备,采用移动终端开展现场执法记录与管理。继续实行行政检查、执法、许可现场核查双人亮证执法,明确听证、集体讨论决定适用条件。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和执法公开制度。开展执法人员执法培训、考试、网上注册申请、适时清理。

四、存在问题

(一)属地管理责任有差距。一是部分乡镇(街道)在重点

时段,对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深刻。二是《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在落实上有差距。

(二)企业主体责任有差距。一是部分企业安全风险辨识走

过场、搞形式,安全意识淡薄,制度执行不力。二是教育培训不深入、成效不明显。三是现场安全管理混乱,安全管理人员未到岗,安全管理制度执行不力。四是部分煤矿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缺乏,企业安全管理人员能力不足,专业性不强。

(三)执法人员监管能力有待提升。监管人员专业知识缺乏,

监管能力不足,专业性不强,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不足等问题。

五、下一步打算

2022年,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在原有的基础上取得了新的进展,但是距离党中央、国务院对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还有一定落差,与我们对自身完善的目标也有距离。2023年,我们将从以下4个方面加以强化,努力推动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第一,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意识。全局人员特别是局领导要带头学法、守法、用法,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经济社会发展和行政管理过程中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

第二,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与科学决策。加强制度建设过程的科学化、民主化、程序化。规范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目录。规范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

第三,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危害安全生产非法违法案件。狠抓执法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素质。狠抓队伍素质建设,狠抓业务工作,通过业务培训、“抓教育、重管理、强作风”等方式,创建高素质的执法队伍。

第四,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继续推行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双公示”。推进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的公开。继续推进办事公开,完善网上办事大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