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阳县统计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绥阳县统计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5-01-26 08:38 字体:[]

绥阳县统计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要求,现公布绥阳县统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县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包括几个方面。

(一)主动公开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作为原则,在2024年绥阳县统计局通过门户网站公布各类信息共计26条。其中包括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1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动态9条、按要求公开上级政策文件2条、2024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1条、统计数据7条、权责清单2条、权力运行图2条、行政执法事项目录1条、2023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情况统计表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4年未收到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严格根据县委县政府对于政府信息管理各类工作制度的要求,严格审核公开信息的内容、形式,确保公开信息的严谨性及准确性。二是各类公开信息由专业、股室负责信息的准确性与专业性,保障公开信息的权威性。三是专人负责管理信息公开门户平台,根据县政府对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对公开信息进行审查,并及时修改。四是通过门户网站工作动态栏目及时更新单位工作动态,保证及时对外公开单位动态,了解工作动向。

(四)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根据县委县政府要求,在政务公开门户网站及时更新单位工作动态,按时完成各专栏信息更新。

(五)监督保障情况。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实行领导责任制,对政务公开内容进行监督,保证内容的准确性、合法性。同时公开单位电话、地址,接受群众对公开信息的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与《条例》的要求和社会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公开的形式、公开的时效性等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和加强,2025年主要从以下方面加以改进:

(一)贴近人民群众的需求,进一步完善丰富主动公开的内容。推动统计工作的透明化,促进统计工作规范和廉政建设。

(二)进一步创新公开的形式。充分利用外部网站等信息化手段,从有利于公众查阅的角度,科学合理设置相关栏目,确保公开的实效,切实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的作用。

(三)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继续在有关媒体上,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工作的宣传,广泛告知信息查阅地址,以及依申请公开的渠道等,进一步提高公众的参与意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绥阳县统计局

2025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