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以来,县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重点是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中心,强化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提高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治统的能力。现将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一是强化统筹部署。成立统计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班子成员、各股室法治工作职责,确保有序推进;局党组全年在党组会专题研究法治工作2次,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署和要求,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局主要领导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二是强化政策学习。通过局党组会、党组中心学习会、局长办公会、干部职工会等,深入传达学习中央、省、市、县依法治县工作会议和文件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三是强化落实责任。将法治建设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要点、纳入局主要负责人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目标管理,与统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明确由法规专业人员从事法治工作,制定法治建设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履行各项工作任务职责,确保法治建设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二)强化法治学习,提高业务水平。一是领导干部带头学。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统计工作,多次在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上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对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关于深化统计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文件选编》等统计法律法规知识,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依法治统能力。二是专业人员具体学。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贵州省统计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通过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干部职工会等,多次专题组织全局干部职工深入学习相关统计法律法规,省、市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相关文件精神。同时,根据要求,组织全局全部职工在国家统计局在线学习中心平台学习统计法律知识。三是企事业单位深入学。督促相关部门深入学习《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文件选编》及统计法律法规,明确企事业单位在抓好相关统计法律法规学习的同时,严格抓好贯彻落实,严禁统计数据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等行为,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性。
(三)强化普法宣传,增强法治意识。一是扎实开展普法活动。将面向社会公众开展统计普法宣传作为统计普法的重点任务,结合县依法办重要节假日、集中宣传日等宣传时机,向广大群众宣传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参加绥阳县2021年“12•4”国家宪法日系列活动周及“12•8”统计颁布日宣传活动,在绥阳县诗乡广场举行大型法治宣传,通过悬挂宣传条幅、分发宣传单、设立咨询台等方式,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在全县范围内广泛开展统计普法宣传。通过积极宣传,提高了公民对统计法律法规的认识,增强了人民群众依法统计的法制观念和意识,为积极营造全社会统计依法守法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奠定了基础。二是加强培训教育。坚持开展会前学法,将统计法律法规作为统计业务培训的必学内容,充分利用各专业开展年报会、业务培训会等,组织各镇乡、居村统计人员深入学习统计法律法规,使广大统计人员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树立起依法统计理念,收到良好效果。三是提高统计人员法治意识。要求本局干部职工带头学法,坚守统计从业人员“六不准”。坚持对乡镇、企事业单位统计员一手抓统计职业道德教育,一手抓统计法律意识提高;向乡镇、企事业单位和统计员发放《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手册》,让企业统计人员知晓其在统计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树立诚信统计理念。
(三)强化统计检查,保障数据质量。一是数据质量检查经常化。今年来,局班子成员带队陆续对全县“四上企业”、项目投资单位、乡镇统计基础工作开展数据质量督查检查工作,并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要求及时整改。二是夯实基层统计基础工作。针对基层统计基础工作薄弱环节,组织业务人员深入乡镇、企事业单位,开展统计业务现场指导,督导建立健全统计台账,整理规范统计报表,理顺完善统计工作秩序,有力的促进了统计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规范化。三是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统计执法检查。积极配合省局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统计执法检查。8月1-4日,省统计局执法组对我县20家“四上”商贸专业、服务业开展执法检查,检查中发现我县5家“四上”企业存在问题。按照省市统计局领导要求,我局领导高度重视,迅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该项工作。扎实做好我县“双随机、一公开”统计执法检查。结合我县统计工作实际,制定印发《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计划》,今年第1—3季度分别对抽中企业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工作。针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企业,我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对问题企业进行约谈、责令整改。同时,并对问题企业开展“回头看”工作。通过一系列的整改措施工作,企业都能认真剖析原因,做出深刻检讨,认真开展整改落实工作,保证在以后的统计网报中做到不漏报、不瞒报、不虚报,及时真实、准确地报送统计报表,达到了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效果。
(四)坚持依法履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在县委编办的指导下,我局已完成涉及的本部门行政职权的全面梳理,逐项列明设定依据,整理出绥阳县统计局部门权责清单。权责清单将统计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作了明确规定,并通过县委编办的审核后,由县政府统一向社会公开。二是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按照有关要求,制定《绥阳县统计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了会议的议事范围、议事原则、议事会议、议事决策、议事纪律和议事执行等相关内容,切实做到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三是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在行政执法程序上,严格执行国家统计局《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贵州省统计局执法检查组工作规定(试行)》,明确了具体操作流程,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确保查处统计违法案件工作规范化、程序化和制度化。依法履行统计行政执法职责,规范统计行政处罚行为,促进公平公正执法。四是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加强行政监督,进一步完善内部监督,明确指导思想、实施的对象、实施的范围和办法、监督措施和责任追究,规范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等工作。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建立行政机关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通过网站、党务公开栏等多种方式公开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五是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制定《绥阳县统计局学法制度》,每年制定学法计划,组织干部职工系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学好宪法以及自己承担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学法用法考试。确保学法计划、内容、时间、人员、效果“五落实”。组织学习《宪法》《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国家统计局有关行政规章等相关法律法规。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将普法宣传教育贯穿于执法检查全过程,通过广泛普法促进文明执法。部署“八五”普法工作。制定《绥阳县统计法治工作要点》,明确了普法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主要任务、普法对象和要求、工作步骤、方法和组织保障。按有关要求,每年定期向本级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并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
二、存在的不足
一年来,我局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和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由于统计执法队伍建设不充足,统计执法基础较为薄弱,法治教育宣传面不够广泛,存在以下不足之处:
一是法治理论学习深度还需进一步加强,运用新思想、新理念谋划指导统计法治工作的能力有待增强,创新意识和开拓精神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是统计执法队伍力量薄弱。统计执法人员不足,随着依法行政的推进和法治工作的不断完善,执法能力不足,执法水平不高的矛盾日益突出,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统计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是统计基层基础工作有待加强。企事业单位、乡镇统计员更换频繁,无任何交接手续,造成新统计员对前期统计资料无法收集,造成统计基层基础丢失。
三、2022年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加强守法和执法能力。我局将始终把执政能力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狠抓单位领导班子带头执法守法、依法行政,严格落实行政决策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助力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加大执法检查监督力度,进一步提高各专业人员的统计执法水平。
二是进一步提高普法和法治意识。扎实做好统计法治建设宣传教育工作,总结“七五”普法经验,增强各乡镇、“四上”企业、相关部门统计报表人员的法治意识,确保用法治维护统计工作秩序,营造依法统计大环境,促进统计规范化建设。
三是进一步提升业务与法治水平。依法统计与法治建设密不可分,只有统计报表数据真实有效,法治政府建设才能站稳脚跟,我局坚决做到依法统计、依法行政,并进一步加大各专业对联网直报平台报表的数据审查、监督力度,确保报表数据不重不漏、真实可靠,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深化统计法治建设,助推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
绥阳县统计局
2021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