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阳县水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绥阳县水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1-01-28 11:37 字体:[]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1月1日至2020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我局结合工作实际,明确工作责任,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内容,加强政府信息发布管理,主要措施如下:

(一)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编制《绥阳县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时更新《绥阳县水务局政务公开标准规范清单》,保障公民对水务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明确局属各股室政府信息公开清单,要求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规范,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不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三)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一是向责任股室及时传达政府信息公开新动向;二是加强各责任股室联系,确保信息公开及时;三是结合保密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和培训,强调该项工作的重要性,要求各股室引起高度重视,把好审核关,做到应主动公开的一定及时公开,同时确保不发生泄密事件。

2020年,我局公开规章0个、规范性文件0个、行政许可38条、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20条、行政处罚0条,涉行政强制0件,行政事业性收费共计396.80万元(其中水资源费征收61.8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335万元),政府集中采购0次,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起,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0起。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

0

38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3

0

2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2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呈现出稳步推进、逐步规范、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公开意识和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二是水务部门工作专业性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技能有待提高;三是政务公开涉及部门较多。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在深化完善和巩固提高上下功夫,一是认真查缺补漏政府信息公开事项;二是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意识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