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定水利发展总体规划和政策。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规划、重要江河湖库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点水利规划。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定全县和跨县域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大中型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城镇供水工作。
3.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县人民政府以及市直有关部门规定权限协助开展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承办水利行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等事务。
4.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指导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站)建设、改造、维护及管理工作;指导中水回用等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工作。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黑臭水体整治等相关工作。协助和配合做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
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定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6.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河流水库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库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库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库水系连通工作。
7.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跨县域、扩流域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提出并协调落实中小型水利工程运行和后续工程建设的有关政策措施,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组织水利工程验收有关工作。督促指导乡镇(街道)配套水利工程建设。
8.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定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9.组织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组织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农村千人以下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组织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组织指导和协调烟水配套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
10.组织指导水利行业管理的水库、水电站大坝和管理权限内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协调跨县域水事纠纷,协助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
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库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利工程调度工作。配合做好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
12.协调构建河长组织体系,明确河长工作职责,建立健全河长制相关制度。承担县“河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协调推进“河长制”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13.结合部门职责,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14.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市水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内设机构5个,具体是:办公室(党建办、计划财务股)、供排水管理股、建设管理与质量监督股、河长制工作股(政策法规股)、水资水保股(县节约用水办公室);
下属事业单位3个,具体是:绥阳县水利工程运行服务中心、绥阳县水利工程建设服务站、绥阳县供排水管理服务中心。
按照决算编报要求,纳入绥阳县水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4个,分别是水务局本级、水利工程运行服务中心、水利工程建设服务站、供排水管理服务中心。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绥阳县水务局决算包括:本级决算、所属事业单位水利工程运行服务中心、水利工程建设服务站、供排水管理服务中心,财务不独立核算,未单独编制决算。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公开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决算总计36,124.92万元,与2023年度14,703.69万元相比,增加21,421.23万元,增长145.69%,主要原因是:贵州省芙蓉江(绥阳县重点段)治理工程、绥阳县县城周边排水防涝项目(一期)、绥阳县洛安江蒲场镇青龙堡水库至春光河段河道治理工程(二期)、绥阳县万里水库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等项目建设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合计36,124.9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124.92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支出合计36,124.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49.09万元,占3.73%;项目支出34,775.83万元,占96.2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36,124.92万元。与2023年度14,703.69万元相比,增加21421.23万元,增长145.69%,主要原因是:贵州省芙蓉江(绥阳县重点段)治理工程、绥阳县县城周边排水防涝项目(一期)、绥阳县洛安江蒲场镇青龙堡水库至春光河段河道治理工程(二期)、绥阳县万里水库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等项目建设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578.2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36,124.92万元的84.65%。与2023年度10,389.16万元相比,增加20,189.1万元,增长194.33%,主要原因是:贵州省芙蓉江(绥阳县重点段)治理工程、绥阳县县城周边排水防涝(一期)、绥阳县天台山砖厂雨水箱涵及精神病院雨水箱涵排水防涝设施建设、绥阳县洛安江蒲场镇青龙堡水库至春光河段河道治理工程(二期)、绥阳县万里水库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等项目建设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06.46万元,占0.35%;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33.92万元,占0.44%;210卫生健康支出(类)55.43万元,占0.18%;211节能环保支出(类)600万元,占1.96%;城乡社区支出(类)6,560.95万元,占21.46%;213农林水支出(类)23,020.47万元,占75.28%;221 住房保障支出(类)97.53万元,占0.31%。22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类)3.5万元,占0.0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0,578.26万元,支出决算为30,578.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战略规划与实施(项)。年初预算为55.6万元,支出决算为5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招商引资(项)。年初预算为50.86万元,支出决算为50.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05.14万元,支出决算为105.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1.41万元,支出决算为21.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73万元,支出决算为0.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6.64万元,支出决算为6.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4.85万元,支出决算为4.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31.65万元,支出决算为31.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18.93万元,支出决算为18.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0.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年初预算为600万元,支出决算为6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年初预算为300万元,支出决算为3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年初预算为6,260.95万元,支出决算为6,260.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3.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062.21万元,支出决算为1,062.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建设(项):年初预算为11,024.06万元,支出决算为11,024.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5.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年初预算为536.46万元,支出决算为536.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土保持(项):年初预算为380.86万元,支出决算为380.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7.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年初预算为60.51万元,支出决算为60.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8.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年初预算为27.46万元,支出决算为27.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9.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抗旱(项):年初预算为29.87万元,支出决算为29.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0.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村水利(项):年初预算为3177.76万元,支出决算为3177.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1.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项):年初预算为5,347.24万元,支出决算为5,347.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2.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2.7万元,支出决算为2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3.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生产发展(项):年初预算为1,317.69万元,支出决算为1,317.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4.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3.65万元,支出决算为33.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97.53万元,支出决算为97.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安全监管(项)年初预算为本年预算3.5万元,支出决算为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49.09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315.85万元,工资福利支出1,084.24万元(基本工资340.51万元、津贴补贴160.58万元、奖金136.47万元、绩效工资159.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05.14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1.4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6.5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8.9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7.37万元、住房公积金97.5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31.61万元(离休费14.65万元、退休费123.67万元、抚恤金40.29万元、生活补助52.99万元、奖励金0.01万元)。
(二)公用经费33.2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0.6万元印刷费0.1万元、水费0.1万元、电费0.6万元、邮电费0.1万元、物业费0.24万元、差旅费0.2万元、维修(护)费0.56万元、租赁费0.1万元、会议费0.1万元、培训费0.1万元、公务接待费3.9万元、委托业务费3万元、工会经费8.1万元、福利费4.2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2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98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5546.66万元,本年支出5546.66万元。与2023年度4,314.53万元相比,增加1232.13万元,增长28.56%,主要原因是:贵州省芙蓉江(绥阳县重点段)治理工程、绥阳县县城周边排水防涝(一期)、绥阳县天台山砖厂雨水箱涵及精神病院雨水箱涵排水防涝设施建设。
1.城乡社区支出-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865.3万元,主要是用于:县城、乡镇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费;
2.城乡社区支出-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代征手续费20万元,主要是用于:污水处理费代征手续费;
城乡社区支出-超长期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城乡社区公共设施3009.06万元,主要是用于:绥阳县县城周边排水防涝项目(一期)、绥阳县天台山砖厂雨水箱涵及精神病院雨水箱涵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等建设;
农林水支出-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安排的支出-其他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支出1410.8万元,主要是用于:芙蓉江(绥阳县重点段)治理工程;
其他支出-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其他政府性基金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241.5万元;主要是用于:绥阳县青龙堡水库、团山水库建设。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8.13万元,支出决算为8.1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上年决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0,支出决算0万元0,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决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4.23万元,支出决算4.2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上年决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23万元。主要用于油费、过路路、车辆维修保养费等。截至2024年12月31日,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3.9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上年决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
国内接待费支出3.9万元,主要是:2024年国内公务接待178批次,821人次。
国(境)外接待费 无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24万元,与2023年度32.74万元相比,增加0.5万元,增长15.27%,主要原因是:是人员变动工资薪资正常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6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抗旱运水车;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一、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组织对2024年度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共计10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220.27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详见附件。
(三)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2024年度,我局未开展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故无项目绩效评价结果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 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 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