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阳县司法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绥阳县司法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3-01-31 10:28 字体:[]


一、总体情况

2022年,绥阳县司法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大数据中心的精心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县关于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情况,坚持依法行政,深化信息公开,切实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年度,通过司法局门户网站工作动态栏目平台公开发文46条,微信公众号推送动态信息387条、微博推送政法宣传动态197条。

(二)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我局秉持“应公开尽公开、应公开优公开”理念,以公开透明、方便群众为原则,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关注的事项公开作为政务信息公开的重点,更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的力度。二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在我局门户网站公开政策解读材料,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对政策文件最精华的内容进行高度浓缩。用好两微和门户网站平台,通过“法治绥阳”微信公众号,定期推送全县法治创建工作的各类信息,将法律知识通过“互联网+”的方式送法到群众“手里”。三是着力加强舆情回应工作。我局严格落实突发事件报告、应急处置工作制度,健全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协调联动工作机制,确保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妥善处置、有效回应。

(三)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加强网站建设管理。我局定期更新网站信息,做到便民惠民;对网站信息内容进行常态化检查抽查,对网页空链、错链,内容有误等问题做到及时整改。为绥阳县门户网站提供司法行政相关内容保障。二是用好“两微”平台。我局充分发挥法治宣传职能优势,运用“法治绥阳”微信公众号、“绥阳司法”微博号、LED户外显示屏等媒介,做好信息发布和办事服务工作。三是整合政务热线电话。配合做好政务热线的整合工作,运用现有“12348”热线,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普法宣传、疏导维权、接受监督等高效、优质、便捷的法律服务。  

(四)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积极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工作。我局全面推广“互联网+政务服务”,完善行政复议、律师、公证等事项联动审批,推进行政审批服务全程网上办理;推进全县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工作,加大“互联网+电子政务”的深度融合。通过12348法网和12348语音呼叫平台,整合我县法律服务资源,搭建与实体服务窗口相对应的网络服务窗口,为公众提供网上咨询、网上预约、网上查询、网上投诉等一站式法律服务。二是提升实体政务大厅服务功能。加强对服务大厅窗口人员管理,要求全体窗口人员严肃纪律作风,规范服务行为,切实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配合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设置意见箱、投诉热线,接受群众监督。优化审批办事服务,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及时公开相关改革举措、工作进展和改革成效,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要求办事条件发生变化的事项,在完成审批程序后3个工作日内公开变更后的相关信息和具体实施时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2022年,我局较好的完成了政务公开工作,但也存在一些差距:一是政务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二是政策解读类信息偏少,质量不高,解读的形式单一。三是各股室对信息公开工作不重视,未做到便民利民。

(二)具体做法和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增强政务公开意识,严格按照县大数据中心对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不断规范政务公开行为,提高政务公开效率。二是加强热点信息公开力度,对涉及民生问题、大数据发展战略推进的政府信息要第一时间多渠道公布,便于群众广泛知晓。三是严格把关公开信息质量,把信息报送纳入各部门年底考核内容,调动积极性,增强信息报送及时性、有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