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绥阳县司法局党组
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10月28日至11月29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中共绥阳县司法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5年1月17日,县委巡察组向绥阳县司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工作措施》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集中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领导,提高巡察整改落实的政治站位
接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县司法局党组高度重视,坚持把落实县委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第一时间启动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迅速安排部署。我局及时召开局党组会,全局干部职工大会第一时间传达巡察反馈的问题。2025年1月23日再次召开局党组会对问题进行认真分析,深入剖析原因,制定整改方案,逐一细化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分工,限时整改到位。二是坚持以上率下,层层压实责任。成立以局党组书记为组长,局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局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分管党建工作的局党组成员任办公室主任,具体抓整改任务落实。局党组书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局党组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按整改方案明确划分责任并抓好分管领域问题整改,层层压实责任,层层落实整改。三是坚持跟踪督办,确保整改实效。局党组每月召开党组会议听取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汇报,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再调度、再研究、再部署,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扎实推进。
二、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
1.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够深入,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有差距。
(1)关于理论武装抓得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2025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于今年上半年分批多次组织全体干部学习了相关法律,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列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局机关支部学习内容进行了集中学习和专题研讨。二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完善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工作台账中的具体工作措施,2025年通过局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重要论述精神等82篇。
整改结果:完成。
(2)关于公证机构改革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绥阳县公证处制度汇编》,优化完善公证处绩效考核制度,根据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特点,采取月考核+年考核的模式,突出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绥阳县公证处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运营成本及利润核算制度》《内部风险防控制度》等制度,实行企业化财务管理,开设独立银行账户实行独立财务核算。
整改结果:完成。
(3)关于乡村法治建设助推乡村振兴战略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常态化开展农村法治宣传教育。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广泛开展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今年以来,共开展各类法治宣传280余次。二是对村居两委成员担任“法律明白人”占比超过60%的村(社区)及不适宜担任“法律明白人”的情况开展排查清理,经清理后现有持证上岗“法律明白人”849名,后续我局将依规常态化开展“法律明白人”动态清理工作。三是制定印发《绥阳县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管理工作制度》等文件,加强对“法律明白人”的工作指导和日常管理。
整改结果:完成。
2.落实县委决策部署有差距,工作重安排轻质效。
(4)关于行政执法监督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4月1日已获县委编委批准,设立县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配备执法监督工作人员3名,强化行政执法日常协调、监督和指导。二是印发《绥阳县2025年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方案》,围绕重点领域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深化行政执法领域问题整治,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三是强化行政复议监督功能,对审理行政复议案件过程中发现行政机关行政执法过程中发现违法问题提出纠正意见,2025年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2份,印发《行政案件信息》1期,促使行政机关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整改结果:完成。
(5)执法证件管理有差距,重点区域法治宣传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一)针对执法证件管理有差距问题。一是提请印发《绥阳县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对辞职、退休、调离人员的执法证件由申领单位及时申请注销,对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证件实行动态管理。二是建立通报督导机制,在2025年3月27日通报一次全县行政执法证件办理情况,督促行政执法部门及时办理和清退资格证,规范证件管理,目前全县持有行政执法证共1051人。三是将执法证件管理纳入法治督察计划中,适时开展法治督察。(二)针对重点区域法治宣传力度不够问题。印发《绥阳县2025年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清单》,围绕群众关注重点、热点问题,开展专项普法活动,今年以来,共计开展各类专项普法25次。
整改结果:完成。
(6)关于法律顾问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方面是完善制度保障,修改完善法律顾问聘用管理相关制度,指导各单位规范开展法律顾问聘用管理工作。增加考核评价内容,坚持每年度书面述职并严格考核,各单位考核结果在干部职工会上通报并公示,接受监督。另一方面我局将定期梳理法律顾问在行政规范性文件、合同文本审核等方面的履职情况,形成所在律所、聘用单位、司法行政部门协调共管合力。强化督导检查,并将督察结果及时反馈到聘用单位,防止出现法律顾问聘而不用、法律服务敷衍塞责等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
3.履行职能职责不到位,推进法治绥阳、平安绥阳建设有差距。
(7)关于依法治县办统筹规划、监督检查作用发挥不好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筹备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我县全面依法治县工作。制定相关工作文件,明确工作目标,将工作任务细化到部门,积极对照推进法治贵州建设核心指标统筹推进我县法治建设。组织全县68家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通过书面述法加现场述法的形式进行述法活动,进一步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二是我县2024年度法治督察工作已于2024年12月17日至24日开展,由县委依法治县办牵头,联合县纪委监委、县检察院、县人大法制委对15个乡镇和10个县直部门开展督查,并对督察出的问题进行通报。
整改结果:完成。
(8)关于对行政复议决定书履行情况跟踪督促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制度保障,印发《绥阳县行政复议工作办法》,建立行政复议决定履行台账。二是强化督察通报,印发《行政案件信息》,对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情况进行通报,并将行政复议决定文书履行情况纳入法治督察计划。
整改结果:完成。
(9)关于社区矫正对象教育转化有差距,日常管控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自查自纠,举一反三,建章立制,严格落实社区矫正相关规定,定期组织开展社区矫正系统业务培训,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者业务能力和社区矫正规范化水平。二是强化警示教育和法治教育。每年组织派驻民警到司法所为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集中警示教育,组织辖区社区矫正对象到社区矫正教育基地开展集中警示教育和法治教育。三是坚持因人施教。根据矫正对象年龄结构,犯罪性质等情况每月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有针对性的集中学习和个别教育。
整改结果:完成。
4.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树得不牢,服务群众的主动意识不强。
(10)关于公证费减免政策落实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5年2月14日印发施行《绥阳县公证处公证服务费用优惠减免办法》,将公证费用减免政策明显公示在办证窗口,自觉接受办事群众监督。2025年以来,绥阳县公证处减免公证费的案件共10件,减免4550元,其中,减收9件共3050元,免收1件1500元。
整改结果:完成。
(11)关于引导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有短板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搭建平台强化引导。通过建立律师公益法律服务资源库精细化律师管理和案件匹配,并针对性开展法律援助实务培训,加强引导律师参与到急难险重领域开展公益法律服务。二是常态督查压实责任。将律师参与法律援助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季度检查,目前已到7家律师事务所开展季度检查2次,检查结果较好。
整改结果:完成。
二、聚焦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5.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党责任不到位。
(12)关于党组书记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职责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2月28日召开党组会集中学习了《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2025年3月14日召开党组会集中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并听取了各党组领导班子成员汇报履行“一岗双责”工作开展情况,并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二是局党组书记第一季度、第二季度均与班子成员开展党风廉政预防提醒谈话,督促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
整改结果:完成。
(13)关于廉政风险排查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常态化开展会议部署。2025年4月2日召开绥阳县司法局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学习相关规定,观看警示教育片,剖析反面典型案例,并邀请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作廉政专题辅导。二是建立定期排查机制。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结合各自工作对可能存在的党风廉政风险全面深入梳理排查,增强风险防范意识。
整改结果:完成。
6.派驻纪检组日常监督不到位。
(14)关于参加重要会议的主动性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现已建立会前通知制度,明确专门的会议通知责任人,在局党组会召开前负责通知到位。目前,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组长于2025年3月28日列席中共绥阳县司法局党组2025年第11次会议,2025年2月24日列席中共绥阳县司法局党组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县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
整改结果:完成。
(15)关于未及时发现廉政风险的问题。
整改情况: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已开展2次督促指导,县司法局均按规定严格执行。一是严格执行现金使用的要求,严格落实《绥阳县司法局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二是已于2025年2月18日制定印发《绥阳县司法局食堂管理办法》,明确食材采购必须由县司法局安排的采购人员进行采购,采购完成后由食堂炊事员和办公室共同验收,没有共同验收一律不纳入报销。
整改结果:完成。
(16)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履职情况的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对县司法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的全过程监督,要求县司法局党组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前向派驻纪检监察组报送《“三重一大”事项报备单》,2025年来县司法局党组已报送12次,均符合要求。
整改结果:完成。
7.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有差距,“四风”问题整治不到位。
(17)关于公务接待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5年3月19日印发《绥阳县司法局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明确了公务接待范围、流程和标准等内容。二是严格审查公务接待公函、审批、发票等资料,对报销资料不全的退回经办人员补齐,下步将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对不符合要求和标准的公务接待一律不予报销。
整改结果:完成。
(18)关于审核差旅费不严,违规报销费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制度管理。于2025年3月19日印发《绥阳县司法局差旅费管理办法》,明确了出差审批程序、报销资料和标准等内容。二是严格落实相关人员责任。对违规报销人员,要求其补充完善报账凭证,2025年3月26日已对多报销的1116元进行了清退并上缴贵州省非税收入待解缴账户。下步将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对不合规超标准的票据一律不予报销,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整改结果:完成。
(19)关于“三公”经费超预算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由局党组对相关人员进行约谈提醒,压实经费预算管理责任。二是组织于2025年4月29日组织全局干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下步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严格执行年初预算,财务会计和局分管领导将加强对“三公”经费的管理,装财股对超预算的“三公”经费开支要及时向分管领导提出建议,对超预算的“三公”经费一律不予支付。
整改结果:完成。
(20)关于“过紧日子”意识不强,厉行节约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经办人员责任,建章立制保障常治长效。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修订完善《绥阳县司法局财务管理制度》,增加第三十条通用办公设备及办公家具配置,对超标准的资产不予采购。
整改结果:完成。
(21)关于作风建设有差距,形式主义依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和局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于2025年1月17日认真开展了2025年度第一季度党风廉政建设预防提醒谈话,如实记录谈话内容。下步将按季度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预防提醒谈话。二是修订完善《绥阳县司法局常态化学习制度》并于2025年2月18日印发实施,按照每月1次开展学习,严格做好学习签到、学习记录等资料归档收集。
整改结果:完成。
8.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监管不严,廉政风险较高。
(22)关于挂靠资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修订完善《绥阳县司法局财务管理制度》并于2025年4月28日印发执行,明确规定“项目采购管理参照采购管理制度,在项目建设采购过程中应严格审查被采购人资质,杜绝出现承建人挂靠等情况”。下步在实施建设项目时,严格审核企业资质,严防无资质企业挂靠实施项目建设。
整改结果:完成。
(23)关于对招投标资料审核把关不严,超付进度款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于4月24日由局党组对具体经办人进行提醒谈话。二是修订完善《绥阳县司法局财务管理制度》并于2025年4月28日印发执行,下步将严格按照要求进行项目建设,选择竞争性谈判应做到公平公正,在签订合同时认真审核把关,同时严格审核票据,确保支出合法合规,对不合规的票据一律不予报销,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整改结果:完成。
(24)关于专项资金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监管,现已将资金使用纳入日常督导检查内容,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新增《绥阳县司法局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九条“装备财务保障股应加强对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不得挪用专项资金,对下划的专项资金要一管到底,监督使用部门严格按照资金使用范围使用”。二是现已改变资金拨付方式,不再向乡镇(街道)直接划拨专项资金,确需支持乡镇(街道)开展司法行政相关工作的经费,采用报账制方式进行,同时严格按专项资金的使用要求审核把关,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支付。
整改结果:完成。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9.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基层党建基础不够扎实。
(25)关于党总支职责履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5年2月28日召开党总支委会会议、2025年3月20日召开党总支组织生活会,分别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律法规及有关要求。会上,党总支书记对党的理论学习、党员教育、管理等方面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截至目前,召开总支委会6次,开展理论学习6次,目前我单位有一名预备党员转正期未到,待转正期到后,按照党员发展有关程序规定进行研究。
整改结果:完成。
(26)关于党员发展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2月28日党总支委会和3月20日党总支组织生活会上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贵州省发展党员工作规程(试行)》等党内法规及有关要求。二是局党总支负责人对具体经办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要求经办人加强对党员发展有关程序和规定的学习,不断提升业务能力和水平,规范开展党员发展工作。
整改结果:完成。
(27)关于主要领导带头参加支部活动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机关党支部按时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民主评议党员等活动。2025年以来,机关支部召开支委会6次,党员大会3次,党课2次。局党组主要领导参加机关支部组织的党员大会3次,党课2次,主题党日4次。并以普通党员身份带头参加组织生活会。
整改结果:完成。
(28)关于组织生活会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学习计划,通过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以会代训、集中学习、研讨学习、自学等方式开展党员教育培训工作,今年以来,组织全体党员开展集中学习5场次。二是扎实开展专题组织生活会,会前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及年度组织生活会有关文件,充分听取全体党员的意见建议,按要求开展谈心谈话,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与会党员向局主要领导同志提出批评意见9条,已整改完毕。
整改结果:完成。
(29)关于党组成员对联系党支部的工作指导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落实党组成员联系党支部指导工作制度,建立跟踪管理台账,采取“年初一提示、半年一提醒”的方式提醒局党组成员每年度定期到联系党支部开展党建工作调研指导至少2次。2025年以来,所有党组成员均到所联系的党支部开展了党建工作调研指导2次。到联系的党支部列席组织生活会1次、上党课1次,并对党组成员联系党支部调研指导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收集和统计。
整改结果:完成。
10.队伍建设存在短板,基层力量薄弱。
(30)关于专职人民调解员人员配备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通过督促整改,目前15个行业性调委会均至少配备1名专职人民调解员。今年年初通过推荐方式完成了6个空岗村(社区)专职人民调解员的配备工作,于今年3月举办了上半年全县村(社区)专职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会。现我县共有人民调解员937名,截止到六月,全县各调委会共化解矛盾纠纷4047件,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在基层矛盾纠纷化解的基础性作用。
整改结果:完成。
(31)关于公证员培养不重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0月已招录1名志愿公证员加入绥阳县公证处,目前公证员队伍正常运转。二是绥阳县公证处奖励制度已于2025年3月7日印发施行,要求公证处工作人员必须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对获得法律职业资格A类证书的,予以奖励。三是制定《绥阳县公证处工作人员绩效分配方案》,每个月严格按照该方案执行发放工资绩效。
整改结果:完成。
(四)聚焦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检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1.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
(32)关于党组研究调度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中共绥阳县司法局党组关于县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规定,每月召开一次党组会议专题听取各分管领导巡察整改情况汇报,并由局党组书记作安排调度,截至目前已安排调度5次,并形成会议纪要存档。2025年6月27日《中共绥阳县司法局党组关于县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已经局党组会审议通过。
整改结果:完成。
(33)关于问题整改不彻底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5年4月1日制定印发《绥阳县司法局2025年绩效考核办法》,严格执行《绥阳县司法局作风建设考核办法(试行)》,建立健全干部队伍管理制度,不断提升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和工作效能。
整改结果:完成。
(34)关于整改情况未公示的问题。
整改情况:本次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定稿后将及时通报并进行公示。
整改结果:完成。
12.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
(35)关于审计反馈问题边改边犯。
整改情况:已于2025年4月28日修订印发《绥阳县司法局财务管理制度》和《绥阳县司法局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对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资金和上级补助资金的管理,建立健全项目的申报、论证、实施、评审及验收制度,下步将严格执行相关制度,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整改结果:完成。
三、下步工作安排
(一)强化政治建设,严明党的纪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管党治党这个政治核心,以理论学习中心组、党组会议、常态化学习、“三会一课”为平台,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加强干部职工队伍管理,筑牢对党忠诚的政治功底,始终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用铁的纪律打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
(二)突出责任担当,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从党组班子做起,从领导干部做起,以上率下,带头抓作风抓落实,站在对党负责的高度,坚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司法行政主责主业,用过硬的责任担当,落实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推动全县法治建设加快发展。
(三)坚持标本兼治,健全制度机制。坚持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深入查摆薄弱环节、剖析问题根源、谋划推进措施,及时补齐问题短板,建立健全务实管用的制度体系,切实把整改的过程变成解决问题的过程,变成加强管理、完善制度的过程,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效果,努力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良好局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51-26363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