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说明

绥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 2025-08-25 10:52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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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名称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一、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附件1:绥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附件2:绥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一、部门职责(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落实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执行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的培养计划和激励政策;负责引进人才在本县就业的管理工作;承担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部门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负责城镇困难群众脱贫解困工作职责和“三关爱”工作中的关爱农民工工作。

4.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法律法规和规章;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养老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全县养老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订全县养老保险基金收缴、支付、管理、运营的实施细则。按规定做好养老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的监督管理工作。

5.负责就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贯彻执行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和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及离退休政策规定;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执行企业职工工资收入的宏观调控政策,执行最低工资制度和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参与劳动模范评定工作。

7.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参与人才管理工作,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8.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综合管理;贯彻执行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荣誉制度;负责奖励表彰工作。

9.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规划,负责农民工工作相关政策措施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0.统筹实施劳动争议、人事仲裁制度;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督促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协助和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11.负责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宜。

12.受理涉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信访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重大信访事件和突发事件。

13.负责法律规定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监管和法律法规的宣传,落实本部门“放管服”规章及权责事项;结合工作职责,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加大科技投入,加强信息化建设;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14.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15.职责调整

(1)将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的公务员管理职责划入县委组织部。

(2)将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及下属单位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职责划入县医疗保障局。

(3)将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的军队转业干部服务管理职责划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4)将城镇困难群众解困工作职责和“三关爱”工作中的关爱农民工工作职责划入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二、机构设置

绥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参公单位2个、事业单位1个,具体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绥阳县就业局、绥阳县社会保险事业局;财政全额补助事业单位1个:绥阳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调解院。(绥阳县社会保险事业局因财务独立,本次公开的部门决算数据除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外,其余均不含社会保险事业局)

部门内设机构设置

绥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7个股(室):

1.办公室。负责局机关文电、机要、档案、信息宣传、政务公开、保密、安全生产、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后勤保障等日常运转工作,组织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县人力资源需求和社会保险事业发展预测分析,承担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综合管理与分析工作,拟定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建设总体规划、实施方案和技术标准等,承担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数据统计和信息化建设规划工作。编制本部门预决算;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财务会计制度建设、资金资产管理与监督;对全县就业再就业资金及其他资金进行监督管理,组织查处全县重大资金等违规违法案件。负责统筹协调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建设工作;制定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建设总体规划、实施方案和技术标准;负责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数据和网络建设,承担网站信息系统和公文系统等软硬件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信息调查、分析和网上发布工作。宣传贯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放管服”和权责事项相关工作;组织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研究;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办理规范性文件备案;负责相关行政复议及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受理统筹协调办理涉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信访事项。对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形势进行分析、预测,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和建议。

2.人教股(党建办)。承担局机关及所属单位机构编制、网上名称管理、干部日常管理、职称评聘和人事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绩效目标考核管理工作;主抓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接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办干部的考核、任免事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及工人(劳动合同制人员)技术等级考核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干部职工教育、岗位培训工作;负责有关评比达标表彰奖励工作;服务局党组政治教育以及中心组学习;负责党的建设工作,承担党建工作研究谋划、具体任务落实、党员队伍管理、基层党组织工作督查等工作职责;联系工青妇组织;承担离退休干部管理和服务工作。

3.事业单位管理股。贯彻事业单位人员年度考核、奖励、处分、辞职、辞退和高级专家延聘等政策规定;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指导、监督和检查全县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及岗位管理工作;负责县级事业单位组织人员及机关工勤人员调配工作;负责县表彰奖励办公室日常工作;承办县政府管理领导人员的行政任免事项;负责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劳动合同制人员的计划审批、备案、政策执行等监督管理工作;承担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贯彻实施事业单位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负责职称评审及管理工作,推行和强化执(职)业资格制度和资格考试制度,承办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事宜;承担县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政府人才综合管理工作,协调配合相关单位拟定人才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实施“15851”人才工程,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选拔、激励政策;负责全县人才资源开发相关服务工作;负责县级高级人才津贴的考核、审批、发放工作,兑现相关人才政策待遇;负责组织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的推荐、选拔和管理工作;协调做好引进人才在本县的就业管理;负责引智项目的实施工作。

4.职建股(农民工工作股)。拟定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全县技工学校及职业培训机构,指导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负责指导、协调全县职业技能鉴定、培训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农民工工作政策;推动农民工相关的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难点问题;指导、协调农民工工作开展,负责“三关爱”中的农民工关爱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非公有制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培养等工作。研究制定全县城镇困难群众解困工作的总体规划、重要政策和工作措施;负责执行县委、县政府有关城镇困难群众解困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提出建议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城镇解困工作信息平台建设;牵头做好全县城镇困难群众信息核对系统建设,并组织信息核对工作。

5.工资福利股。落实全县事业单位工资政策,承办县直事业单位工资统发工作;贯彻执行事业单位津贴、补贴、绩效政策;协同做好县直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服务工作;承担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常退休及提前退休手续办理工作;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指导和监督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劳动合同人员工资收入分配。

6.社会保险股(基金监督股)。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和规章,拟定全县社会保险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政策,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依法监督指导全县社会保险工作;拟定全县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制度,依法监督检查全县社会保险基金的支付、管理,并组织查处全县重大基金违法违规案件;对全县社会保险基金进行监督管理,并对社会保险基金运行状况进行分析和风险评估;参与破产企业改制方案审核工作;负责县本级有关社会保险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指导、监督、检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负责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的审核;负责全县企业年金方案审核备案;负责县本级企业失业动态监测及企业稳岗补贴审核工作;负责县级工伤认定工作(含企业老工伤确认);负责县级企业职工退休审批和全县提前退休报批;承担县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7.劳动监察股。负责指导全县“治欠保支”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处理重大劳动违法案件和突发事件;协调跨区域劳动者维权工作;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劳动关系的政策法规;拟定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意见,负责劳动合同管理;监督执行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指导和监督县内企业落实职工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参与劳动模范评定工作;指导和监督县内国有企业负责人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负责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设立、变更、终止的审批工作;承担县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协调劳动争议、人事仲裁。

机关党组织按有关规定设置。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公开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决算总计4598.36万元,与2023年度4839.36相比,减少241万元,下降4.97%,主要原因一是按市级巡视巡查同步整改要求清退安置期限已到的公益性岗位,导致发放的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减少;二是压缩小额担保贷款发放规模,小贷担保贷款贴息金额减少原因形成。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合计4598.3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489.52万元,占97.63%;没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108.84万元,占2.3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支出合计4598.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1.63万元,占12.64%;项目支出4016.73万元,占87.35%;没有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4489.52万元。与2023年度4839.36万元相比,减少349.84万元,下降7.22%,主要原因一是按市级巡视巡查同步整改要求清退安置期限已到的公益性岗位,导致发放的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减少;二是压缩小额担保贷款发放规模,小额担保贷款贴息金额减少原因形成。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24.5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4598.36的94.04%。与2023年度4699.67相比,减少101.31万元,下降2.15%,主要原因一是按市级巡视巡查同步整改要求清退安置期限已到的公益性岗位,导致发放的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减少;二是压缩小额担保贷款发放规模,小额担保贷款贴息金额减少原因形成。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4.81万元,占0.11%;教育支出(类)0.95万元,占0.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3073.35万元,占71.06%;卫生健康支出(类)24.49万元,占0.56%;农林水支出(类)1174.14万元,占27.15%;住房保障支出(类)46.8万元,占1.0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207.4万元,支出决算为4324.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8.16%。其中:机关服务支出2.25万元;招商引资支出2.56万元;其他教育支出0.95万元;行政运行支出458.38万元;引进人才费用支出267.57万元;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523.8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0.16万元;就业创业服务补贴支出89万元;职业培训补贴支出79.62万元;社会保险补贴支出530.2万元;公益性岗位补贴支出539.8万元;就业见习补贴支出330万元;促进创业补贴支出49.49万元;其他就业补助支出151.44万元;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0.5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5万元;行政单位医疗支出9.73万元;事业单位医疗支出7.6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7.12万元;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支出39万元;生产发展支出910.98万元;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6.3万元;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支出174.57万元;其他普惠金融发展支出43.29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46.79万元。具体到项级科目的情况是: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机关服务(项)。该项年初无预算,支出决算为2.2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年初无预算,属追加预算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招商引资(项)。年初预算为4.8万元,支出决算为2.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3.3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局实施的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可研报告编制费按合同约定第二次款项尚未支付。

3.教育支出(类)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该项年初无预算,支出决算为0.9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年初无预算,资金来源为上级追加,未列入年初预算。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440.23万元,支出决算为458.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1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及增资原因形成。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引进人才费用(项)。该项年初无预算,支出决算为269.5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年初无预算,属预算执行中县本级追加经费。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35.3万元,支出决算为523.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87.1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就业补助资金列入预算追加。

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4.25万元,支出决算为50.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4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原因形成。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就业创业服务补贴(项)。该项年初无预算,支出决算为8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资金来源为上级追加,未列入年初预算。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职业培训补贴(项)。该项年初无预算,支出决算为79.6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资金来源为上级追加,未列入年初预算。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社会保险补贴(项)。该项年初无预算,支出决算为530.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资金来源为上级追加,未列入年初预算。

1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该项年初无预算,支出决算为539.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资金来源为上级追加,未列入年初预算。

1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就业见习补贴(项)。该项年初无预算,支出决算为33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资金来源为上级追加,未列入年初预算。

1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促进创业补贴(项)。该项年初无预算,支出决算为49.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资金来源为上级追加,未列入年初预算。

1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该项年初无预算,支出决算为151.4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资金来源为上级追加,未列入年初预算。

1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69万元,支出决算为0.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8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缴纳残疾人保障金按工资额度据实申报原因形成。

1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该项年初无预算,支出决算为1.2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资金来源为上级追加,未列入年初预算。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3.43万元,支出决算为9.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4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化及缴费比例调整原因形成。

18.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7.72万元,支出决算为7.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6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化及缴费比例调整原因形成。

19.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9.02万元,支出决算为7.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化及缴费比例调整原因形成。

2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该项年初无预算,支出决算为3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资金来源为上级追加,未列入年初预算。

21.农林水支出(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生产发展(项)。该项年初无预算,支出决算为910.9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资金来源为上级追加,未列入年初预算。

22.农林水支出(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该项年初无预算,支出决算为6.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资金来源为上级追加,未列入年初预算。

23.农林水支出(类)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项)。年初预算为18.5万元,支出决算为174.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3.6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县本级投入资金列入年初预算,上级资金列入上级追加,未列入年初预算。

24. 农林水支出(类)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款)其他普惠金融发展支出(项)。该项年初无预算,支出决算为43.2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资金来源为上级追加,未列入年初预算。

2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47.25万元,支出决算为4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0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变化原因形成。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81.63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550.8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71.22万元、津贴补贴112.22万元、奖金57.42万元、绩效工资49.1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0.1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7.3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7.1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8万元、住房公积金46.8万元、退休费36.81万元、生活补助0.8万元、奖励金0.02万元。

(二)公用经费30.7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0.46、电费0.34万元、邮电费0.44万元、差旅费0.33万元、培训费0.73万元、公务接待费0.26万元、劳务费1.35万元、委托业务费0.14万元、工会经费4万元、福利费1.5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6.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71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164.98万元,本年支出164.98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25.29万元,增长18%,主要原因是:该资金财政拨付用于购买实训基地建设用地,金额按实际面积计算。具体情况如下:

1.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4.98万元,主要是用于:买实训基地建设用地。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4万元,支出决算为3.76万元,完成预算的85.45%;较上年减少0.66万元,下降14.9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大力压缩行政运行成本,规范公用经费开支原因形成。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在公务用车方面强化公务用车管理,规范派车(洋川街道范围内开展的公务活动不派车),定点停放、专人加油、实行维修维护审批制度和用车审批制度,在接待方面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规范公务接待,执行接待需持工作联系函制度,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公务接待禁烟酒,原则上安排自助餐等原因形成。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3.5万元,支出决算3.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上年决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主要用于:汽车油料、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维修费及洗车费等。截止2024年12月31日,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0.9万元,支出决算0.26万元,完成预算的28.88%;较上年减少0.66万元,下降71.7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规范公务接待,执行接待需持工作联系函制度,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公务接待禁烟酒,原则上安排自助餐等原因形成。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规范公务接待,大力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原因形成。

国内接待费支出0.26万元,主要是:接待外省同行考察学习及上级检查各项工作。2024年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27人次。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74万元,与2023年度29.95相比,增加减少0.79万元,增长2.63%,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实行人头定额管理,相差原因为人员变化原因形成。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我单位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1辆,没有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

十一、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单位)组织对2024年度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共计4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53.8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

(三)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2024年度,我单位未开展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故无项目绩效评价结果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 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 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附件1:绥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决算公开报表.xlsx

附件2:绥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绩效自评表(含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