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阳县林业局
2024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中共绥阳县委:
2024年度,县林业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立足工作实际, 狠抓法治贵州建设10个关键性结果性指标任务完成及上级法治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努力将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责任落到实处,抓出成效。现将本局2024年度法治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坚持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抓好其他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一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纳入“八五”普法的重点内容,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以及机关支部认真组织了集中学习和研讨。同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林业法治建设工作的行动指南,有效推动林业工作提质增效、全面发展。 二是将省、市林业主管部门以及县委印发的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认真细化分解, 纳入法治宣传教育及林业执法培训计划重点抓好落实。三是充分利用各种节点,精心组织开展了《宪法》《民法典》等法治“进机关”“进社区”“进乡村”学习宣传活动,进一步维护了《宪法》权威 ,帮助干部群众了解《民法典》百科知识,增强了干部群众遵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四是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要求,深入乡镇、企业向林区群众、种植大户、企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及现场咨询活动,提升群众对涉林法律法规的知晓率以及企业防范、化解风险的能力。
(二)强化营商环境服务质量提升,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 一是通过对窗口人员责任意识及法治素养的提升,进一步强化营商环境服务质量。二是通过简化审批流程、压缩办理时限,深入推进“放管服”与政务服务“一次性办结”改革。三是通过领导干部进窗口检查指导工作,强化对审批人员的业务培训,熟练掌握“互联网+政务服务”系统,努力实现“一窗通办”的工作目标,有效维护了办事群众及企业的权益。
(三)严格审核程序,强化政务公开工作。主要通过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层层审核制度,将干部职务晋升、项目工程招标等政务信息通过单位公示栏进行公开;将部门工作动态信息、权责清单、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等通过部门网站进行发布;将政务服务窗口办理的涉林审批事项均及时推送至贵州省“双公示”系统进行了公示。总之,通过严格落实政务公开相关工作制度,努力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四)强化法治审核,认真履行行政应诉职责。
2024年度,县级林业部门通过对《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的进一步学习,坚持重大问题集中讨论、重要事项科学决策。在法律顾问的管理方面,要求法律顾问对本部门拟签的各种技术服务合同、工程合同以及重要事项进行了法治审核;对本单位拟定呈报县人民政府印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初审等,通过强化对法律顾问的管理,有效维护了林业改革发展进程中各项工作的合法性。在履行行政应诉职责方面,通过进一步强化对《行政诉讼法》的学习,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始终坚持带头认真履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相关制度,确保出庭应诉率达100%。
(五)强化监督检查,严厉打击破坏林业资源的违法行为。一是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抽查、重点检查等方式开展了对涉林审批事项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管检查。二是组织开展了本部门行政许可案卷评查。同时对县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结果进行了统计上报、问题分析及督促整改工作。三是主动与公安、司法部门建立联合办案机制,组织开展各种打击涉林违法犯罪活动及专项整治行动。全年来,我局技术人员、执法人员通过主动配合县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认真开展涉嫌案件技术鉴定、调查等工作,有效制止了各类破坏林业资源的违法行为。
二、存在问题
2024年度,县级林业部门法治建设工作在取得一定成绩的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
(一)普法工作存在不足 。主要体现在:一是普法教育形式始终拓展不开,干部职工被动学法、应付学法的现象依然存在。导致推进法治建设的意识不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依法行政的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由于法治宣传形式单一及宣传力度不够,加之农村留守群众整体文化水平不高,导致法治宣传教育效果不明显。
(二)制度建设不完善。主要体现在:一是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缺乏严格的制度管理,在学法的力度、法律法规范畴的广度等方面缺乏相应的制约考核机制。二是在用法方面,出现对“执法”概念产生狭义理解,对“处罚”以外的执法行为缺乏制度上的约束和考核。
(三)执法力量较为薄弱 。主要体现在:部门欠缺具备专业的法律知识人才,执法人员年龄结构老化,导致执法力量薄弱,整体执法水平不高,依法行政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
三、下步工作
继续坚持做到将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一是进一步努力打造法治建设队伍 。以法治“进机关”为载体,继续加大组织对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其他党内法规、涉林法律法规等的学习贯彻力度,力争打造一支政治素养高、法治意识强、业务能力精的执法队伍,为林业生态建设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二是进一步创新普法宣传方式 ,多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提高林区群众对涉林领域各类法律法规以及农村适用性法律法规的知晓率和运用程度。三是进一步强化法律顾问的严格管理,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依法参与单位重大行政事项决策以及其他事项的法治审核职能。同时,通过积极配合,进一步提升法律顾问依法参与涉林矛盾纠纷调解以及风险化解的能力。四是进一步强化法治监督及营商环境服务质量提升。通过强化对各项林业工作的监督检查,进一步简化、规范行政审批程序,继续认真排查整治行政执法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确保林业法治建设稳步推进,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努力提供法治保障。
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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