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阳县林业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

绥阳县林业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

发布时间: 2025-08-26 15:29 字体:[]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林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林业执法工作。

2.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全民义务植树工作;组织、指导生态公益林的建设、管理和效益补偿工作;组织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组织、指导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和风景林的培育和管理;组织、指导国有林场(苗圃)和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3.负责森林资源动态监测和调查统计;审核并监督森林资源的使用;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监督林木,竹林的凭证采证和运输;依法管理林地、林权,监督林地开发利用工作。

4.组织、指导和监督陆生野生动物、林区内野生植物和林区外珍贵野生树木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研究提出主管的陆生动植物保护名录的调整意见;在全县自然保护区规划的指导下,指导森林、陆生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协调森林生态旅游的宏观管理。

5.指导监督、组织协调森林防火工作,指导森林消防队伍建设;组织、指导、监督森林病虫鼠害的防治检疫工作。

6.研究提出林业经济发展调节意见和林业产业政策措施;依法监管林业资产;指导林业产业发展。

7.指导林业基地建设,管理县级林业事业费、林业基金和林业专项贷款计划;监管林业资金的使用,指导林业财会工作;负责林区公路建设和维护管理工作。

8.组织、协调林业科技、教育培训、宣传和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

9.指导镇级林业部门的业务工作;管理、指导直属事业单位的工作。

10.承办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林业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绥阳县林业局内设7个机构:分别为办公室、森业资源管理股、营林生产管理股、森林防火股、遵义市绥阳县森林病虫检疫防治站、遵义市绥阳县自然保护地中心、遵义市绥阳县林业产业发展中心。

按照决算编报要求,纳入绥阳县林业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4个,分别是行政单位1个:绥阳县林业局;财政全额补助事业单位3个:遵义市绥阳县森林病虫检疫防治站、遵义市绥阳县自然保护地中心、遵义市绥阳县林业产业发展中心。

从预算单位结构来看,绥阳县林业局下属单位未独立编制预算,其预算纳入本级预算合并编制,故本部门预算即为绥阳县林业局本级预算,本部门合并编制的下属单位具体包括:行政单位1个:绥阳县林业局;财政全额补助事业单位3个:遵义市绥阳县森林病虫检疫防治站、遵义市绥阳县自然保护地中心、遵义市绥阳县林业产业发展中心。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公开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决算总计13495.44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6476.94万元,增长92.28%,主要原因是:本级安排资金支付退耕还林补助。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合计13495.4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495.44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支出合计13495.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3.46万元,占5.58%;项目支出12741.98万元,占94.4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13495.44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6589.81万元,增长99.31%,主要原因是:本级安排资金支付退耕还林补助。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495.4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6021.64万元,增长80.57%,主要原因是:本级安排资金支付退耕还林补助。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5.6万元,占0.0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82.27万元,占0.61%;卫生健康支出(类)34.56万元,占0.26%;节能环保支出(类)807.91万元,占5.99%;农林水支出(类)12511.59万元,占92.71%;住房保障支出(类)53.51万元,占0.3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499.81万元,支出决算为13495.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9.91%。其中: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战

略规划与实施(项)。年初预算为3.00万元,支出决算为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87%,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招商引资(项)。

年初预算为3万元,支出决算为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62.55万元,支出决算为57.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4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有人员退休政策调整。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0.99万元,支出决算为20.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75万元,支出决算为0.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35万元,支出决算为3.3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5.23万元,支出决算为5.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8.4万元,支出决算为18.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3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有人员退休政策调整。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12.92万元,支出决算为11.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9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有人员退休政策调整。

10.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生态保护(项),年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为725.0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补助的项目款未纳入本级年初预算。

11.节能环保支出(类)森林保护修复(款)社会保险补助(项),年初预算9.97万元,支出决算为17.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补助的项目款未纳入本级年初预算。

12.节能环保支出(类)风沙荒漠治理(款)其他风沙荒漠治理支出(项),年初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为65.0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补助的项目款未纳入本级年初预算。

13.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601.79万元,支出决算为613.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9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正常的薪资调整。

14.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24.3万元,支出决算为3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1.1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追加林业事务管理经费(非税成本性支出)项目经费。

15.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培育(项),年初预算850.00万元,支出决算为462.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4.4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造林补助)项目不合格的图斑正在全面开展补植补造工作,待验收合格后按照资金拨付程序兑现资金。

16.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管理(项),年预算303.42万元,支出决算为322.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县本级追加的重点防护林工程(续建保障经费)项目。

17.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年初预算439.04万元,支出决算为818.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6.3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省级补助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款未纳入本级年初预算。

18.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动植物保护(项),年初预算13.13万元,支出决算为12.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2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县本级预算的经费未使用完。

19.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年初预算43.58万元,支出决算为43.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补助的项目款未纳入本级年初预算。

20.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退耕还林还草(项),年初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为8112.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级追加的退耕还林补助整改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2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年初预算1863.53万元,支出决算为1751.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9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新一轮退耕还林延长期补助)项目,部分农户资料不全、乡镇正在完善相关资料。

22.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生产发展(项),年初预算0.28万元,支出决算为69.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8.1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绥阳县枧坝镇井坝村方竹笋加工厂项目。

2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款)森林保险保费补贴(项),年初预算166.54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森林保险保费补贴项目未支付。

2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54.04万元,支出决算为53.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0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有人员退休政策调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53.46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726.7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退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

(二)公用经费26.7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1.3万元,支出决算为29.2万元,完成预算的258.41%,较上年增加17.9万元,增长158.4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4年购置公务用车1辆。决算数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购置公务用车1辆。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0%;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与上年决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9.00万元,支出决算26.9万元,完成预算的298.89%;较上年增加17.9万元,增长198.89%。2024年购置公务用车1辆。决算数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购置公务用车1辆。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7.9万元,购置1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截至2024年12月31日,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其中2辆为上级配套的森林防火车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2.3万元,支出决算2.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与上年决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

国内接待费支出2.3万元,主要是:上级检查工作接待支出。2024年国内公务接待33批次,292人次。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2024年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71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7.16万元,增长36.62%,主要原因是:增加其他交通费用,主要用于上级配套的森林防火车辆交通费用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森林消防水车、森林消防指挥车;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一、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4年度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共计6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423.97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

(三)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2024年度,未开展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故无项目绩效评价结果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 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 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附件1:遵义市绥阳县林业局2024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附件2:遵义市绥阳县林业局2024年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