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阳县(林业局)2021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

绥阳县(林业局)2021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

发布时间: 2021-02-09 11:49 字体:[]

公开目录

一、绥阳县林业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二、绥阳县林业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资产情况表

(十一)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明细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三、绥阳县林业局2021年预算安排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四)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五)部门预算绩效情况

(六)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七)部分专有名词解释

一、绥阳县林业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 、贯彻执行国家林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林业执法工作。 

2 、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全民义务植树工作;组织、指导生态公益林的建设、管理和效益补偿工作;组织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组织、指导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和风景林的培育和管理;组织、指导国有林场(苗圃)和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3 、负责森林资源动态监测和调查统计;审核并监督森林资源的使用;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监督林木,竹林的凭证采证和运输;依法管理林地、林权,监督林地开发利用工作。 

4 、组织、指导和监督陆生野生动物、林区内野生植物和林区外珍贵野生树木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研究提出主管的陆生动植物保护名录的调整意见;在全县自然保护区规划的指导下,指导森林、陆生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协调森林生态旅游的宏观管理。 

5 、指导监督、组织协调森林防火工作,指导森林消防队伍建设;组织、指导、监督森林病虫鼠害的防治检疫工作。 

6 、研究提出林业经济发展调节意见和林业产业政策措施;依法监管林业资产;指导林业产业发展。 

7 、指导林业基地建设,管理县级林业事业费、林业基金和林业专项贷款计划;监管林业资金的使用,指导林业财会工作;负责林区公路建设和维护管理工作。 

8 、组织、协调林业科技、教育培训、宣传和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 

9 、指导镇级林业部门的业务工作;管理、指导直属事业单位的工作。 

10 、承办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林业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绥阳县林业局部门预算单位共计4个:具体是:行政单位1个:绥阳县林业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财政全额补助事业单位3个:绥阳县森林病虫检疫防治、遵义市绥阳县自然保护地中心、遵义市绥阳县林业产业发展中心;财政差额额补助事业单位0个。

内设机构设置,绥阳县林业局共 6个股(室):分别为办公室、林业生发展中心、森业资源管理股、森林病虫建议防治站、营林生产管理股、自然保护地中心。

(三)部门人员构成

截止2020年底,绥阳县林业局总编制人数51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事业编制37人(包括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0 人);实有在职人员45人,其中:行政14人、财政全额补助事业31人(包括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0人);财政差额补助事业0人;离退休人员35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34人。

二、绥阳县林业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详见附件)

三、绥阳县林业局2021年预算安排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1年绥阳县林业局年初预算收入合计954.0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54.0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未纳入非税管理的事业收入0 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上级拨款(其他资金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954.05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2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0.35 万元,农林水支出835.32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7.1 万元。

绥阳县林业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总额与2020年相比,减少1.88万元。主要原因是:森林公安划转。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绥阳县林业局2021年收入总额为954.05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收入51.28万元,占5.37 %;卫生健康支出收入 30.35万元,占 3.18%;农林水支出收入835.32万元,占87.56 %;住房保障支出收入37.1万元,占 3.9%。

绥阳县林业局2021年部门预算收入总额与2020年相比,减少1.88万元。主要原因是:森林公安划转。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绥阳县林业局2021年支出预算总额为954.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2.05万元,占62.06%;项目支出362万元,占37.94%。基本支出主要是人员经费及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支出,具体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28万元,占总支出的5.37 %;卫生健康支出30.35万元,占总支出的3.18 %;农林水支出473.32万元,占总支出的49.61 %;住房保障支出37.1万元,占总支出的3.89 %。项目经费为单位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产生的专项经费支出,具体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5万元,占总支出的  3.67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261万元,占总支出的27.36%;林业草原防灾减灾10万元、占总支出的1.05%;农业保险保费补贴56万元、占总支出的5.87%。

绥阳县林业局2021年部门预算支出总额与2020年相比,减少1.88万元。主要原因是:森林公安划转。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绥阳县林业局2021年财政拨款总收入为954.0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954.05万元,占财政拨收入的100%;上年结转0万元,占财政拨款总收入的0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54.05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28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5.37%;卫生健康支出收入 30.35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 3.18%;农林水支出收入835.32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 87.56%;住房保障支出收入37.1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 3.9%。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0 万元,其中:0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0%。

绥阳县林业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额与2020年相比,减少1.88万元。主要原因是:森林公安划转。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绥阳县林业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954.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2.0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62.06%;项目支出36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37.94%。基本支出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2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0.35万元;农林水支出473.3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7.1万元。项目支出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5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261万元;林业草原防灾减灾10万元;农业保险保费补贴56万元%。

绥阳县林业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与2020年相比,减少1.88万元。主要原因是:森林公安划转。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绥阳县林业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592.0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75.0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的97.13%;公用经费1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的2.87%。人员经费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及其他交通费用(公务交通补贴),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66.47万元,占人员经费的81.1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2.34万元,占人员经费的17.8%;其他交通费用(公务交通补贴)6.24万元,占人员经费的 1.09 %。公用经费主要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和资本性支出等,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不含公务交通补贴)17万元,占公用经费的100%;资本性支出0万元,占公用经费的0%。

绥阳县林业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与2020年相比,减少56.31万元。主要原因是:森林公安划转。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绥阳县林业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  17.7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3万元,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15.46万元(含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4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为1.86%。

绥阳县林业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与2020年相比,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目前我局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已经压缩到勉强能维持运转。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绥阳县林业局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额0 万元,其中0万元,0万元。

绥阳县林业局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与2020年相比,减少 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绥阳县林业局2021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因此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绥阳县林业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7万元,较上年减少3.63万元。主要原因:森林公安划转。机关运行经费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各项开支,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印刷费、公务车运行及维护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绥阳县林业局截止2021年初,国有资产合计22337.9万元,较上年增加3905.97万元(增加部分主要是上级专项补助)。其中:流动资产21877.61万元,固定资产722.45万元,长期投资  0万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绥阳县林业局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共0万元,比上年减少 万元,下降100 %。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共安排0万元,比上年减少 12万元,下降100 %;工程类预算共安排 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服务类预算共安排  0万元,比上年减少 0 万元,增长(下降)0 %。增减变化的原因是:当年未安排本级预算资金采购。

(四)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绥阳县林业局2021年政府购买服务项目0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比上年减少12万元,下降100%。增减变化的原因是:本级预算资金未安排政府购买服务。

(五)部门预算绩效情况

绥阳县林业局2021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4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362万元,均为项目支出预算。

(六)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绥阳县林业局2021年项目支出预算为362万元,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产生的专项经费支出。其中:占比较大的主要是地方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 261 万元,占项目预算总支出的72.1 %。

(七)部分专有名词解释    

1.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绥阳县林业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