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川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绥阳县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0年5月20日
绥阳县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部署,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黔府办函〔2020〕23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遵府办函〔2020〕9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按照“便民、高效、规范、廉洁、法治、透明”的宗旨,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公开平台、专业队伍,提升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切实加快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步伐,服务县委“四区建设”发展布局,全力助推我县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
实施范围
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
实施内容
(一)重新编制政务公开标准规范清单
2020年6月30日前,各乡镇(街道)、部门及其下属公共企事业单位要在省级政务公开标准规范清单及上级有关规范性文件要求基础上,结合本乡镇(街道)、部门三定方案、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对原有政务公开标准规范清单进行重新编制修订,细化公开事项的名称、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方式、渠道、公开对象等要素。同时,要配套编制相应的优化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图,进一步建立健全本部门重大决策预公开、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政民互动、政务媒体运营维护、政务公开内容保障、依申请公开等相关制度规范,实现政务公开常态化和规范化。
(二)加强政府网站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根据最新调整的政务公开标准规范清单,对门户网站栏目进行调整和优化,确保纳入规范清单的事项及时公开。各乡镇(街道)、部门要依托县级政府网站开设的专题页面,集中公开本乡镇(街道)、部门标准规范,与广大群众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办事服务信息,以及本实施方案提及内容。各乡镇(街道)、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单位专题页面的信息更新及维护,并于本方案下发后7个工作日内将人员名单报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政府办放管服改革股)。
(三)提升政府政务公开平台运营维护水平
各乡镇(街道)、部门要严格按照“边运行边优化”的原则,认真对照梳理编制的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确保所有主动公开事项在相应栏目进行公开。对于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及时调整。依托县电子政务公共服务云平台,建设大数据应用管理系统,推动跨部门、跨层级的政务数据汇聚共享。推进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等的综合应用,加强与主要新闻媒体、新闻网站合作,完善各类平台协调对接机制,拓展信息传播渠道,实现平台载体联动更新,提高信息发布和互动回应时效。充分利用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主动推送政府信息,开展在线互动交流,增强新媒体发布的时效性。门户网站建立统一的互动交流入口和在线办事入口,便利企业和群众。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等场所要设立标识清楚、方便使用的政务公开专区,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依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
(四)健全政策解读回应工作机制
明确政策解读主体、时间和方式。将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同步考虑和安排,坚持“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推动政策解读制度化。重大政策出台前,要将文件和解读方案一并报批,相关解读材料应于文件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主动发布,运用简明问答、图标图解、案例说明、政策宣传等方式,重点解读政策的背景依据、宗旨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口径、注意事项以及新旧政策差异等,使公众更好地掌握和落实政策。对政策制定背景、依据、主要内容、衔接政策差异等进行解读。对群众在政策实施和重大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误解疑虑,要及时回应、解疑释惑。加强领导信箱、政府热线、在线访谈、网友留言、意见征集、建言献策等互动平台建设,畅通群众诉求反映和回应渠道。
(五)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健全政务舆情工作机制。建立“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政务舆情收集、处置和回应体制,实行分级联动,负责舆情处置的部门是信息发布的第一责任主体。组织专门力量跟踪、监测本区域本系统政务舆情,扩大舆情收集范围,及时掌握各方关切,加强舆情综合研判。完善网络舆情预警机制,加强舆情处置效果评估,探索建立科学、合理、有效的量化评估指标体系。加强重大政务舆情回应工作。对突发事件和媒体关切的热点问题等,负责处置的单位要落实责任、快速反应,按程序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政策措施以及处置结果等,提升政府公信力、增强社会凝聚力。特别重大或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在24小时内紧急处理,确保不失声、不缺位。对重大政务舆情回应不及时、不准确而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问责。
(六)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
进一步推进重大决策预公开,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和重点工程项目,除依法应当保密的以外,决策方案拟定部门要在决策前通过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新闻媒体等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和依据,采取听证座谈、调查研究、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方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出台或调整相关政策时,要广泛征求社会公众、企业、行业协会的意见,建立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主动向有代表性的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律师协会等问计问策。各单位作出决策后,要在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新闻媒体及时公开相关文件和议定事项,同时公布决策制定时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
(七)推动重大决策执行过程公开
各单位要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年度重点工作、民生实事项目等重大决策事项,将目标任务、主要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和工作进展、存在问题、后续举措等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促进决策落实。进一步加强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的公开,积极公开问责情况,切实增加抓落实的执行力。在重大行政决策执行过程中,要跟踪决策的实施情况,主动了解利益相关方和公众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建议,积极开展决策执行效果评估,及时调整完善,并将相关情况向社会公开。
(八)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根据机构改革后的新职能,编制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明确行政执法主体、职责、权限、依据。作出执法决定后,要在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信息;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执法决定信息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外,要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已公开的行政执法决定被依法撤销、确认违法或者要求重新作出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从信息公示平台撤下原行政执法决定信息。积极探索建立群众意见反馈互动机制和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管理维护机制,强化行政执法的社会监督。
(九)深化 “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
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根据法律、法规修订情况,适时调整权责清单并向社会公开。依法依规取消变相审批,分类编制公开事项清单,明确办理规则和流程。及时全面公开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抽查情况、查处结果等信息,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积极推进政务服务“全省通办、一次办成”改革,依据上级梳理公开“全省通办”的事项清单,统一规范申请材料、审查要点、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等要素,确保7月底前实现“全省通办”事项异地收件、远程受理,年底前实现异地受理、远程办理。大力推进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集中公开办件和评价信息。
(十)强化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
落实好就业优先政策,做好面向高校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的就业政策和就业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开各类技能培训、失业保障等扶持措施,加大劳动监察、劳动者维权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力度。继续做好学前教育、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民办教育、特殊教育、继续教育等相关信息公开。及时权威公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紧急医学救援、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等相关信息。全面公开健康扶贫、医疗卫生服务、卫生执法监管、疾病预防控制、食品药品监管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信息,按要求规范发布新冠肺炎疫情信息。全面公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相关信息,及时公开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救助政策、救助标准、 救助对象。
(十一)细化财政信息公开。
推动政府部门加快项目文本和绩效目标公开进度,确保均有项目向社会公开。通过全国统一的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平台等渠道,在规定时限内依法公开预决算范围内的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偿还计划及使用安排等信息,以及预决算公开范围之外的地方政府债券相关信息。
(十二)建立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制度。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要健全公开前保密审查机制,规范保密审查程序,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处理好政务公开与保守秘密的关系。政府政务信息要在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政务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上发布,接受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管和督查,严禁在不备案未授权的网站或媒体上发布。坚持政务信息“谁制作、谁发布、谁审查”的原则,特别要做好对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
(十三)建立政务公开负面清单。
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积极稳妥制定政务公开负面清单,系统梳理政策法律法规和规定,细化明确不予公开的范围,对涉及国家秘密和公开后危及国家安全、经济安全、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等方面的事项,全部纳入负面清单管理,并及时调整更新。负面清单以外的事项原则上都要依法依规予以公开。
三、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主任任副组长,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绥阳县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政府办,由县政府办分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日常事务,统筹协调政务公开实施方案各项工作。
(二)强化学习培训。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工作实际,收集各乡镇(街道)、部门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短板”,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有针对性的开展业务培训,进一步强化相关责任人的公开一时,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同时,加强外出学习考察,充分借鉴其它先进地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经验和做法。
(三)强化监督指导。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全力做好全县范围内的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督察。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要结合实际,立即对工作要点进行梳理,每季度将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形成报告,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同意后提交到县政府办,由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整理后报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备案。对于不按程序办理,或公开事项不真实、不全面、不及时,弄虚作假,严重影响政务公开工作质量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范围和人员的责任。
(四)强化调度落实。为保证政务公开工作与上级文件精神保持高度一致,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相关文件进行补充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