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绥阳县教育体育局为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有关要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我局认真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成立了绥阳县教体系统依法行政、普法工作专班,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局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局机关各股室、各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在政策法规安全股,分管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统筹协调教体系统法治建设工作,政策法规安全股负责人及工作员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各校(园)在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成立普法工作专班,校园长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
二是局党组召开会议,坚持会前学法,同时定期研究、部署、传达省、市、县依法治县、法治政府建设和法治宣传工作。
三是局党组专题研究普法工作5次,局机关及各学校开展法治演讲、知识竞赛、普法汇演等多形式的普法宣传活动。
(二)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考核
一是组织开展了教体局机关领导班子成员学法用法活动,坚持党组会前学法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省、市、县有关会议精神、相关法律法规等知识纳入学法活动。
二是组织局机关干部职工利用政治学习时间,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省、市有关会议精神、相关法律法规等知识;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
(三)普法宣传
一是开展了教体局机关领导班子成员学法用法活动,坚持党组会前学法制度,并结合干部职工政治理论学习会议学法。发挥领导班子学法用法示范带头作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共遵义市委办公室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等,纳入局领导班子学习的重要内容;局机关各校(园)利用政治理论学习时间,组织教职员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会议精神,全县教职工100%受到法治教育。
二是积极推进省、市级法治文化示范校创建活动。为确保省、市级的法治文化示范校创建有序推进,我局明确绥阳县育红小学为省级法治示范创建学校,思源实验学校为市级法治示范创建学校,育红小学、思源实验学校积极开展创建工作,自查自评,查缺补漏并按照考核指标收集汇总相关印证资料,育红小学已通过了网络评审。
三是积极开展法治进校园系列活动,我县由县委政法委、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推荐145名法治副校长,配备到145所学校(园),每学期上法治课不少于2次,开展未成年人保护、防范校园欺凌、防性侵、防范电信网络诈骗、交通安全、禁毒知识等主题宣讲。
四是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认真落实“八五”普法规划,把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作为新形势下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的重点环节和主要任务,积极推进我县建立符合标准的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不断丰富青少年法治教育活动。各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创新法治教育方式,将安全教育、规则教育、养成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实施参与性、体验性、实践性教育,切实提高青少年学生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不断提升青少年学生法治实践教育效果和水平。
五是组织各学校积极开展“学宪法 讲宪法”系列活动,组织学生参与普法网学习,并积极组织学生参与知识竞赛、演讲比赛、宪法晨读等活动,各校参赛选手各显身手,各展才华,在市级知识竞赛及演讲比赛中取得优异的成绩。
六是在宪法宣传周活动期间,全县各校(园)积极开展宪法进校园主题活动,各校围绕“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培育校园法治文化”活动主题,通过国旗下的讲话、主题班会、黑板报、LED以及悬挂标语的形式开展丰富的宪法宣传教育活动;高中部分学校开展了高中学生成人仪式礼敬宪法活动,帮助学生增强宪法意识,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四)学法用法
一是局机关及各校(园)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各校(园)深入开展对党内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工作,重点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贵州省反家庭暴力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大力开展普法学习宣传教育工作,切实提升广大青少年学生法律素养与遵法守法意识。
二是我局于2024年2月29日制定印发了《绥阳县2024年教体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绥教体发〔2024〕3号),大力宣传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一号检察建议”《强制报告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同时要求各校(园)根据每月学法推进表切实开展学习宣传活动,充分利用集中学习及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学习。
三是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分类分层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把培养青少年学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作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途径和内容。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学校主阵地作用,切实将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进一步规范法治教育课程开设,加强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普通高中《思想政治》、中等职业学校《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程建设,让法律知识真正走入广大学生的日常生活。
四是推动全县教体系统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深入开展,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贵州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等与国家工作人员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党内法规。
五是组织全县各学校(园)按照《2024年绥阳县教体系统法治进校园“一月一主题”普法宣传活动工作方案》大力开展“法律进校园”系列主题活动,各校召开专题会议,认真谋划安排“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利用大课间、教职工例会、主题班会、国旗下的讲话、邀请法治副校长进校园等方式,把民法典作为普法重要内容,扎实开展宣传教育工作,推动校园法治建设。
六是着力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全面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监察委员会、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贵州省未成年保护条例》《中共绥阳县委办公室绥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绥阳县完善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通过建立校园安全“四项机制”、筑牢未成年人保护“五道防线”,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塑造未成年人良好品行,促进未成年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七是统筹做好学校法治副校长聘任、培训、考核工作。2024年3月25日,联合制定印发了《绥阳县学校法治副校长管理考核方案》,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做好145所学校法治副校长的聘任、培训、考核管理工作。2024年4月24日,组织开展了2024年度全县法治副校长培训工作。2024年2月,对2023年法治副校长工作进行了考核通报;2024年12月—2025年1月,会同开展了2024年度法治副校长考核工作。
(五)依法行政
一是我局聘请了贵州文乡律师事务所两名法律顾问,涉及依法行政、重大事项、重要决策法律顾问现场咨询、指导,并及时向县司法局进行了备案。
二是我局通过门户网站和政务中心窗口及时公示公开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权责清单等办理程序及公示行政许可事项,接收群众监督,精简办理流程、申请材料,精减办理时限。认真开展便民服务。梳理和优化各项审批事项和服务事项流程,申请材料,精减办理时限,开展上门服务,确保一次性告知。
三是教体系统扎实开展行政审批工作,2024年完成民办学校换证13所、新审批的校外培训机构3所,完成民办中小学换证2所、民办幼儿园换证5所、完成校外培训机构换证6所;完成教师资格认定254人次。办理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180份。完成了“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全省通办”“跨省通办”审批服务事项梳理工作,今年办理“全省通办”105件,办理“全程网办”2件。
四是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2024年度,根据相关工作要求,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
五是行政复议应诉工作,2024年度,根据相关工作要求,建立了2024年绥阳县教育体育局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台账。
二、存在的问题
在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按照上级工作要求,认真部署法治建设工作,研究情况、处理问题、化解矛盾,促进了教体事业的健康发展;但是在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执法人员能力有待提高。执法人员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等方面存在不足,对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钻研不够,在统筹学习与工作上有一定差距。
(二)学校法治宣讲形式单一。学校法治宣讲多为法治理论知识学习,未结合案例开展形象、直观的宣传教育,师生学习积极性不高。
(三)校外培训机构监管治理有待加强。我县仍然存在有照无证的校外培训机构,办学条件无法达到办学标准,日常监管执法难,行政执法宣传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突出普法工作。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同普法工作结合起来,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宪法学习制度化、常态化,着力培育青少年法治理念、法治思维和法治信仰,持续提升师生法治素养,推进法治教育规范化和常态化。
(二)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完善制度建设,不断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全面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
(三)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监管治理。我局将常态化开展校外培训机构“大摸底、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对虚假宣传、收费不合理、存在安全隐患的,将责令停业整顿,切实规范校外培训服务行为,加大指导和监管力度。
2025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