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名称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
绥阳县发展和改革局是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是县全额拨款的行政机关,属县级财政一级预算单位。
主要职责是:(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经济形势,提出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
(二)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调节经济运行。
(三)参与拟订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土地政策的实施办法,综合分析财政、金融政策的执行效果;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承担社会信用体系和非金融类信用信息数据库建设有关工作。
(四)承担综合协调全县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县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统筹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五)承担规划重大投资项目和审核评估责任。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申请国家和省、市安排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安排县级财政性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核外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投资项目并组织项目申报;统筹协调推进金政企项目融资合作,引导社会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方向;实施重点项目管理。
(六)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和专项规划,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统筹第三产业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参与拟订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政策。
(七)统筹推进区域协调发展。组织实施国家区域协调发展和西部大开发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组织协调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前期工作;参与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协调推进有关工作;研究拟订县内跨乡镇(街道)区域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县内地区间合作交流工作;牵头组织特重大自然灾害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编制,协调有关重大问题。
(八)统筹推进与其他地区合作发展。研究提出推进区域合作的体制机制和政策建议;研究拟订与其他地区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与其他地区区域合作交流工作的统筹协调;承担国家“一带一路”建设和“长江经济带”发展有关工作职责。
(九)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拟订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参与拟订科学技术、教育、文化、旅游、卫生健康、体育、广播影视、民政等发展政策,协调推进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协调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
(十)协调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实施。组织拟订生态文明建设、循环经济发展、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研究编制生态建设规划和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按职责做好生态文明建设相关工作;承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协调推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清洁生产有关工作。
(十一)研究拟订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二)拟订并组织实施价格政策的执行;管理国家、省、市列名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监测、预测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水平及变动趋势;指导监管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
(十三)执行国家、省、市、县级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研究提出县级粮食和重要物资储备规划、储备品种目录的建议;组织县级粮食和重要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根据全县储备发展规划,统一负责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建设和管理;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全县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
(十四)按规定管理县级粮食、食糖、药品、食盐、石油及天然气、救灾物资等储备,负责县级储备粮等行政管理;监测粮食和重要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承担保障驻绥部队军粮供应工作,指导各地军粮供应队伍和供应网络建设;承担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负责全县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承担县级物资储备承储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
(十五)结合部门职责,加大科技投入,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十六)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内设机构10个,具体是:办公室、综合规划与改革股、建设项目管理与投资股、农村经济与生态建设股、产业发展与财经贸易股(大数据股)、社会事业与第三产业发展股、物价管理股、粮食和物资储备股、城镇化股、国防动员股。
下属事业单位4个,具体是:绥阳县项目服务中心、绥阳县价格认证中心、绥阳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绥阳县大数据发展中心。
按照决算编报要求,纳入本单位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独立核算机构数1个,独立编制机构数4个,具体构成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类型 |
1 |
绥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
行政单位 |
2 |
绥阳县项目服务中心 |
财政全额补助事业单位 |
3 |
绥阳县价格认证中心 |
财政全额补助事业单位 |
4 |
绥阳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 |
财政全额补助事业单位 |
5 |
绥阳县大数据发展中心 |
财政全额补助事业单位 |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公开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决算总计1546.32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1939.68万元,下降57.09%,主要原因是:首先工资福利支出部分,2024年度在职人员较2023年度增加6人、本年度的养老保险基金补助、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人员经费,正常晋升职务、档次、薪级工资对应增加,其次是疫情防控能力保障经费减少,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中:郑场镇清源村金银花种植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减少,绥阳县大路槽乡长阳村石龙四联产业路硬化项目资金减少,绥阳县以工代赈示范工程第四批项目资金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合计1546.3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46.32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支出合计1546.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1.65万元,占33.73%;项目支出1024.66万元,占66.2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1458.32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1939.68万元,下降57.09%,主要原因是:首先2024年度在职人员较2023年度增加6人、本年度的养老保险基金补助、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人员经费,正常晋升职务、档次、薪级工资对应增加,其次是疫情防控能力保障经费减少,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中:郑场镇清源村金银花种植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减少,上级专项财政拨款绥阳县大路槽乡长阳村石龙四联产业路硬化项目资金减少,上级专项财政拨款绥阳县以工代赈示范工程第四批项目资金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58.3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1939.68万元,下降57.09%,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部分:首先2024年度在职人员较2023年度增加6人、本年度的养老保险基金补助、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人员经费,正常晋升职务、档次、薪级工资对应增加,其次是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减少,项目工作经费(归还省级基本建设前期工作费用)减少,疫情防控能力保障经费减少,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中:郑场镇清源村金银花种植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减少,绥阳县大路槽乡长阳村石龙四联产业路硬化项目资金减少,绥阳县以工代赈示范工程第四批项目资金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99.65万元,占41.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3.67万元,占3.68%;卫生健康(类)支出25.1万元,占1.73%;农林水(类)支出352.4万元,占24.17%;住房保障(类)支出40.36万元,占2.77%,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387.13万元,占26.5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645.65万元,支出决算为1458.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62%。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项),年初预算为51.54万元,支出决算为40.99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79.53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门加强了对财政资金的管理,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开支,所以部门决算数小于预算数。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405.87万元,支出决算为405.87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98.30万元,支出决算为93.21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94.8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门加强了对财政资金的管理,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开支,所以部门决算数小于预算数。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 (项),年初预算为1.93万元,支出决算为9.16万元,年初预算该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调整预算增加了本级项目经费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战略规划与实施 (项),年初预算为150万元,支出决算为41.4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27.6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门加强了对财政资金的管理,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开支,所以部门决算数小于预算数。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招商引资(项),年初预算为11万元,支出决算为9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81.8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门加强了对财政资金的管理,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开支,所以部门决算数小于预算数。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3.04万元,支出决算为43.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6.21万元,支出决算为6.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56万元,支出决算为0.56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68万元。年初未预算该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我单位解决原粮食系统改制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单位欠缴社保费。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1.12万元,支出决算为1.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1.07万元,支出决算为1.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3)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年初预算为100.27万元,支出决算为3.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门加强了对财政资金的管理,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开支,所以部门决算数小于预算数。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7.94万元,支出决算为7.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6.87万元,支出决算为6.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6.94万元,支出决算为6.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生产发展(项)。年初预算为312.40万元,支出决算为31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8)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年初预算为40万元,支出决算为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40.36万元,支出决算为40.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0)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物资事务(款)信息统计(项)。年初预算为3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年初预算该经费支出,本年度未支出该预算经费。
(21)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物资事务(款)其他粮油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57.23万元,支出决算为387.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3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上级专项财政拨款收入绥阳县应急食用油储备油罐建设项目款及应急食用油储备油罐项目经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21.65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支出。其中:
(一)人员经费501.2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基本医疗保障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生活补助。
(二)公用经费20.3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88.00万元,本年支出88.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88.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完成县政府性债务和政府隐性债务风险防范化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的县行政事业单位历年来实施的建设项目债务核查。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8.00万元,年初未预算该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完成县政府性债务和政府隐性债务风险防范化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的县行政事业单位历年来实施的建设项目债务核查增加预算。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3.00万元,支出决算为11.56万元,完成预算的88.93%;较上年减少1.44万元,下降11.0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终实际支出数与预算数差不多。公务接待费与2023年相比,决算数减少1.44万元,降低48.00%,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保证公务接待费只减不增。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本年和上年均无预算,也无相应支出。绥阳县发展和改革局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3年相比,与上年决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购置公务车0台。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运行油费、保险费、维修费等。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单位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3万元,支出决算为1.56万元,完成预算数的52.00%。公务接待费与2023年相比,减少1.44万元,降低48.00%,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保证公务接待费只减不增。
国内接待费支出1.5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接待省、市级领导到我单位检查开展调研工作等。2024年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196人次。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2024年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36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1.8万元,下降8.13%,主要原因是按照市政府关于压缩行政经费6%用于支持教育精准扶贫政策的有关要求,对各单位公用经费进行相应比例压减用于支持教育精准扶贫及压缩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无其他用车;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一、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4年度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共计7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363.30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98.95%。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
(三)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2024年度,我部门未开展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故无项目绩效评价结果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拨款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的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九)结余分配:指单位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预算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八)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九)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战略规划与实施(项):反映拟定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实施宏观管理与调控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
(二十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二十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招商引资(项):反映用于招商引资、优化经济环境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三)社保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二十四)社保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
(二十五)社保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反映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二十六)社保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反映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二十七)社保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反映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二十八)社保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二十九)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三十)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三十一)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三十二)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十三)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事务(款)其他粮油事务支出(项):反映上述款项以外其他用于粮油事务方面的支出。
(三十四)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事务(款)粮食信息统计(项):反映国家为宏观调控需要而用于粮食信息统计、社会调查等方面的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附件1:绥阳县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x
附件2:绥阳县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度部门支出绩效自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