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阳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
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绥阳县发展和改革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绥阳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一、资产情况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明细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五、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绥阳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情况
四、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五、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六、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七、部分专有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绥阳县发展和改革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部门主要职能
1.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经济形势,提出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
2.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调节经济运行。
3.参与拟订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土地政策的实施办法,综合分析财政、金融政策的执行效果;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承担社会信用体系和非金融类信用信息数据库建设有关工作。
4.承担综合协调全县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县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统筹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5.承担规划重大投资项目和审核评估责任。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申请国家和省、市安排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安排县级财政性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核外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投资项目并组织项目申报;统筹协调推进金政企项目融资合作,引导社会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方向;实施重点项目管理。
6.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和专项规划,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统筹第三产业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参与拟订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政策。
7.统筹推进区域协调发展。组织实施国家区域协调发展和西部大开发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组织协调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前期工作;参与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协调推进有关工作;研究拟订县内跨乡镇(街道)区域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县内地区间合作交流工作;牵头组织特重大自然灾害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编制,协调有关重大问题。
8.统筹推进与其他地区合作发展。研究提出推进区域合作的体制机制和政策建议;研究拟订与其他地区区域合作发展战略、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与其他地区区域合作交流工作的统筹协调;承担国家“一带一路”建设和长江经济带发展有关工作职责。
9.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拟订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参与拟订科学技术、教育、文化、旅游、卫生健康、体育、广播影视、民政等发展政策,协调推进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协调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
10.协调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实施。组织拟订生态文明建设、循环经济发展、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研究编制生态建设规划和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按职责做好生态文明建设相关工作;承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协调推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清洁生产有关工作。
11.研究拟订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12.拟订并组织实施价格政策的执行;管理国家、省、市列名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监测、预测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水平及变动趋势;指导监管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
13.执行国家、省、市、县级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研究提出县级粮食和重要物资储备规划、储备品种目录的建议;组织县级粮食和重要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根据全县储备发展规划,统一负责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建设和管理;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全县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
14.按规定管理县级粮食、食糖、药品、食盐、石油及天然气、救灾物资等储备,负责县级储备粮等行政管理;监测粮食和重要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承担保障驻绥部队军粮供应工作,指导各地军粮供应队伍和供应网络建设;承担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负责全县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承担县级物资储备承储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
15.结合部门职责,加大科技投入,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16.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17.职责调整。
(1).将县经济贸易局(县商务局)的粮食监督管理职责,以及县民政局等部门的组织实施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职责划入县发展改革局。
(2).将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职责划入县自然资源局;应对气候变化和减排职责划入市生态环境局绥阳分局;农业投资项目管理职责划入县农业农村局;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职责划入县医疗保障局;重大项目稽查职责划入县审计局;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监管职责划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3).将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责收回机关。
18.职能转变。
贯彻新发展理念,把主要精力转到管宏观、谋全局、抓大事上来,加强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跨领域的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改革、重大工程的综合协调,统筹全面创新改革,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进一步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1).强化制定地方发展战略、统一规划体系的职能,完善地方规划制度,做好规划统筹,精简规划数量,提高规划质量,更好发挥地方发展战略、规划的导向作用。
(2).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创新调控方式,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增强宏观调控的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
(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最大限度减少项目审批、核准范围。深化价格改革,执行政府定价目录,健全反映市场供求的定价机制。加快推进政府监管和公共信用信息共享。
19.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经贸局的职责分工。县发展改革局负责综合性能源发展战略、规划、计划;县经贸局负责专业性能源发展战略、规划、计划。县发展改革局与县经贸局要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协同做好上报上级核准备案的能源投资项目工作。上报上级发展改革部门核准备案的能源投资项目,由县发展改革局负责,上报前征求县经贸局意见。上报上级能源部门核准备案的能源投资项目,明确规定由投资主管部门申报的,由县发展改革局、县经贸局联合审核上报,其余由县经贸局审核上报。
县经贸局负责拟订县级石油、天然气战略储备规划,提出石油、天然气战略储备收储、动用建议,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县发展改革局负责管理县级石油、天然气战略储备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实施。
(2).与县应急管理局的职责分工。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提出县级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县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县发展改革局等部门确定年度购置计划并组织实施,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县发展改革局根据县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会同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指导县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委托县应急管理局承担县级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工作,按程序组织物资调出。
3.与县农业农村局的职责分工。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粮食生产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县发展改革局负责粮食(含食用油)收购、储存、运输环节和政策性用粮购销中的粮食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绥阳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预算单位共计1个:具体是:行政单位1个:绥阳县发展和改革局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财政全额补助事业单位2个:绥阳县项目管理服务中心和绥阳县价格认证中心;财政差额额补助事业单位0个:
内设机构设置,绥阳县发展和改革局共8个股(室):办公室、综合规划与改革股、建设项目管理与投资股、农村经济与生态建设股、产业发展与财经贸易股、社会事业与第三产业发展股、物价管理股、粮食和物资储备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绥阳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预算单位共计1个:具体是:行政单位1个:绥阳县发展和改革局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财政全额补助事业单位2个:绥阳县项目管理服务中心和绥阳县价格认证中心;财政差额额补助事业单位0个:
内设机构设置,绥阳县发展和改革局共8个股(室):办公室、综合规划与改革股、建设项目管理与投资股、农村经济与生态建设股、产业发展与财经贸易股、社会事业与第三产业发展股、物价管理股、粮食和物资储备股。
三、部门人员构成
绥阳县发展和改革局总编制人数28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事业编制13人;实有在职人员25人,其中:行政14人、财政全额补助事业11人;财政差额补助事业0人;离退休人员1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6人。
第二部分 绥阳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绥阳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绥阳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初部门预算收入总额为514.9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14.9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相应安排支出预算514.9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24.6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7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17.7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87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23万元 。
绥阳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总额与2021年相比,增加 24.1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后,工资及社会保险费用相应增加 。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绥阳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收入预算总额为514.96万元,较上年增加24.11万元,主要原因:人员增加后,工资及社会保险费用相应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14.96万元,占2022年部门收入的 100 %,较上年增加24.11万元,主要原因:人员增加后,工资及社会保险费用相应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万元,占2022年部门收入的0 %,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无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2022年部门收入的0%,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无预算;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占2022年部门收入的0%,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无预算;事业收入0万元,占2022年部门收入的 0 %,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无预算;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2022年部门收入的0%,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无预算;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2022年部门收入的 0%,较上年增加(减少) 0万元,主要原因:无预算;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万元,占2022年部门收入的 0 %,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无预算;其他收入0万元,占2022年部门收入的0%,较上年增加(减少) 0万元,主要原因:无预算;上年结转0万元,占2022年部门收入的 0 %,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无预算。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绥阳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支出预算总额为514.96万元,较上年增加24.11万元(主要原因:人员增加后,工资及社会保险费用相应增加)。其中:基本支出324.96万元,占2022年部门支出的63.10 %;项目支出190万元,占2022年部门支出的36.90%。基本支出主要是人员经费及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支出,具体为行政运行支出257.64万元,占总支出的50.03%;事业运行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5.23万元,占总支出的4.90%;住房公积金支出22.87万元,占总支出的4.44%;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0.39万元;占部门支出总额的0.08%;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0.47万元;占部门支出总额的0.09%;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0.61万元;占部门支出总额的0.12%;行政单位医疗6.63万元;占部门支出总额的1.29%;事业单位医疗5.64万元;占部门支出总额的1.10%;公务员医疗补助5.48万元;占部门支出总额的1.06%;。项目经费为单位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产生的专项经费支出,具体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 67万元,占总支出的13.01%;信息化建设支出 0万元,占总支出的0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23万元,占总支出的23.88%。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绥阳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财政拨款总收入(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为 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14.96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100%;上年结转 0万元,占财政拨款总收入的 0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4.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4.64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63.0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7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5.19%;卫生健康支出17.75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3.45 %;住房保障支出22.87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4.44%;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23万元,占总支出的23.88%。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0万元,其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 0 %;。
绥阳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额与2021年相比,增加24.11万元,主要原因:人员增加后,人员经费及社会保险费用相应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绥阳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 514.96万元,较上年增加24.11万元,主要原因:人员增加后,人员经费及社会保险费用相应增加。其中:基本支出324.9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63.10 %;项目支出19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36.90 %。基本支出中行政运行支出为 257.6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5.23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 22.87万元,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0.39万元;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0.47万元;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0.61万元;行政单位医疗6.63万元;事业单位医疗5.6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5.48万元;项目支出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67万元,信息化建设支出0万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0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23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绥阳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324.96万元,较上年增加24.10万元,主要原因:人员增加后,人员经费及社会保险费用相应增加。其中:人员经费316.2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的97.31%;公用经费8.7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的2.69 %。人员经费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71.8万元,占人员经费的83.64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6万元,占人员经费的 11.08 %。公用经费主要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和资本性支出等,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7.16万元,占公用经费的 5.28 %;资本性支出 0万元,占公用经费的0 %;0。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绥阳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3万元,较2021年预算减少1万元、减少7.14 %。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过“紧日子”有关要求,加强管理,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其中:公务接待费3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减少0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 %;公务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万元,比上年减少 1万元,下降9.09 %。绥阳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三公”经费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为2.52%。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绥阳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因此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绥阳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额 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无预算。其中:基本支出 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额的 0 %;项目支出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额的 0 %。)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绥阳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因此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绥阳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7.16万元,较上年增加0.41万元,主要原因:人员增加后,预算的公用经费和工会费及福利费增加。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具体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初,绥阳县发展和改革局国有资产原值合计2525.06万元,较上年(减少)1452.8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 283.11万元,固定资产2241.95万元,长期投资 万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 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绥阳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共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共安排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工程类预算共安排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服务类预算共安排 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0(下降) %。增减变化的原因是:2022年政府采购无预算。
四、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绥阳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政府购买服务项目0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 0万元。
五、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绥阳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4个,涉及财政拨款预190万元,均为项目支出预算。(详见附件)
六、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绥阳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项目支出预算为190万元,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产生的专项经费支出。其中:占比较大的主要是储备粮油补贴项目120万元,占项目预算总支出的63.16%;项目工作经费42万元,占项目预算总支出的22.10%;“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经费25万元,占项目预算总支出的13.16%;粮食信息统计3万元,占项目预算总支出的1.58%;
七、部分专有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绥阳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