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阳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公示

绥阳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3-07-31 09:29 字体:[]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落实全国财会监督工作会议、财会监督专项行动部署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黔财监202347号)要求,结合实际,县财政局决定开展2023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检查时间及范围

(一)检查时间检查工作自行文之日起至10月底结束。

(二)检查范围。检查年度为2022年,必要时可延伸检查以前年度及有关单位。

二、检对象点及内容

(一)开展重点行业会计监督检查。从教育乡村振兴和抗疫等重点领域选取2家行政事业单位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重点关注是否严格执行财政预算管理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相关规定包括单位财务规章制度和内控制度是否健全、预算编制是否符合要求、各项支出是否真实、往来账款是否定期清理、是否违规发放津补贴等会计核算不真实、不合规的问题。

检查单位:绥阳教育体育局,绥阳县乡村振兴局。

(二)县属国有企业开展会计监督检查。选取1家县属国有企业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重点关注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情况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严厉查处伪造会计凭证、虚构经济业务、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等严重违法行为。

检查单位:绥阳县国有资产投资营运有限责任公司

(三)开展代理记账行业监督检查。为认真贯彻落实《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要求,规范代理记账机构的代理记账行为,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抽取4代理记账机构开展监督检查。重点关注代理机构执业质量及会计信息质量情况,重点整治无证经营、虚假承诺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行业监督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检查单位:贵州兴鳌财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创世商业服务有限公司,绥阳县预豪商业财税代理有限公司,贵州顺博源财税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四)选择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开展会计监督检查。结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选择3家行政事业单位开展检查重点关注单位财务规章制度和内控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存在会计信息不真实、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等问题,以及三公经费、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相关问题。

检查单位:中共绥阳县委统战部,绥阳县中医医院,绥阳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唐麒;联系电话:0851-26221640

绥阳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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