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阳县财政局
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我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认真按照《中共绥阳县委 绥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绥阳县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绥党发〔2021〕10号)和《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绥阳县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绥府办发〔2021〕10号)等文件要求,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目标和县委的决策部署,以建设法治财政为抓手,不断深化财政法制建设工作,狠抓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升全体财政干部的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能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就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制定《绥阳县财政局2021年法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1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组织协调相关工作,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全局工作计划,做到对法治建设工作与财政业务工作同安排、同落实、同推进,实现组织健全、制度完善、责任明确的良好工作局面。
(二)推进权责清单标准化建设。按照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进一步完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公开制度的通知》(财综〔2014〕56号)要求,认真梳理,依法依规精心编制《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及时在“绥阳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提升政策透明度和企业群众的知晓度,凡未纳入本目录清单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收费项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拒绝支付,从源头上防范乱收费,设置投诉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社会公平公正得到保障。
(三)落实学法用法制度。把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纳入局机关常态化学习内容,严格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组织财政系统干部职工对照财政“八五”普法规划认真学习《宪法》《民法典》《预算法》《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通过聘请法律顾问,开展法治讲座,充分利用“学习强国”、“黔微普法”、“法宣在线”等线上平台多形式多途径开展普法教育。促进干部职工学法用法,进一步增强履职能力。2021年局机关参加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网络培训人员10人,取得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合格证10人;干部职工法宣在线学习参与率100%;新申请办理执法证人员4人。按照“分岗设权、章钥分控、票据专管、定期盘查”的原则,逐步构建行政事业单位货币资金管理的监督机制,消除货币资金管理以及财务领域风险点和隐患,确保财政资金、财务人员“双安全”。
(四)推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结合工作实际,选取部分县属融资平台公司开展会计检查,防范系统性和区域性风险。选择1家代理记账机构开展会计检查,切实规范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行为,向社会提供优质的会计服务,为中小企业成长创造良好环境。
(五)加强会计代理记账机构资格审查。根据财政部相关要求,使用“全国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系统”,对会计代理记账机构申请、年度备案、信息变更、换证全部使用新系统,网上申请、网上审核、网上审批。并根据修订后的《代理记账管理办法》 (财政部98号令),重新修改了《会计代理记账机构资格审批工作运行流程图》《代理记账许可办理办事指南》。进一步规范审批行为,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办事手续,着力营造宽松平等的准入环境,为代理记账行业健康规范可持续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六)着力优化营商环境。一是在政府采购过程中,我局严格履行监督管理职能,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监督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二是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依规将应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政府采购项目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
(七)扎实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今年来,共开展检查6次,分别对统战部(民宗局)、卫生健康局和公安局等多家单位开展了综合业务大检查,对组织部、自然资源局和司法局等多家单位开展国有资产检查工作,对各乡镇财政所开展财务大检查,对县属国有企业、扶贫资金、基层财政财务等开展会计监督检查。
(八)着力开展县及县以下财政监管专项整治。按照省财政厅的统一部署,为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在全县财政系统启动了财政监管专项整治工作。由县政府办印发了《绥阳县深入开展县及县以下财政监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本次整治重点围绕财政监管权责不明晰、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财政财务内控制度执行不力、对财政部门内部业务机构或对财政资金管理使用履行监管责任不到位、财政干部队伍建设保障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开展。通过此次专项整治,达到推动财政财务规范管理、纯洁财政系统干部队伍、强化纪律约束和制度执行、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目的。
(九)全力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改革。今年初,按照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和推进财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工作总要求,根据中央、省市财政部门统一部署,我局按照“三覆盖”要求,即从业务上覆盖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决算和财务报告管理、资产管理、债务管理等五个环节,在层级上覆盖各级财政,在主体上覆盖政府预算、部门预算、单位预算及支付对象,扎实抓好全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推广工作。在5月底全部完成了新老系统的切换、保证了相关系统的衔接、确保了业务数据的平稳过渡与安全。6月1日,我县新系统顺利上线运行。
(十)加强保障行政执法经费。立足于财政职能,继续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全力支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确保法治建设工作的有效开展。一是2021年预算县司法局等部门法治建设经费59万元,司法辅助人员经费19万元,其他司法工作经费40万元;二是2021年预算综合行政执法经费 100万,安排综合执法局及相关单位执法成本补助300万元。三是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和省减税降费政策,用足用好各项政策空间,最大限度让利于企业。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推进法治政府加建设工作中,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思想认识有待提高。部分干部职工对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一些干部职工法律知识不全面,贯彻落实责任制不彻底在依法行政、解决问题上,运用法治方式的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执法人员有待增加。财政依法行政执法人员偏少,从而导致执法力量薄弱,随着工作节奏的加快和财政发展需要,尤其是缺乏专业工作人员,行政执法水平有待提高。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持续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认识,强化执政为民服务,依据法律解决实际问题,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强化落实学以致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熟悉掌握《民法典》及相应财政工作法律法规,把一切财政收支活动纳入法治规范的范围。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意识、责任意识、依法接受监督意识,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执法队伍。
(三)持续提高普法实效。严格落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以宪法、预算法为重点,拓展渠道,不断扩大财政普法受众范围,为依法理财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