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阳县财政局 2020年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绥阳县财政局 2020年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 2021-02-23 15:59 字体:[]

根据《贵州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5-2020年)》《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绥阳县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绥府发〔2020〕4号)工作要求,为全面贯彻中央、省、市、县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不断推进和完善法治建设的各项工作。县财政局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绥阳县委县政府关于法治建设工作要求,并结合财政工作实际,扎实抓好财政系统法治建设工作,现就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法治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和《绥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绥阳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绥府办发〔2019〕20号)要求,在财政系统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认真开展学习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文件精神和业务知识,大力开展行政执法的宣传培训工作,组织局机关行政执法人员开展网络学习培训,把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纳入局机关常态化学习内容,加强业务培训。进一步完善局机关执法人员的学习培训制度。2020年局机关参加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网络培训人员4人,取得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合格证4人。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法宣在线参与率100%,2020年财政局在新申请办理执法证人员5人,进一步加大普法力度,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组织财政系统职工认真学习《预算法》《会计违法行为处罚法》等法律知识,进一步增强履职能力。

二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财政执法监督,促使行政执法人员严格规范履行执法职责,提高行政管理效率和执法水平,确保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正确实施。根据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要求,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开制度。建立行政执法公开机制。积极落实“双随机”抽查机制。严格按规定公开“政府性基金及行政性收费目录清单、财政收支、政府采购业务流程、会计代理记账机构资格审批工作流程图”等相关信息,全面推行执法信息公开,并切实做好以下工作:

1.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选取部分地方金融机构和融资平台公司开展会计检查,防范系统性和区域性风险,开展代理记账机构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其执业质量、设立条件等情况,切实规范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行为,向社会提供优质的会计服务,为鼓励中小企业成长创造良好环境。

2.开展会计代理记账机构资格审批工作,根据财政部相关要求,认真对照审批事项和审批流程,梳理每个审批环节,最大限度的简化审批手续,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使用“全国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系统”,对会计代理记账机构申请、年度备案、信息变更、换证全部使用新系统,网上申请、网上审核、网上审批。并根据修订后的《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98号令),重新修改了《会计代理记账机构资格审批工作运行流程图》《代理记账许可办理办事指南》。进一步规范审批行为,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办事手续,着力营造宽松平等的准入环境,为代理记账行业健康规范可持续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3.严格执行《采购法》方面。一是在政府采购过程中,我局严格履行监督管理职能,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监督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二是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实施条例》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依规将应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政府采购项目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贵州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黔财监〔2020〕26号)等法律及文件要求,2020年10月,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方式,我局派出检查组分别对县委组织部、统计局、信访局、住建局、经贸局5家县直行政单位开展会计监督检查,重点围绕2020年预算和2019年度决算公开情况、2019年度“三公”等经费管理及使用情况、2019年度本级预算资金绩效自评2018-2019年上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等进行检查。

5.强化乡镇财政所内部控制,加大监督检查。2020年3月20日我局制定下发《2020年乡镇(街道办)财政综合业务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绥财通〔2020〕8号)文件,并组建两个检查组,采取乡镇自查和实地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县村级财务管理开展专项检查。截至目前,已全部完成了对15个乡镇的财政业务综合大检查工作,并就检查存在的问题已向各乡镇下发整改通知。

6.强化业务培训,提高履职能力。结合巡视巡察反馈要求,为进一步排查镇村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加大镇村财务监督检查,切实规范镇村财务管理。一是2020年4月8日,财政局组织开展村级财务管理工作专题培训,培训就如何强化镇村财务管理和财经纪律制度执行提出“五个严禁”的具体要求;二是2020年4月21日,财政局组织全县各乡镇(街道)财政所长、业务人员开展了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工作专题调度会,会议就如何加强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和管理,规范扶贫资金报账程序和手续完善,强化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的公开公示等提出明确规定;三是2020年4月24日,县财政局与县农业农村局组织联合开展了全县惠民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监管系统业务培训会。重点对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移交划入单位经办人员对农民补贴网的操作培训,各镇乡(街道)业务人员共20余人参加培训,通过培训,进一步规范乡镇“一卡通”发放工作,确保实现“一人一卡”惠农补贴资金的顺利开展;四是督促指导各乡镇财政所同步开展村居干部及财务经办人员业务培训9场,培训人员372余人次,有效提升了村级人员依法管财、规范用财和科学理财的理念和水平,切实促进各村居财务管理规范化运行。

三是加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学习,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局机关会计与监督管理股具体负责法制审查,履行对重大执法决定监督检查的职责,针对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适当性进行审查,进一步强化法制审核制度的落实,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保障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促进了严格规范公正执法。同时根据局党组2020年第10党组会议明确,财政局及时聘请专业律师陈松涛同志为法律顾问,指导财政部门行政执法工作。认真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制要求,加强普法的宣传力度,强化以案释法,努力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四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配备必备的执法记录设备,在执法过程中,要求两人或两人以上到场,全程记录,并做好执法情况记录。督促提高执法效率,执法记录落实到位。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保障行政执法透明规范,加强执法监督。根据局党组会议明确,已及时配备单位行政执法记录仪1台。

三、强化经费保障

立足于财政职能,积极争取财政资金。2020年预算综合行政执法经费86.2万;15个乡镇执法分局经费15万;预算县司法局专项经费37.87万元等。全力支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确保法治建设工作的有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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