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内设机构设置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支出表
(十)上年结转结余预算支出表
(十一)基本支出预算总表
(十二)项目支出预算总表
(十三)资产情况表
(十四)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十五)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六)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2024年预算安排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情况
(十)上年结转结余预算支出情况
(十一)基本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十二)项目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三)政府采购情况说明说明
(四)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五)项目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六)部分专有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党委工作职责:(1)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决贯彻执行。(2)保证监督职能。(3)教育和管理职能。(4)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的职能。(5)负责抓好本镇党建工作、群团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闻宣传工作。(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2.政府职能:(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内设机构设置
坪乐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单位共计10个:具体是:行政单位1个:绥阳县坪乐镇人民政府;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0个:绥阳县坪乐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绥阳县坪乐镇财政所、绥阳县坪乐镇科技宣传文化信息服务中心、绥阳县坪乐镇农业服务中心、绥阳县坪乐镇林业站、绥阳县坪乐镇水务管理工作站、绥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绥阳县坪乐镇退役军人服务站、绥阳县坪乐镇村建服务中心、绥阳县坪乐镇综治中心。
内设机构设置,坪乐镇人民政府共6个股(室):党政办公室、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党建群团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
(三)部门人员构成
截止2023年底,坪乐镇人民政府总编制人数67 人,其中:行政编制31人、事业编制 36人(包括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 0人);实有在职人员62人,其中:行政29人、财政全额补助事业33人(包括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0 人);财政差额补助事业0人;离退休人员2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5人。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4年预算安排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4年坪乐镇人民政府部门收入合计1370.4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37.4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未纳入非税管理的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上级拨款(其他资金)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 33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370.4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30.7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8.63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7.4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8.74万元、医疗卫生健康支出47.1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1.62万元、农林水支出322.2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0.06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3.3万元、预备费0.5万元。
坪乐镇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总额与2023年相比,增加87.47万元。主要原因:需完善基层党建工作基层组织建设经费预算增加,新增购置一辆公务车,城乡社区环境卫生专项经费预算增加。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坪乐镇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收入总额为1370.40万元,较上年增加87.47万元。主要原因:需完善基层党建工作基层组织建设经费预算增加,新增购置一辆公务车,城乡社区环境卫生专项经费预算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37.40万元,占部门收入的97.5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部门收入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部门收入的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占部门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部门收入的0%;事业部门经营收入0万元,占部门收入的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部门收入的0%;附属部门上缴收入0万元,占部门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部门收入的0%;上年结转结余33万元,占部门收入的2.41%。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坪乐镇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支出预算总额为1370.40万元,较上年增加87.47万元。主要原因:需完善基层党建工作基层组织建设经费预算增加,新增购置一辆公务车,城乡社区环境卫生专项经费预算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162.15万元,占部门支出的84.80%;项目支出208.25万元,占部门支出的15.20%。按照功能分类科目类级区分: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30.70万元,占部门支出的46.02%、公共安全支出18.63万元,占部门支出的1.3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7.46万元,占部门支出的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8.74万元,占部门支出的12.31%、医疗卫生健康支出47.18万元,占部门支出的3.45%、城乡社区支出51.62万元,占部门支出的3.77%、农林水支出322.21万元,占部门支出的23.51%、住房保障支出70.06万元,占部门支出的5.1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3.3万元,占部门支出的2.43%、预备费0.5万元,占部门支出的0.04%。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坪乐镇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总收入为1370.4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37.40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97.59%,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0%,上年结转 33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2.41%;相应安排支出1370.4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30.70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46.02%、公共安全支出18.63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3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7.46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8.74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2.31%、医疗卫生健康支出47.18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3.45%、城乡社区支出51.62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3.77%、农林水支出322.21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23.51%、住房保障支出70.06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5.1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3.3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2.43%、预备费0.5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0.04%。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额与2023年相比,增加87.47万元。主要原因:需完善基层党建工作基层组织建设经费预算增加,新增购置一辆公务车,城乡社区环境卫生专项经费预算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坪乐镇人民政府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额1370.40万元,较上年增加87.47万元,主要原因:需完善基层党建工作基层组织建设经费预算增加,新增购置一辆公务车,城乡社区环境卫生专项经费预算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162.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4.8%;县本级财力项目支出208.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15.2%。按照功能分类科目类级区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30.7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46.02%、公共安全支出18.6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3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7.4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8.7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2.31%、医疗卫生健康支出47.1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3.45%、城乡社区支出51.6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3.77%、农林水支出322.2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23.51%、住房保障支出70.0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5.1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3.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2.43%、预备费0.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0.04%。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坪乐镇人民政府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1162.1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03.8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的94.99%;公用经费58.2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的5.01%。人员经费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及其他交通费用(公务交通补贴),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65.61万元,占人员经费的78.41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19.92万元,占人员经费的19.92 %;其他交通费用(公务交通补贴)18.36万元,占人员经费的1.67%。公用经费主要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和资本性支出等,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不含公务交通补贴)58.26万元,占公用经费的100%;资本性支出0万元,占公用经费的0%。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坪乐镇人民政府2024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因此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与上年比无变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坪乐镇人民政府2024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因此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与上年比无变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情况
坪乐镇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口径发生如下变化:2023年已对外公开的“三公”经费口径为一般公共预算的县级资金,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口径调整为财政拨款全口径资金(含县级资金和上级补助资金)。
坪乐镇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26.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0万元。为便于比较,已在相应附表补充公开同口径2023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据,增减变动情况如下:
2024年部门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无增减变动。
2024年公务接待费1万元,与2023年持平,无增减变动.
2024年部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4万元,与2023年持平,无增减变动。
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费18万元,比2023年增加18万元,主要原因:为方便工作开展新增购置一辆公务车。
十、上年结转结余预算支出情况
坪乐镇人民政府上年结转结余总额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占结转结余的0%;项目支出33万元,占结转结余的100%。按功能分类科目类级区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万元,占结转结余的9.10%,农林水支出30万元,占结转结余的90.90%。
十一、基本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坪乐镇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总额为1162.15万元,其中:基本工资220.88万元,津贴补贴181.9万元,奖金123.33万元,绩效工资12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9.7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2.8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4.1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6万元,住房公积金70.0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5.13万元,办公费5.15万元,电费7万元,邮电费4万元,差旅费8.4万元,会议费1万元,培训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被装购置费0.5万元,工会经费6.3万元,福利费2.6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8.3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9万元,退休费54.56万元,生活补助165.36万元。
十二、项目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坪乐镇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总额为208.25万元,其中:2010104人大会议3万元,2010399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69.65万元,2010607信息化建设2万元,2014004信访业务6万元,20402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万元,2070199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1万元,2080705公益性岗位补贴30万元,210041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0.2万元,2120501城乡社区环境卫生34万元,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5万元,2130705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12.9万元,2240106安全监管5万元,2240601地质灾害防治3万元,227预备费0.5万元,2010699其他财政事务支出2.5万元,2010799其他税收事务支出0.5万元,2130706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30万元。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坪乐镇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58.26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不含公务交通补贴)58.26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的100%。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减少1.01万元,主要原因:压缩了会议费支出。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具体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坪乐镇人民政府2024年初,部门国有资产原值1735万元,累计折旧(摊销)414万元,净值132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万元,固定资产917万元,长期投资0万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818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较上年增加279万元,增加部分主要是补登已征未用地及办公设备。
三、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坪乐镇人民政府2024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计划,因此无政府采购预算,与上年比无变动。
四、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坪乐镇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0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175.25万元,均为项目支出预算。(详见附件)
五、项目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坪乐镇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为175.25万元,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产生的专项经费支出。其中:占比较大的主要是基层组织建设经费项目55.65万元,占项目预算总支出的31.75%。
六、部分专有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指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是指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指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按年度单独编制,纳入本级政府预算,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按照当年预算收入规模安排,不列赤子。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因公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16张)
附件: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16张).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