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阳县坪乐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
公开目录
一、坪乐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党委工作职责:(1)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决贯彻执行。(2)保证监督职能。(3)教育和管理职能。(4)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的职能。(5)负责抓好本镇党建工作、群团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闻宣传工作。(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2、政府职能:(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坪乐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单位共计10个:具体是:行政单位1个:绥阳县坪乐镇人民政府;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9个:绥阳县坪乐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绥阳县坪乐镇财政所、绥阳县坪乐镇科技宣传文化信息服务中心、绥阳县坪乐镇农业服务中心、绥阳县坪乐镇林业站、绥阳县坪乐镇水务管理工作站、绥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绥阳县坪乐镇退役军人服务站、绥阳县坪乐镇村建服务中心;
内设机构设置,坪乐镇人民政府共 5个股(室):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党建群团办公室、社会冶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三)部门人员构成
截止2021年底,坪乐镇人民政府总编制人数69 人,其中:行政编制31人、事业编制 38人(包括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 0人);实有在职人员 55 人,其中:行政23人、财政全额补助事业32人(包括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0 人);财政差额补助事业0人;离退休人员2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4 人。
二、坪乐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详见附件)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资产情况表
(十一)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明细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三、坪乐镇人民政府2022年预算安排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2年坪乐镇人民政府年初预算收入合计1121.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21.4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 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 万元,未纳入非税管理的事业收入 0 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 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万元,上级拨款(其他资金)0 万元,其他收入 0 万元,上年结转 0 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121.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87.82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6.13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2.8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5.74万元、医疗卫生健康支出42.2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6.13万元、农林水支出291.2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1.71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2.60万元、预备费5万元。
坪乐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总额与2021年相比,预算收支总额无变化。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坪乐镇人民政府2022年收入总额为1121.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87.82万元,占43.50%、公共安全支出16.13万元,占1.4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2.80万元,占2.0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5.74万元,占13.00%、医疗卫生健康支出42.26万元,占3.77%、城乡社区支出36.13万元,占3.22%、农林水支出291.21万元,占25.97%、住房保障支出51.71万元,占4.6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2.60万元,占2.02%、预备费5万元,占0.45%。
坪乐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收入总额与2021年相比,预算收入总额无变化。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坪乐镇人民政府2022年支出预算总额为1121.41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863.62 万元,占77.01 %;项目支出257.79万元,占22.99%。基本支出主要是人员经费及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支出,具体为:机关工资福利支出281.09万元、机关商品和福利支出60.03万元、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353.7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8.73万元。项目经费为单位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产生的专项经费支出,具体为: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24.75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万元、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1万元、公益性岗位补贴40万元、城乡社区环境卫生21万元、信息化建设6万元、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154.04万元、安全监管2万元、预备费5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坪乐镇人民政府2022年财政拨款总收入为1121.4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21.41 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100%;上年结转 0 万元,占财政拨款总收入的0%;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21.41万元,其中:2010101行政运行9.68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0.86 %;2010301行政运行248.84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22.19%;2010399其他政府办公24.75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2.21%;2010601行政运行44.46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3.96 %;2010607信息化建设6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0.54%;2010699其他财政事务支出100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8.92%;2013101行政运行54.10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4.82%;20402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0.36%;2040299其他公安支出12.13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08%;2070199其他文化旅游支出1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0.09%;2070801行政运行21.80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94%;2080150事业运行30.06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2.68%;2080505机关养老保险57.76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5.15%;2080705公益性岗位补贴40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3.57 %;2081199其他残疾人支出1.05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0.09%;2082701失业保险基金补助1.33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0.12%。2082702工伤保险基金补助1.48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0.13 %;2082850事业运行14.05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25%;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3.72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22%。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16.69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49%;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1.84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06%;2120101行政运行15.13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35%。2120501城乡社区环境卫生21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87%。2130104事业运行66.59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5.94%;2130204事业机构38.56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3.44%;2130301行政运行32.03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2.86%;2130705对村民委员和村党支部的补助154.04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3.74%;2210201住房公积金51.71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4.61%;2240106安全监管2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0.18%;2240150事业运行20.60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84%;227预备费5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0.45%。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坪乐镇人民政府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额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预算收支总额无变化。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坪乐镇人民政府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1121.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3.6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77.01%;项目支出257.7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22.99%。
坪乐镇人民政府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与2021年相比,无变化。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坪乐镇人民政府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863.6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09.0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的93.68%;公用经费54.6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的6.32%。人员经费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及其他交通费用(公务交通补贴),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23.74万元,占人员经费的77.10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68.73万元,占人员经费的20.86 %;其他交通费用(公务交通补贴)16.54 万元,占人员经费的2.04%。公用经费主要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和资本性支出等,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不含公务交通补贴)54.61万元,占公用经费的100 %;资本性支出 0万元,占公用经费的0%。
坪乐镇人民政府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与2021年相比,减少54.87 万元。主要原因是:2010699其他财政事务支出100万元在2021年为项目支出,在2022年调整为人员经费支出;2130705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村的补助在2021为基本支出中的人员经费支出,在2022年调整为项目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坪乐镇人民政府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6.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预算为9.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7.4万元(含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为1.51%。
坪乐镇人民政府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与2021年相比,减少0 万元。主要原因是: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有关要求,坪乐镇人民政府“三公”经费预算进一步压减。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坪乐镇人民政府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54.61 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13.50 万元。主要原因:其他交通费用从公用经费调整到人员经费当中。机关运行经费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各项开支,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印刷费、公务车运行及维护费等。其中办公费19.61万元、被装购置费0.5万元、、会议费10万元、培训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9.5万元、工会经费3.05万元、福利费2.5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7.4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坪乐镇人民政府截止2022年初,国有资产合计227.75万元,较上年减少12万元(减少部分主要是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增加)其中:流动资产14.19万元,固定资产净值213.56万元,长期投资0万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净值0万元,其他资产0 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坪乐镇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共0万元,与上年无变化。
(四)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坪乐镇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购买服务项目0个,与上年无变化。
(五)部门预算绩效情况
坪乐镇人民政府2022年财政安排的绩效目标项目9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257.79万元。项目主要目标是:为了政府项目工作顺利开展,更好的做好服务工作。
(六)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坪乐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项目支出257.79万元,是用于政府项目工作的开展。其中:占比较大的是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目154.04 万元,占项目预算总支出的 59.74 %。
具体分科目分项目为:
1. 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24.75万元,占比9.6%,用于政府办公。
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万元,占比1.55%,用于禁毒方面的支出。
3.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1万元,占比0.39%,用于文化开放方面的支出。
4.公益性岗位补贴40万元,占比15.52%,用于公益性岗位工资支出。
5.城乡社区环境卫生21万元,占比8.15%,用于环境卫生支出。
6、信息化建设6万元,占比2.33%,用于财政信息化建设支出。
7.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154.04万元,占比59.74%,用于村干工资、保险支出。
8.安全监管2万元,占比0.78%,用于政府安全工作支出。
9.预备费5万元,占比1.94%,用于备用支出。
(七)部分专有名词解释
1.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
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